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农垦配肥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呼伦贝尔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骄公司南院)库房招租
呼伦贝尔农垦配肥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呼伦贝尔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骄公司南院)库房招租
项目编号 | 09FCZZ********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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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呼伦贝尔农垦配肥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呼伦贝尔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骄公司南院)库房招租 |
资产类别 | 房产 |
转让方名称 | 呼伦贝尔农垦配肥有限责任公司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挂牌价格 | 180,000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11 |
挂牌日期 | 2019-10-09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转让说明事项 | 1、请各意向承租方亲自勘验标的,勘验联系人:韩鹏137*****133,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与当地国土、规划等相关部门沟通,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心”)仅就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标的库房为冷库(普通库房不通暖),没有上下水,不得存放危险化学用品,不可从事国家法律禁止的活动等。 3、标的库房租赁时间到2019年9月30日到期,租赁到期日至确定最终承租方期间,原租户继续使用租赁库房。原租户不放弃优先租赁权。如最终承租方为原租户,租赁开始时间接续上一租期。不放弃优先租赁权的原承租方应在房屋招租公告期间,向中心提出承租申请,提交承租申请资料,并按照公告要求交纳保证金;原承租方行权方式如下:(1)原承租方与其他意向承租方同时参与网络竞价;(2)原承租方在网络竞价的自由竞价期间和限时竞价期间均可行权;(3)在网络竞价过程中,当其他意向承租方报出当前最高有效报价时,原承租方可以优先权追加相同报价,如其他意向承租方无更高报价时,原承租方为最终承租方;如其他意向承租方继续报价,而原承租方在竞价期内未应价的,则该最高报价的意向承租方为最终承租方。 4、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5、承租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承租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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