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江村金树组水圳硬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清江村金树组水圳硬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江村金树组水圳硬化工程项目,已经中和镇清江村民委员会研究并报上级批准。招标人为中和镇清江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清江村金树组水圳硬化工程项目
2、建设地点:中和镇清江村金树组。
3、建设规模:总长度约600米,宽度为0.4米,深度0.4米,三面采用混凝土倒制(底、墙厚度均为0.15米)。具体工程量以施工后现场长度为准。
4、工期要求:中标后7个工作日开始施工,30个工作日内完成施工。
5、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规范、验收标准,并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6、 缺陷责任期:2年
7、质量保修期:3年
8、工程结算及付款方式:按实结算;经招标方验收合格后,本年度付工程款60%,余款2020年年底付30%,剩余10%质保期满后付清(税金由施工方承担)。
三、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同时符合以下要求:
1、相关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且有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资质在有效期内。
2、资格审查方式:采取现场审核方式。
3、报名资料:按照招投标办法所需资料提交。
四、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定中标单位。
五.行政监督
1、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浏阳市中和镇纪委。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也不组织投标预备会。
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0月18日17:00
3、投标文件送达地点:中和镇清江村村部。
4、开标时间:2019年10月24日上午9:30
5、开标地点:中和镇人民政府。
6、招标单位:中和镇清江村村民委员会。
7、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或未按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投标保证金: 投标单位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缴纳投标保证金至中和镇财政所账号(****************8)。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贰万元整,未中标者当场退还投标保证金。
9、联系人:吴 旺 139*****748 刘绍友 159*****766
10、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和传真相关资料。
浏阳市中和镇清江村村民委员会
2019年10月9日
标签: 化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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