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机场工程特种车辆货物招标公告

民用机场工程特种车辆货物招标公告


新建黑龙江绥芬河民用机场工程特种车辆采购货物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新建黑龙江绥芬河民用机场工程特种车辆采购招标人为 绥芬河市绥东机场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中央预算内投资、民航发展基金、黑龙江省政府和绥芬河市政府,出资比例为 国家发改委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2.2亿元,民航局安排民航发展基金4.27亿元,其余投资由黑龙江省政府和绥芬河市政府按照6:4的比例安排财政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 特种车辆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新建黑龙江绥芬河民用机场工程特种车辆采购
2.2 招标编号: XBMH2019-142
2.3 招标范围:
一标段:小型多功能扫雪设备1台,飞行区巡视及维护车1台,铲车1台,跑道清扫车1台,拖拉机(带割草机)1台,驱鸟车1台,除冰液洒布车1台,跑道摩擦系数测试车1台,破拆工具及活动道面1套,压路机1台,行李牵引车(1拖斗+4托盘)2台,救护车1台,导航巡视维护车1台,扫雪车1台;
二标段:电源车2台,气源车1台,飞机除冰车1台,客梯车2台,清水车1台,污水车1台,垃圾车1台,飞机牵引车2台,行李传送车2台;
三标段:飞机加油车2台;
四标段:主力泡沫车1台,重型泡沫车2台,火场照明车1台,通信指挥车1台,应急救援指挥车1台。
2.4 交货地点:绥芬河民用机场
2.5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接招标人书面通知6个月内货到现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拟供设备出具的专项产品代理授权书(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授权给一家代理商参与投标)。
3.2 拟供电源车、气源车、飞机除冰车、客梯车、清水车、污水车、垃圾车、飞机牵引车、行李传送车、飞机加油车、跑道摩擦系数测试车须具有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的《民用机场专用设备使用许可证》或《民用机场专用设备审定合格证》或在民航局公布的检验合格的机场设备通告内;拟供主力泡沫车、重型泡沫车、火场照明车、救护车、应急救援指挥车须具有(或相同单元具有)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3C)证书及对应的检验报告。
3.3 在同行业中有较好信誉,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未因安全、质量等问题受到政府主管部门的处罚,无不良记录,并在资金、人员、设备、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投标,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信息为准。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 请投标人于 2019-10-10 09:00:00至 2019-10-14 17:00: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报名资料在 陕西省西安市唐延路3号唐延国际中心AB区8楼陕西西北民航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进行投标报名或将报名资料传真至 /进行投标报名或将报名资料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 /进行投标报名。
报名资料包括:
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加盖银行章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拟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拟供设备出具的专项产品代理授权书(注:代理商提供,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授权给一家代理商参与投标)、 拟供电源车、气源车、飞机除冰车、客梯车、清水车、污水车、垃圾车、飞机牵引车、行李传送车、飞机加油车、跑道摩擦系数测试车的《民用机场专用设备使用许可证》或《民用机场专用设备审定合格证》或民航局公布的检验合格的机场设备通告、拟供主力泡沫车、重型泡沫车、火场照明车、救护车、应急救援指挥车的产品认证(3C)证书及对应的检验报告、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等资料,查验原件、留存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或扫描件以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手机、电话、传真以及电子邮箱等)。对于制造商的证书文件,代理商可提供加盖制造商公章的复印件。
提示:投标人在报名阶段需在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https://zbtb.caac.gov.cn)网上完成注册和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A)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10-10 09:00:00至 2019-10-14 17:00: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 陕西省西安市唐延路3号唐延国际中心AB区8楼陕西西北民航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和技术资料押金(含手续费)后 1日内寄送。
5.1 (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至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0.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10-30 14:30:00,地点为 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东王庄小区32号北京市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或者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A)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2(B)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绥芬河市绥东机场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陕西西北民航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绥芬河市长江路11号(原检察院五楼)
地 址:
西安市唐延路3号唐延国际中心AB区8楼

邮 编:
157399
邮 编:
710075

联 系 人:
李立明
联 系 人:
刘瑞更、王倩

电 话:
****-*******
电 话:
***-********-****、8033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xbmhzb@163.com

网 址:
/
网 址:
www.xbmhzb.com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建行西安高新科技支行

帐 号:
/
帐 号:
****************2533

日期:2019-10-10 09:00:0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货物 特种车辆 民用机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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