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泰安中心城区市级道路交通路口膜结构遮阳棚制作安装竞争性磋商公告
【泰安市】泰安中心城区市级道路交通路口膜结构遮阳棚制作安装竞争性磋商公告
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A | 详见采购文件 | 1 | 1、基本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2、供应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3、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符合《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4、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报价。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 35.510000 |
招标
|
山东龙润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