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来路南延工程鑫来路南延工程施工监等资格后审公告[普通项目]
鑫来路南延工程鑫来路南延工程施工监等资格后审公告[普通项目]
鑫来路南延工程
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鑫来路南延工程(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安市洪恩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海安市开发区。
2.2 工程规模:本工程起点为与黄海大道交叉口,桩号为K0+020,终点为西蒙路交叉口,桩号K1+032.33,全长约1.03千米,道路红线17米,车行道宽12米,设计时速40KM/h。
2.3 招标范围:鑫来路南延工程施工监理,(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道路管网施工、标志标线、交安设施等工程的施工监理)。
2.4 监理服务期:自工程实际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之日止(含保修期监督)。道路管网等施工工期约100日历天,其他具体监理工期以所监理项目的实际施工期为准。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本工程招标控制费率为1.50%,监理合同估算价约12万元。
2.6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7 其它: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2400元整。缴纳方式详见招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3.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自2017 年10月0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18 年10月01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单位:江苏省苏通建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工程拒绝其参加投标);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总监必须具有在投标申请单位注册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
3.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在海安市地区范围内最多可同时在三个在建项目上从业(含本项目),但必须满足在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第13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使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理信用管理系统”进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备案的公告》的要求;
3.10其它要求:(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企业资质证书,(3)总监相关注册证书和所从事相关专业的毕业证书,(4)授权委托代理人和项目总监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首次公告开始之日前一年以来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需提供投标人属地人社部门指定的查询方式或支付宝参保信息查询结果截图,以供备查),若所提供缴费记录起始日至首次公告开始之日不满一年,须同时提供新录用、调入等相应证明材料,(5)投标人承诺书。
3.11 监理项目部要求:
一、人员配置要求:
施工阶段监理单位派驻到现场的监理项目部人员应符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标准》的公告( (2017)第35号)等文件要求,除总监外,其他监理人员名单及相应的资格证书在合同签订时提供,且必须与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备案人员一致。具体要求:
1、总监:1名,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
2、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专业要求为市政,应根据现场施工要求调整专业人员。(需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2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
3、监理员:1名。(需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
说明:上述人员配备为最低限度要求,人员配备将根据相关工程情况另行确定。监理证书应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中标人须确保表中人员常驻施工现场,并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及时投入人员,所有监理人员均须在投标单位注册,身体健康,年龄在28~60周岁(总监年龄不得超过60周岁),从事工程监理3年以上,另外,年龄不低于30周岁的监理人员占所有监理人员的比例不得低于80%。当人员不能满足工程进展要求时,招标人有权要求增加相应专业监理员或更换有关监理人员。当绿化施工单位进场时,须配备绿化专业监理员到施工现场。在施工不同阶段及时更换相应专业的监理员到施工现场。合同签订后按合同约定的人员不得随意更换(除监理员可根据不同施工阶段调换相应专业的监理员外),每更换一人,按《新沿海、新农村公司建设工程监理考核办法》执行。
二、驻现场具体时间要求:
1、总监:除按相关规范要求做好日常监理工作,并按每月不少于当月施工天数的30%时间驻现场管理,并参与指纹考勤。
2、专监及监理员:根据施工进度安排监理人员常驻现场,并按每月不少于当月施工天数的90%驻现场管理,并参与指纹考勤。若现场有施工,监理人员必须保证到位。
3、总监专监不得同天缺岗;
4、项目开工后,现场监理人员须在考勤时段内(上午7:00~8:30签到,下午4:30~6:00签退)考勤,只有签到(或只有签退)均视为缺勤。甲方对施工现场考勤时间段另有安排的,从其安排。每月底报送下月现场人员值班安排表。
5、监理人员请假一天以上(不含一天)需书面申请,报建设单位负责人审批;一天以内可以口头或电话请假。如因伤病需请假,须提供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证明材料。
6、备案要求:中标通知书签发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备案,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监理单位派驻现场人员必须为备案人员,并按要求参加指纹考勤。监理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备案人员不到位视为严重违约,委托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追究监理单位违约责任,并拒绝其参加后续海安市政府工程施工监理的投标。
三、对缺勤的违约处理:
1、按考核办法对出勤率进行考核打分;
2、按《新沿海、新农村公司建设工程监理考核办法》:总监及相关专业监理人员每缺勤一次扣200元。
3、总监必须参加节点验收及现场检查,总监不在场的每次扣500元,其他监理人员每次扣200元。(值班表休息时间及已请假得到批准情形除外)
4、总监连续7天未驻现场管理,委托人将要求监理人做出书面解释并保证人员限期到位;如监理人在规定期限内拒不整改的,监理人须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叁万元人民币,并作为不良行为记录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情节严重的,委托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5、其他监理人员连续5天(或累计30天)未能驻现场管理,委托人将要求监理人做出书面解释并保证人员限期到位;如监理人在规定期限内拒不整改的,监理人须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每人壹万元人民币,并作为不良行为记录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情节严重的,委托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3.12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评标办法本次评标采用价格单因素
5.招标文件的获取5.1获取时间:2019年10月09日到2019年10月21日。
5.2获取方式: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招投标系统,凭企业CA证书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21日10时30分,地点为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信息系统为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招投标系统。本工程为全程化电子招投标,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招投标系统。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中标人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复制书面投标文件叁份、电子文件壹套送至代理公司。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软件技术支持电话:********00、新点软件公司丁志祥:186*****561。8.联系方式招 标 人:海安市洪恩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安城东镇长江东路9号 邮 编:226600 联 系 人:于旭红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海安市高新区镇南路399号二楼 邮 编:226600 联系人:王清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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