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水利局宁阳县堽城坝灌区西干渠十四支渠东疏镇花园段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水利局宁阳县堽城坝灌区西干渠十四支渠东疏镇花园段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水利局宁阳县堽城坝灌区西干渠十四支渠东疏镇花园段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宁阳县水务局 | ||
行政区域 | 泰安市 | 公告时间 | 2019年10月09日15:39 |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 | 详见公告正文 | ||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 | |||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 详见公告正文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19年10月22日14: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详见公告正文 | ||
项目联系电话 | 详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 | 宁阳县水务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名称 | 山东瑞欣金阳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A | 宁阳县堽城坝灌区西干渠十四支渠东疏镇花园段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项目 | 1 | 1、施工投标人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未担任何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含预中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经合法变更后投标的,应当符合省政府鲁政办字〔2014〕122号文件“被更换的项目负责人6个月内不得在全省范围内参加投标”的规定,否则投标无效。3、投标人须在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止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02.0017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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