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路441号过街楼第二层房屋租赁招标公告

黄山路441号过街楼第二层房屋租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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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审批信息
项目名称:蜀山区黄山路441号过街楼第二层房屋租赁
项目法人:合肥市蜀山区稻香村街道朝阳社区居民委员会项目地址:蜀山区
立项批文名称:此项目无立项批文信息项目审批单位:此项目无立项审批单位信息
监督部门:合肥市蜀山区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局代理机构:合肥蜀山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交易平台:蜀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建立时间:2019-07-05 10:51:00

公告正文

黄山路441号过街楼第二层房屋租赁(二次)

委托方承诺本次竞租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

本项目意向承租人如需咨询,务必首先认真阅读本项目公告,并针对具体条款进行咨询。本公告为本项目唯一法定文书,一切解释以本公告为准。本公告及其附件解释权归合肥蜀山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序号

内容

说明及要求

项目

名称

黄山路441号过街楼第二层房屋租赁(二次)

项目

编号

2019SSCJ0028

委托方

合肥市蜀山区稻香村街道朝阳社区居民委员会

公告及转让方式

1、公告期:2019年10月09日9:00始至2019年10月28日17:00止。

2、网络一次性报价期:2019年10月29日9:00始至2019年10月30日10:00止。

标的

基本

情况

标的

层数

结构

面积

规划用途

租期

免租金装修期

租金底价

(万元/年)

保证金(万元)

竞价

履约

黄山路441号过街楼第二层房屋

6

混合

127.1

商业

6年

2个月

6.6

1.32

2.0

1、坐落位置:合肥市蜀山区黄山路441号过街楼。

2、房屋无权属纠纷(面积共计约127.1㎡)。

3、房屋位于黄山路441号,标的房屋使用不得影响附近居民区内居民的正常生活,承租方按出租要求使用房屋,如因承租方原因导致使用房屋过程中被周边居民投诉而无法正常使用的,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4、承租人须自行负责租赁房屋的日常维修工作,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5、如需增加电容量、改造水电线路,须由承租人自行负责并承担全部费用。房屋移交时室内若有遗留的杂物及建筑垃圾由承租人负责清理。

6、承租人使用房屋须服从房屋所在物业公司管理,按规定缴纳物业管理费用费。

房屋

租赁

用途

要求

物业费不包含在租金范围内;

续租政策参照《合政办【2018】41号》相关规定;

承租人使用上述房屋须符合《合肥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暂行规定》、《合肥市服务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得从事有安全隐患的行业,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详参附件:《出租要求》

对意向承租人

资格的要求

1.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律规定外,均可参与报名及竞价:

(1)公告截止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公告截止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公告截止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公告截止日超过24个月。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及竞价。

3.凡是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成为本项目承租人。

对意向承租人的

特别要求

(一)意向承租人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出租标的,就出租标的的相关情况主动向出租人咨询,自行了解标的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报名的意向承租人都是同已实地踏勘出租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面积并认可租赁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二)本次出租标的实际移交面积与本公告中公示面积存在差异的,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面积误差不调整中标租金;

(三)租赁期内,出租房屋必须由承租人本人经营,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不得与他人合作经营,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出借租赁房屋;

(四)租赁期内,承租人负责租赁房屋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租赁房屋发生的水、点、燃气、通讯(网络)、垃圾清运、物业管理、停车等相关费用;

(五)租赁期内,承租人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装潢时,装修、装潢方案须经过出租人书面同意,且装修、装潢不得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如擅自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承租人应立即恢复原状,给出租人或第三人造成的损失应由承租人承担赔偿责任。租赁房屋的装修、装潢费用及租期内房屋的维修费用全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六)租赁期内,承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如因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需要拆除或改造租赁房屋而导致合同解除的,租金按照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实际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七)《房屋租赁合同》期满或终止时,承租人投入的装修、装潢部分无偿归出租人所有和使用,并将租赁房屋在合同终止后10日内交还出租人,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八)承租人自《中标(成交)通知书》出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逾期不签合同的将移交督查部门处理;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所附《房屋租赁合同》;

