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卫生院保健院综合楼工程(BT模式)施工招标公告
精神卫生院保健院综合楼工程(BT模式)施工招标公告
巫溪县精神卫生院保健院综合楼工程(BT模式)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巫溪县精神卫生保健院综合楼工程已由巫溪发改标【2011】 97 号文批准建设,该项目招标人为巫溪县精神卫生保健院,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BT招标条件,现对项目的融资建设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址:巫溪县城赵家坝
2.2工程规模:项目建筑面积3493.39平方米,总投资约400万元,共10层,地下4层,一层层高3.6米,标准层层高3米,地下建筑高度12米,地上建筑高度18.6米,详见详见岳阳红日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设计的施工图所有范围施工图。
2.3计划工期:240 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上所示全部工作内容。
3. 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近三年实施过同类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与本项目相应的投融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1年5月 25 日—2011年5月 31 日。
下载文件及图纸时间:2011年5月 26 日起。
4.2 本工程实行不报名,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递交投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规定时间内在重庆市巫溪县城乡建设委员会网上(http://www.cqwxjw.com)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答疑等所有招标相关资料,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全部资料,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随时关注重庆市巫溪县城乡建设委员会网上关于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巫溪县精神卫生院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巫溪县环城路 地 址:重庆市菜园坝外滩商城四号楼
联系人:向先生 联系人:黄先生
电 话:138*****598 电 话:131*****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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