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车及车载体检设备招标公告

体检车及车载体检设备招标公告

关于体检车及车载体检设备

项目公开招标采购的公告

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海口市职业病防治所委托,拟对体检车及车载体检设备项目(项目编号:HKGP2010-148)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现诚邀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内容

1、项目名称:体检车及车载体检设备

2、项目编号:HKGP2010-148

3、采购预算:160万元

4、项目内容及需求:体检车及车载体检设备,招标技术要求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5、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采购单位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要求投标人的特定资格条件:

2.1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和良好诚信的合法经营专业单位,且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

2.2 投标人所投车辆必须是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发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的产品及具有3C认证。

2.3 投标人必须是汽车生产企业或经销商和医疗设备生产企业或经销商,并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4 投标人如是经销商,必须具备所投设备的代理资格或由设备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直接授权。

2.5 投标单位所投车辆的底盘车型必须在海口市有生产厂家授权的固定维修点。

2.6 投标人必须提供汽车厂家通过的ISO认证证书(复印件)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三、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1年6月16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2、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开评标会议室(海口市滨海大道长滨路海口新行政中心18号楼1007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四、采购文件获取办法

1、购买采购文件(含纸质文件和电子版文件)需提供以下资料:1.1 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省外投标人可将购买采购文件所需资料传真到我中心,并电汇相应的价款至我中心账户(付款单位请注明投标单位名称,且在备注栏注明项目编号、名称)。经审核合格后,我们将邮寄采购文件。

2、采购文件出售时间:2011年5月26日至2011年6月7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6:30,节假日除外)。

3、采购文件出售价格:每套人民币100元,邮购另加50元(售后不退)。

4、投标单位名称须与购买采购文件的单位名称一致,否则自行承担投标被拒绝的风险。

六、邮购采购文件及提交投标保证金帐户资料:

账户名: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建行海口海甸支行

账 号:4600 1003 8360 5300 1617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海口市滨海大道长滨路海口新行政中心18号楼1010室

邮政编码:570000

项目联系人: 黄海英

电 话:****-********

E-mail:********@qq.com">********@qq.com

购买采购文件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海新

联系电话:****-********

传 真:****-********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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