租金支付方式

租金每季度支付一次,每三年递增5%,先支付后使用,履约保证金与首期租金一并支付。承租人向委托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再合同终止且无承租人责任后无息退还。

承租人确定方式

本项目采取网络一次性竞价,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承租人(除涉及被法院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和个人及优先权人未放弃行使优先权的情形),最终成交结果以成交公告为准。

注:1、最高报价是指不低于公告底价的最高报价,由于系统故障或其它原因造成竞价中止时的最高报价不作为本项目最高报价。

2、合肥蜀山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竞价结果确定当天登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最高报价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如果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则确定为承租人;反之,其报价无效。重新按照报价由高到底的顺序确定承租人,以此类推。

3、除涉及最高报价人为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因其他原因造成不能签订及履行合同的,不予替补,须重新公开招租。

4、本项目若存在原承租人的情形下,在同等价格下,原承租人可在优先权行使期内行使优先承租权。如原承租人仍有意愿参与竞租的,须按照本公告要求及时办理注册、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方可进入竞价系统行使优先权。逾期或者未按规定完成上述流程视同放弃优先权。

十一

竞价保证金支付

竞价保证金支付账号: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合肥蜀山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76690188000700072

光大银行

合肥分行营业部

注意事项:

1.意向承租人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使用企业库注册时提供的银行账户,向出租标的对应的保证金缴纳账号足额汇入竞价保证金;(无需转入履约保证金)

2.保证金支付以到账时间为准,意向承租人须确保缴纳的竞价保证金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到账,如逾期到账网上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

3.如因账号错误、保证金数额不足、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现金缴款等原因造成未能报名成功,合肥蜀山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二

竞价保证金处置

(一)按公告要求确定承租人及成交公告结束后,承租人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前须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足额交易服务费;

承租人缴纳的竞价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并至合肥蜀山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原途径返还(不计息),其他意向承租人缴纳的竞价保证金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原额原途径返还(不计息)。

(二)保证金只退还至意向承租人缴款账户。因收款人与意向承租人名称不一致造成的竞价保证金无法退还或迟延退还,合肥蜀山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经监督部门调查认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良行为,交易保证金不予返还。

1.超过规定时间无正当理由不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的,及未足额缴纳交易服务费的;

2.意向承租人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成交资格或实现其他非法目的;

3.意向承租人之间相互串通的;

4.意向承租人采取不正当手段影响和干扰其他意向承租人参与交易活动的;

5.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

6.承租人未按交易文件约定交纳履约保证金或签定《房屋租赁合同》的。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姓名、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的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姓名;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竞价人的;

2、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3、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十三

竞价程序

(一)注册程序

意向承租人须完成注册手续方可参与本项目报名,注册不收取任何费用。

①注册网址:http://www.hfztb.cn/HY/;

②现场审核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合肥要素市场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服务大厅企业信息登记窗口;

③注册咨询电话:0551-66223841,66223842。

(二)报名及竞价程序

(1)登录:完成注册及现场审核的意向承租人可使用己方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hfztb.cn/HY/)。

(2)报名:进入系统后,点击“网上报名”,在“报名中”列表中选择有意向的标的点击“新增”按钮进行报名申请,意向承租人可选择一个或多个标的进行报名。报名申请时填写的保证金缴款账户须与意向承租人注册时提供的银行账户一致。

(3)缴费:意向承租人报名成功后须通过之前填写的己方账号采用转账的方式缴纳报名标的对应的竞价保证金,不得通过现金汇款方式缴纳竞价保证金。

(4)查询:保证金支付完成后,意向承租人可登陆安徽合肥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查询”查看保证金支付状态。若显示“未支付”,可点击查询按键刷新支付状态。若刷新后保证金支付状态仍显示“未支付”的,意向承租人可在公告截止前及时联系技术电话支持(4009980000,0551-66223830)进行反馈。

