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对大连新龙纺织有限公司等27户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对大连新龙纺织有限公司等27户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本次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拟对大连新龙纺织有限公司等27户债权资产进行整体打包处置,债权金额合计328,078,333.80元,担保方式为抵押及保证,资产分布地区为大连市下辖的普兰店区、瓦房店市、庄河市,详细如下:

1、大连新龙纺织有限公司

债权本金16,805,000.00元,利息44,665,344.26元(含孳生息),债权合计61,470,344.26元。担保方式为抵押,抵押物:(1)设备抵押,现存122台套;(2)办公楼及厂房抵押,现存20813.5平方米。债权已诉,终结本次执行。

2、普兰店市宝龙水产有限公司

债权本金6,300,000.00元,利息20,642,675.43元(含孳生息),债权合计26,942,675.43元。担保方式为抵押,抵押物:(1)集体土地,面积133565.60平方米,用途为养殖;(2)抵押房产(办公楼),面积约200.26平方米,抵押人为大连丰泰植物园工程有限公司。债权已诉,终结本次执行。

3、大连丰泰植物园工程有限公司

债权本金1,400,000.00元,利息4,146,807.72元(含孳生息),债权合计5,546,807.72元。担保方式为抵押,房产抵押,产权证号:普房权证普单字第*******号,抵押面积1454.1平方米,产权证面积2175平方米,用途为酒店,框架砖混结构,共三层,抵押其中两层。债权为诉讼,具备诉讼时效。

4、大连普兰店市元本农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债权本金1,555,000.00元,利息8,016,131.07元(含孳生息),债权合计9,571,131.07元。担保方式为抵押,抵押物:(1)邵本著名下厂房2511平方米;(2)机械设备抵押32台套。

债权已诉,终结本次执行。

5、大连云龙近海养殖有限公司

债权本金3,000,000.00元,利息5,868,186.51元(含孳生息),债权合计8,868,186.51元。担保方式为抵押,抵押为为房产(宾馆、冷库、车库及锅炉房),面积3963.7平方米,抵押人为普兰店市云龙宾馆。债权已诉,终结本次执行。

6、大连巍臻纺织品有限公司

债权本金700,000.00元,利息1,167,093.15元(含孳生息),债权合计1,867,093.15元。担保方式为抵押,抵押物为债务人自有机器设备18台套(梳棉机、细纱机)。债权已诉,终结本次执行。

7、普兰店市福利印刷厂

债权本金166,000.00元,利息765,889.02元(含孳生息),债权合计931,889.02元。担保方式为抵押,抵押物:(1)位于普兰店市徐大屯镇的厂房,抵押面积为388平方米;(2)17台套设备。债权已诉,执行中。

8、普兰店市景源大酒店

债权本金400,000.00元,利息1,377,218.50元(含孳生息),代垫费用17,090.00元,债权合计1,794,308.50元。担保方式为抵押,抵押物为债务人自有的酒店房屋及车库三处,位于普兰店市泡子乡东屯,房产执照号为普兰店农集房字第泡子9702号,面积1016平方米。债权已诉,执行中。

9、普兰店市元台印染厂

债权本金202,000.00元,利息781,285.23元(含孳生息),债权合计983,285.23元。担保方式为抵押,抵押物:(1)债务人自有房产抵押,现已经被拆除;(2)抵押设备8台套,在普兰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抵押登记。债权已诉,终结本次执行。

10、大连孛兰化工厂

债权本金389,000.00元,利息557,341.18元(含孳生息),债权合计946,341.18元。抵押物已全部被农行协议拍卖处置,目前已无抵押物。债权未诉,具备诉讼时效。

11、普兰店市李店纸制品厂

债权本金530,000.00元,利息1,144,343.82元(含孳生息),债权合计1,674,343.82元。抵押物已全部被农行协议拍卖处置,目前已无抵押物。债权未诉,具备诉讼时效。

12、大连普乐氟材料化工厂

债权本金9,876,350.00元,利息38,872,728.82元(含孳生息),债权合计48,749,078.82元。抵押物已全部被农行协议拍卖处置,目前已无抵押物。债权未诉,具备诉讼时效。

13、普兰店市沙包福利纸箱厂

债权本金1,284,000.00元,利息7,091,865.99元(含孳生息),债权合计8,375,865.99元。担保方式为抵押及保证,抵押物已全部被农行协议拍卖处置,目前已无抵押物。保证担保人为大连沙鑫丝绸实业公司、普兰店市沙包建筑工程公司、普兰店市沙包镇政府。债权未诉,具备诉讼时效。

