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本级]江西省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无人机航测解译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征求意见公示
[省本级]江西省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无人机航测解译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征求意见公示
[2019-10-10]
江西省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无人机航测解译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该项目拟由生态环境部卫星环境应用中心提供原厂软硬件产品技术支持服务。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从2019年10月10日起至2019年10月15日止。
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满后两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江西省政府采购办(联系电话:****-********,地址:南昌市孺子路47号)和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地址:南昌市洪都北大道1131号,联系人:陈亚,联系电话:****-********)。
附:专家论证意见及专家姓名、工作单位、职称。
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 | |||||
采购单位 | 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 ||||
项目名称 | 江西省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无人机航测解译项目 | ||||
项目金额 | 2,890,000 元 | ||||
专家1论证意见 | 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印发的《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环办水体函〔2019〕211号)和省环委会印发的《江西省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赣环委字〔2019〕5号)要求,长江入河排污口无人机航测结果由生态环境部统一进行图像解译。生态环境部卫星环境应用中心作为生态环境部下属正厅级事业单位,是国家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试点工作无人机航测任务及解译工作承接单位,也是生态环境部《入海(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无人机航空遥感技术要求(试行)》制定工作的主要参与者,其在入河排污口无人机航测解译方面经验丰富,有利于在项目周期较为紧迫的情况下保障解译质量。鉴于上述原因,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建议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 ||||
专家姓名 | 陈春生 | 职 称 | 教授级高工 | ||
工作单位 | 江西省信息中心 | ||||
专家2论证意见 | 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印发的《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环办水体函〔2019〕211号)和省环委会印发的《江西省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赣环委字〔2019〕5号)要求,长江入河排污口无人机航测结果由生态环境部统一进行图像解译。生态环境部卫星环境应用中心作为生态环境部下属正厅级事业单位,是国家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试点工作无人机航测任务及解译工作承接单位,也是生态环境部《入海(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无人机航空遥感技术要求(试行)》制定工作的主要参与者,其在入河排污口无人机航测解译方面经验丰富,有利于在项目周期较为紧迫的情况下保障解译质量。鉴于上述原因,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建议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 ||||
专家姓名 | 方桦 | 职 称 | 副高 | ||
工作单位 | 南昌大学 | ||||
专家3论证意见 | 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印发的《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环办水体函〔2019〕211号)和省环委会印发的《江西省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赣环委字〔2019〕5号)要求,长江入河排污口无人机航测结果由生态环境部统一进行图像解译。生态环境部卫星环境应用中心作为生态环境部下属正厅级事业单位,是国家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试点工作无人机航测任务及解译工作承接单位,也是生态环境部《入海(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无人机航空遥感技术要求(试行)》制定工作的主要参与者,其在入河排污口无人机航测解译方面经验丰富,有利于在项目周期较为紧迫的情况下保障解译质量。鉴于上述原因,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建议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 ||||
专家姓名 | 范昀 | 职 称 | 高工 | ||
工作单位 | 南昌市新建县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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