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西镇欧华村大社村村前河道双侧树池及石椅配套设施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甲西镇欧华村大社村村前河道双侧树池及石椅配套设施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甲西镇欧华村大社村村前河道双侧树池及石椅配套设施建设工程,由村两委及村民代表大会决定,经镇交易中心核准,对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公告如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甲西镇欧华村大社村村前河道双侧树池及石椅配套设施建设工程,项目业主为甲西镇欧华村委会,建设资金来自陆丰市扶贫开发项目资金(微小型公益性建设项目类),总投资192422.27。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地址:甲西镇欧华村;

规模:休闲石椅54张;非洲茉莉球108株,红花继木球108株,大叶紫薇25株,红背桂97株,满天星97.2㎡,龙船花97.2㎡,黄连翘97株,马尼拉草453.6㎡(详见预算书与施工图纸)

招标参考价:192422.27元;

计划工期:30天;

招标范围:休闲石椅54张;非洲茉莉球108株,红花继木球108株,大叶紫薇25株,红背桂97株,满天星97.2㎡,龙船花97.2㎡,黄连翘97株,马尼拉草453.6㎡(详见预算书与施工图纸)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承包方式:完全承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公路、道路工程施工及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供(施工许可证、施工合同、施工图纸、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等)二种或以上业绩证明材料,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 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 个标。

3.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理。

3.5 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的正式职工,并提供本工程投标报名当月前六个月以上且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和属于本企业职工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并正常缴费的证明材料,或单位其他证明材料。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109日至201910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30分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甲西镇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中心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证书及本人身份证和上述资料复印件获取相关招标件。

4.2竞投人必须在2019年10月15日前将竞投诚意金伍仟元以转账方式一笔汇入指定账户,账户名称:陆丰市甲西镇人民政府,开户银行:陆丰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账号:****************4。诚意金须在指定时间内实名到账才能有效,填写进账单位时应在备注栏注明:甲西镇欧华村大社村村前河道双侧树池及石椅配套设施建设工程交易诚意金。并在报名时出示凭证。

4.3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办法对投标企业进行资格审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及召开投标预备会,由投标人自行对该项目的工程场地和周边环境情况进行调查。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15日下午16时,投标人应于当日下午16时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甲西镇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中心。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陆丰市三资管理服务平台发布

受理报名人名称:甲西镇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中心

报名地点:甲西镇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中心

7.联系方式

报名联系人:

蔡永真联系电话130*****389

陈炳樟联系电话135*****339

甲西镇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中心

2019年10月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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