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水县]修水广播电视台演播大厅灯光增量设备招标公告

[修水县]修水广播电视台演播大厅灯光增量设备招标公告

[2019-10-10]
演播大厅灯光增量设备采购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该项目拟由江西锐丰音响有限公司提供原厂软硬件产品技术支持服务。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从2019年10月10日起至2019年10月17日止。
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满后两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修水县财政局(联系电话:****-*******, 地址:修水县良塘市民服务中心221室(洋洲大道))和修水广播电视台本级(地址:修水县良塘,联系人:修水广播电视台本级,联系电话:159*****163)。
附:专家论证意见及专家姓名、工作单位、职称。
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
采购单位修水广播电视台本级
项目名称演播大厅灯光增量设备采购
项目金额73,800元
专家1论证意见1、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三十一条规定,为了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2、该项目是在原采购项目增加设备采购。建议该项目按单一来源方法进行采购
专家姓名邱劲松职 称工程师
工作单位修水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专家2论证意见该项目系在原采购项目 (修水广播电视台演播大厅设备采购)【招标编号JJRZXS-2019XJ-03]的基础上增加演播大厅灯光增量设备,且增加预算金额在10%以内(原采购项目中标金额为739000元)。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三款之规定,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外添购且添购总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建议该项目按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专家姓名胡衍华职 称高级
工作单位修水县农业农村局
专家3论证意见修水广播电视台演播大厅设备采购项目于2019年5月进行了询价采购,该项目似在实施过程中。本项目为新增大厅灯光,为保证项目整体实施统一维护,且本次新增项目资金未超原项目的10%,符合《政府采购法》第31条第3款规定,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专家姓名黄海峰职 称中级
工作单位修水县教育体育局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厅灯 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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