14、瓦房店市宏金林孵化有限公司

债权本金500,000.00元,利息1,392,085.50元(含孳生息),代垫费用20,000.00元,债权合计1,912,085.50元。担保方式为抵押,抵押物:(1)债务人法人石金以自有房产抵押,为自建住宅,建筑面积668.25平方米;(2)自有设备14台套抵押。债权已诉,中止执行。

15、大连长兴岛精诚铸造有限公司

债权本金446,000.00元,利息878,120.03元(含孳生息),债权合计1,324,120.03元。无抵押及担保,债权未诉,具备诉讼时效。

16、瓦房店市富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债权本金4,060,000.00元,利息8,322,359.01元(含孳生息),债权合计12,382,359.01元。担保方式为抵押,抵押物为瓦房店市新华宾馆自有房产提供抵押,餐饮住宿用房,建筑面积合计3561平方米,产权证号为瓦房权证新单字第****************号,在瓦房店市房产管理处办理抵押登记。债权已诉,终结本次执行。

17、国营瓦房店市东风农场

债权本金797,000.00元,利息4,774,334.28元(含孳生息),债权合计5,571,334.28元。无抵押及担保,债权未诉,具备诉讼时效。

18、瓦房店特种油品厂

债权本金9,000,000.00元,利息24,990,125.07元(含孳生息),代垫费用55,010.00元,债权合计34,045,135.07元。担保方式为抵押,抵押物为瓦房店春林化工厂以其自有位于瓦房店市祝华办事处东长春路三段603号的13处房产(厂房)及2处出让土地使用权,厂房面积合计10159.57平方米,土地面积42161平方米。债权已诉,终结本次执行。

19、瓦房店华金钢球制造有限公司

债权本金180,000.00元,利息366,924.17元(含孳生息),债权合计546,924.17元。担保方式为抵押,抵押物为债务人自有的机械设备(车床)17台。债权未诉,具备诉讼时效。

20、大连金河新型建材厂

债权本金500,000.00元,利息1,213,571.09元(含孳生息),债权合计1,713,571.09元。担保方式为抵押,抵押物为债务人自有35套设备。债权未诉,具备诉讼时效。

21、大连俊湖铸造有限公司

债权本金570,000.00元,利息1,488,164.71元(含孳生息),债权合计2,058,164.71元。担保方式为抵押,抵押物为债务人自有36套设备。债权未诉,具备诉讼时效。

22、瓦房店老虎水泥有限公司

债权本金1,400,000.00元,利息2,165,307.68元(含孳生息),债权合计3,565,307.68元。担保方式为抵押,抵押物:(1)房产(办公楼)抵押,面积1725.5平方米;(2)房产对应的工业出让用地抵押2760㎡(其中一部分)。债权未诉,具备诉讼时效。

23、瓦房店市西杨供销社

债权本金1,840,000.00元,利息12,576,051.66元(含孳生息),债权合计14,416,051.66元。无抵押及保证担保,债权未诉,具备诉讼时效。

24、大连新东方玻璃纤维制品有限公司

债权本金2,700,000.00元,利息8,819,433.21(含孳生息),债权合计11,519,433.21元。担保方式为抵押,抵押物为债务人自有86套设备。债权未诉,具备诉讼时效。

25、庄河市第三水泥厂

债权本金6,460,000.00元,利息12,995,326.07元(含孳生息),债权合计19,455,326.07元。担保方式为抵押,抵押物为债务人自有的房产及设备。债权已诉,终结本次执行。

26、庄河市冰峪工艺品厂

债权本金2,540,000.00元,利息5,871,546.59元(含孳生息),债权合计8,411,546.59元。担保方式为抵押,抵押物为大连冰峪食品有限公司、大连可耐包装制品有限公司自有的机械设备。债权已诉,终结本次执行。

27、大连泽成服装有限公司

债权本金8,961,835.00元,利息24,473,788.99元(含孳生息),债权合计33,435,623.99元。担保方式为抵押,抵押物为债务人自有的位于庄河市兴达街道红岩路625.58平方米商业出让用地。债权已诉,终结本次执行。

上述债权利息计至2019年9月20日,具体情况请投资者与资产公司有关部门接洽查询。

处置方式:打包处置,债权不限于拍卖、挂牌、协议转让等方式对外公开转让。

交易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

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自公告刊登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或其他双方协商的付款方式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花园广场1号

邮政编码:116011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 联系人:岳女士

联系电话:****-********

标签: 资产处置 债权 纺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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