(5)竞价:保证金状态为“已支付”的意向承租人方可在网络一次性报价期内进行报价。因保证金未按规定缴纳成功或保证金未及时查询,造成意向承租人无法参与竞价的,后果自负,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不承担责任。如原承租人仍有意愿参与竞租的,须按照上述要求及时办理注册、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方可进入竞价系统行使优先权。逾期或者未按规定完成上述流程视同放弃优先权。具体操作流程请参见本公告可下载附件《产权交易操作手册》。竞价流程详见本公告附件网络竞价须知。

入库办理请参见本项目电子附件《产权操作交易手册》中“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注册流程”,联系电话:0551-66223841,66223842,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报名的,责任自负。意向受让方须在公告期内完成注册、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因未在规定时间完成上述手续造成无法参与竞价的,合肥蜀山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重要提示:请使用IE9及以上版本浏览器登录竞价系统,否则可能导致异常。

十四

成交公告及

《中标(成交)通知书》

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合肥蜀山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在网站(网址:http://ggzy.hefei.gov.cn、http://www.hfss.gov.cn/)上发布成交公告。

《中标(成交)通知书》领取时间:成交公告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

《中标(成交)通知书》领取地址:合肥市蜀山区井岗路1100号合肥蜀山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通知书》领取要求:承租人为企业的须派专人携带单位介绍信(或公司授权书)和本人身份证,承租人为自然人的须携带本人身份证。

十五

异议方式

若对成交公告有异议,可自成交公告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合肥蜀山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 合肥市蜀山区井岗路1100号合肥蜀山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楼综合业务部,沈工0551-65357477。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姓名、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的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姓名;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竞价人的;

2.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3.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十六

交易服务费

确认承租人应按第一年实际租金5%的标准一次性支付交易服务费。

十七

其他

(一)委托方向合肥蜀山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供以下材料:

1、产权交易项目申报(受理)登记表

2、委托方主体资格证明

3、出租房屋用途、租赁要求或其他约定

4、关于本次出租行为的决策

5、出租标的的权属证明

6、其他

以上材料意向承租人均可在公告截止之前工作时间内至合肥蜀山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处查阅。上述材料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合肥蜀山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出租标的的任何担保责任。

(二)任何要求澄清招标公告的意向承租人,均应于公告截止日前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等)向合肥蜀山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逾期递交的澄清文件不予受理。

(三)合肥蜀山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本公告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网站上及时发布(网址:http://ggzy.hefei.gov.cn、http://www.hfss.gov.cn/),该公告内容为出租公告的组成部分,对意向承租人具有约束力。意向承租人应主动上网查询。合肥蜀山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不承担意向承租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的责任。

(四)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合肥蜀山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可以视具体情况,延长公告截止时间,并在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

7、本项目采用网络一次性竞价,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承租人(除涉及优先权人未放弃行使优先权的情形)。
注:1、最高报价是指不低于公告底价的最高报价,由于系统故障或其它原因造成竞价中止时的最高报价不作为本项目最高报价。
2、合肥蜀山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中心在竞价结果确定当天登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最高报价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如果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则确定为承租人;反之,其报价无效。重新按照报价由高到底的顺序确定承租人,以此类推。
3、除涉及最高报价人为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因其他原因造成不能签订及履行合同的,不予替补,须重新公开招租。
4、本项目若存在原承租人的情形下,在同等价格下,原承租人可在优先权行使期内行使优先承租权。如原承租人仍有意愿参与竞租的,须按照本公告要求及时办理注册、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方可进入竞价系统行使优先权。逾期或者未按规定完成上述流程视同放弃优先权。

十八

联系

方式

项目咨询

联系人:缪主任,联系电话:0551-63665702

项目负责人

联系人:沈工,联系电话:0551-65357477

企业库注册

联系电话:0551-66223841、66223842

技术支持

4009980000,0551-66223830

合肥蜀山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09日


图一:标的所在位置(仅供参考,以实地踏勘为准)

图二:标的外观(仅供参考,以实地踏勘为准)


附件1:

网络一次性报价须知

1、本项目采用网络一次性报价,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承租人(除涉及被法院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和个人及优先权人未放弃行使优先权的情形)。本项目最高报价是指不低于公告底价的最高报价,由于系统故障和其他原因造成竞价中止时的最高报价不作为本项目最高报价。

