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江县教育局寄宿制学校学生床上用品七件套货物类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连江县教育局寄宿制学校学生床上用品七件套货物类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受连江县教育局委托,福州金玲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对[350122]JL[TP]*******、连江县教育局寄宿制学校学生床上用品七件套货物类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现欢迎合格国内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1、 项目编号:[350122]JL[TP]*******
2、 项目名称:连江县教育局寄宿制学校学生床上用品七件套货物类采购项目
3、 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允许进口 | 合同包预算 | 谈判保证金 | |||||
1 |
| 179560 | 3591 |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能产品,适用于(包1),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包1)。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包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适用于(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给予 其6%的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认定标准、提供的证明材料详见《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信用记录,适用于(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投标人应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未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和“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相关查询结 果打印件佐证。信用记录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为准(详细规定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25.3)。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特殊要求:
包:1
明细 | 描述 |
---|---|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 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
6、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谈判文件随同本项目谈判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谈判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即省本级网址/地市分网)),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7、采购文件售价:0元。
8、供应商报名开始时间:2019-10-09 09:50 报名截止时间2019-10-12 09:50
9、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19-10-15 09:3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福州市晋安区东二环泰禾广场10号楼1601开标厅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谈判时间及地点:2019-10-15 09:30,福州市晋安区东二环泰禾广场10号楼1601开标厅
11、采购人和评审专家推荐意见:无
12、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
13、本项目采购人:连江县教育局
地址:连江县凤城镇玉荷西路21号
联系人姓名:林老师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福州金玲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9号天骜大厦5层515
项目联系人:江女士
联系电话:139*****389,********
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州金玲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福州金玲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9-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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