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卫车辆及机具招标公告

环卫车辆及机具招标公告

青浦区政府采购信息--有关环卫车辆及机具项目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青浦区政府采购中心受本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的委托对环卫车辆及机具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a、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b、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已登记注册的供应商;
c、必须是投标车辆的最终制造厂商或厂商在上海地区的唯一授权销售代理商,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投标;
d、在本市有专业维修服务机构,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记录;
e、本次采购不接受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全部以《上海市2009年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内产品进行投标的投标人,其注册资本、规模、业绩等商务条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其投标不会因此被拒绝或被废标。
按照《上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项目采购金额在200万元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从已登记进入中小企业供应商子库的中小企业进行采购。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沪财库[2009]19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企业产品和服务的通知”要求,本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福利企业的产品和服务。

1、项目概况
招标编号:QPZFCG2011-022
招标项目:青浦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环卫车辆及机具
项目内容、数量及范围:
包件01、 3吨级压缩式垃圾车 7辆
包件02、 6吨级压缩式垃圾车 8辆
包件03、 3吨级扫路车 3辆
包件04、 3吨级吸粪车 3辆
包件05、 3吨级洗扫车 6辆
包件06、 6吨级车厢可卸式垃圾车 2辆
包件07、 8吨级清洗车 2辆
包件08、 小型电动机具
其中: 6桶垃圾收集驳运电动车 7辆
微型电动高压冲洗车(0.8吨) 4辆
电动三轮保洁车 2辆
电动四轮扫地车(含警灯) 1辆


上述项目包括设备制造、上牌、运输、安装、调试、技术服务、操作培训、验收等。
交货日期:根据用户要求于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交货及验收,如果投标文件交货期超过此时间要求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
交付状态:交货、安装直至验收合格 。
交付地址: 上海市青浦区内。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可于2011年5月25日(星期三)09:00起每天9:00~11:00、13:30~16: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委派授权代表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投标人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原件以及合格投标人必须具备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到青浦区城中西路38号北楼106领取标书。
3、所有投标文件应当于2011年6月15日(星期三 )上午10:00时之前送达下述地点。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4、开标定于2011年6月15日(星期三)上午10:00时在下述地点进行,请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届时出席。
5、以上详情同时可在《上海政府采购网》上查询。


采 购 人: 青浦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地 址: 青浦区公园路218号
邮 编: 201700
联 系 人: 周伟
电 话: 021- ********

采购代理机构: 青浦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青浦区城中西路38号北楼106室
邮 编: 201700
联 系 人: 陈蓓 盛晓冰
电 话: ***-********
传 真: ********
时 间: 2011年5月2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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