2、同等价格下,原承租人可在优先权行使期内行使优先承租权。如原承租人仍有意愿参与竞租的,须按照本公告要求及时办理注册、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方可进入竞价系统行使优先权。逾期或者未按规定完成上述流程视同放弃优先权。

3、网络一次性报价方式适用于符合规定且报名成功意向方参与的竞价项目。

4、凡进入网络一次性报价大厅参与竞价的意向方均视同已仔细阅读了公告(包括附件及变更公告)及《产权交易操作手册》,并同意其中的各项条款和要求。意向方进入竞价系统进行报价,即视为接受合肥蜀山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就本项目发布的公告(包括附件及变更公告)及其他形式通知的全部内容并无异议。

5、本次竞价活动采取的动态报价为一次性报价,一经报价,不得撤回,当其他意向方有更高报价时,其报价即丧失约束力。

具体流程如下:

(1)系统分为一次性报价期及优先权行使期。一次性报价期内意向方可以填写己方对意向标的心理价位,报价不得低于公告底价。

(2)在一次性报价期内,意向方可以撤回和修改己方报价。最终价格以意向方最后一次提交报价为准,修改前的报价及撤回报价为无效报价。

(3)一次性报价期一旦结束,意向方不得再修改、撤回、提交报价。一次性报价期结束后,系统将向所有意向方公开全部最终报价。竞买人须谨慎报价,所报价格须合理且具有足够竞争性。意向方不得以报价填写错误、未及时提交报价等原因否认最终报价结果。

(4)成交结果确认:

①如该竞价标的无优先权人,一次性报价结束后将以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竞价结束。

②如该竞价标的存在优先权人,则系统进入优先权行使期:

a、如一次性报价期内有意向方报价,优先权人一旦行使了优先权,则优先权人则以当前系统最高报价确定为成交人,竞价结束;如优先权人在优先权行使期内未行使优先权,则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竞价结束。

b、如一次性报价期内无意向方报价,优先权人一旦行使了优先权,则优先购买权人以标的底价确定为成交人。如优先权人在优先权行使期内未行使优先权,则项目流标。

优先权人一旦行使优先权,不得撤回。

注: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是指最终最高报价有且仅有一人的,则确定该竞价人为成交人(除涉及被法院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和个人及优先权人未放弃行使优先权的情形);如最终最高报价不少于两人的,则按照提交报价时间先后顺序,确定提交最终最高报价时间最早的竞价人为成交人(除涉及被法院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和个人及优先权人未放弃行使优先权的情形)。

(5)结果确认。竞价结束后,意向方可通过右上角“安全退出”登出系统。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合肥蜀山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按规定程序对本次竞价结果进行核查,竞价结果仅作为成交依据,最终成交结果以成交公告为准。

6、免责条款

(1)意向方应认真填写注册报名和申请竞价信息。如因意向方所填写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其无法参与竞价或无法行使优先权,合肥蜀山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2)意向方应及时修改初始密码(若有),对自己的账户信息保密,遵守《产权交易操作手册》,每个账户仅供一名意向方使用。因意向方原因导致其账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合肥蜀山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3)因意向方自身终端设备和网络异常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竞价的,合肥蜀山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4)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网站服务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合肥蜀山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5)因委托方来函终止(中止)项目的,系统当前最高报价不作为本项目成交依据。由此造成最高报价人未能成交的,合肥蜀山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7、异常情况处理

(1)竞价系统中的内容与公告(包括附件及变更公告)内容不一致时,合肥蜀山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有权修改竞价内容、终止(中止)竞价、否决竞价结果,经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可恢复竞价、重新组织竞价或重新公告。

(2)竞价结束,竞价结果经核查有误,合肥蜀山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有权中止或终止项目,经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可恢复竞价、重新组织竞价或重新公告。

(3)若出现本须知第6条第(4)、(5)款所述情况,合肥蜀山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有权中止或终止项目,经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可恢复竞价、重新组织竞价或重新公告。

本须知最终解释权归合肥蜀山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房屋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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