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2018-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咸安区2018-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已由咸安发改审批字[2019]69号文批复。本招标项目已由咸宁市咸安区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委员会以咸安水招报备审2019-4号招标方案备案表批准招标。招标人为咸宁市咸安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江河盛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建设地点:咸宁市咸安区。
设计规模:设计供水规模1.8万m3/d,受益人口13万人。
建设内容:规模水厂管网延伸工程,规模水厂改扩建工程,小型供水工程改扩建,新建小型供水工程。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共划分为2个内容。
第一标段主要建设内容:承包人主要工作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承担本工程项目的设计任务(含初步设计、技施设计)、地质勘察任务、完成工程项目的施工、所有设备采购、验收、移交等,对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农民工工资、费用、合同、信息、档案等进行相应的工作和服务,并依据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第二标段主要建设内容:咸安区2018-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EPC项目建设监理。
设计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计划工期:420日历天,最迟须在2020年12月31日之前完工。
监理服务期:780日历天(含1年缺陷责任期)
本项目可研批复计划为15400万元,建安工程费计划为12700万元,监理费计划为260万元。
2.3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标准:合格。遵照国家、水利部及有关部门颁布的相关设计规范、施工规范等进行施工图阶段设计和施工服务。设计的深度、广度应满足水利部现行有关文件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查、验收等。
(2)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1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须同时具备①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②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其中施工总承包资质单位还需须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近3年无亏损,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审计机构出具的近3年度(2015年、2016年、2017年、2018年任意连续三个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近三年内新成立的单位须提供相应的财务审计报告。(证明材料:财务审计报告,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4)如非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银行授信额度不低于1亿元或自有流动资金不低于1亿元或单位存款证明不低于1亿元。如为联合体投标:牵头单位银行授信额度不低于1亿元或自有流动资金不低于1亿元或单位存款证明不低于1亿元;(证明材料:银行授信额度证明在开标当日须在有效期内,银行出具的流动资金证明或单位存款证明须为投标截止日前30天内开具的)
(5)业绩要求:如非联合体投标:近五年内(自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一项水利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业绩。如为联合体投标:近五年内(自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均须至少承接过一项水利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和中标通知书)。
(6)信誉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最近两年(从招标文件发布之日往前推算)没有被依法认定有商业贿赂行为。(证明材料:投标人自行承诺加盖公章,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7)人员资格:
① 施工单位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取得相应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在有效期内;
②拟任本项目总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施工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施工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五大员(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质检员、资料员)须具有相应的资格(上岗)证(含培训合格证)。
(8)投标人为水利水电施工单位或水利工程设计单位的均须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且参与本项目人员(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五大员)必须是本企业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立的信用档案中录入的人员。投标人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单位的须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录入备案。(证明材料: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
(9)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递交投标文件。
第2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取得水利部核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总监理工程师须取得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及单位出具的总监理工程师任命文件;
(4)近五年内(自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一项水厂或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或管网工程或泵站工程建设监理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和中标通知书)。
(5)投标人须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后方可参与投标活动,参与投标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是本企业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立的信用档案中录入的人员;
(6)信誉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最近两年(从招标文件发布之日往前推算)没有被依法认定有商业贿赂行为。
(7)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3.3 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联合体应满足招标公告第3.1条中第一标段规定的所有资格要求。
3.4 其他要求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可以组建联合体投标。违反以上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拟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其它在建工程中担任项目经理(包含已发布的中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项目经理),如有在建工程则取消其投标资格。如其隐瞒在建工程导致中标,一经查实,将取消其中标资格,中标无效。投标人项目经理若有在建工程但已变更的,须提供变更证明材料必须以扫描件的形式在投标文件中体现,未提供的中标无效。
(3)投标人近三年没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中标通知书下达后,合同签订前,中标人须到指定银行设立农民工工资账户,按要求保证农民工工资支付渠道,并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严格考勤制度,在项目施工期内,用人脸识别考勤机对关键岗位人员(项目总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五大员及总监理工程师)进行全程考勤。
(5)投标人对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和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填报的人员信息或工程业绩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及时性负责,填报信息中隐瞒有关真实情况或者弄虚作假的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6)从工程招标开始至工程建设完成期间,不允许中标单位随意变更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因特殊情况,中标单位确需变更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的,应提供以下真实的证明材料,并将变更手续报区水利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备案后方可核准。
① 因长期疾病、长期出国、长期学习、工作变动不能履行职责;
② 因违法被责令停止执业;
③ 因犯罪或涉嫌犯罪被羁押;
④ 因失误或过错造成工程严重损失,项目法人依照合同责令更换。(“3.4其他要求”中第(3)、(4)、(6)条为构成本项目合同的一部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进行主体登陆—投标人—(用户类型勾选“投标人”一项)—网员注册。具体操作参见《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帮助中心—投标人办事指南—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主体资格注册指南》(网址:http://58.52.132.225:8081/xnweb/)。
4.2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19年10月9日至2019年10月16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登录咸安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区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58.52.132.225:9006/xaweb/,下同),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区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招标文件获取咨询电话:****-*******。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1日8时30分。各标段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分别以下列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1)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2)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U盘备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至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咸安分中心开标一室(咸安区青龙路青龙大厦一单元三楼)。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将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请投标人自行调研,费用自理。
7.
招标人:咸宁市咸安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址:咸安区水利和湖泊局
联系人:夏工
电话:137*****976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江河盛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大园路5-2号国家地球空间信息产业基地北主楼2单元12层04号
联系人:张工
电话:***-********转816
传真:***-********转801
日期:2019年10月9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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