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庐阳区民政局、残联计算机、复印机询价招标
合肥市庐阳区民政局、残联计算机、复印机询价招标
项目编号:LYCG2006-027
尊敬的供应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合肥市庐阳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合肥市庐阳区民政局、残联的委托,拟就 计算机、复印机设备以询价方式进行政府采购,特向贵单位发询价函,望贵单位给予复函:
设备规格要求及数量:
序号
设备名称
技术规格要求
数量
备注
1
计算机
宏基S280 17LCD
6台
标配
2
复印机
佳能IR2016
1台
标配
3
数码相机
索尼T9
1台
含包、512高速卡
4
数码摄相机
松下GS158GK
1台
含电池、三角架、DV带、包、UV镜
宏基计算机要求7月20日前送货
一、报价时间及地址:若贵单位有兴趣,可就以上设备在2006年7月17日上午9时前向我中心密封报价。本报价一经本中心认可,即为签订合同的最终依据。
二、供应商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
2、所投产品的代理证明或生产厂家的授权证明;
3、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的能力;
三、供应商复函须知:
1、报价书应包含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报价函应由贵单位加盖公章。复函报价应包含: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及售后服务、税金等费用。
3、供应商应承诺所提供的货物应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完全符合质量标准的正品,采购人验收时有权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供应商在报价函中应就以下条款给予说明:
(1)报价表;
(2)提供设备或产品的详细介绍(配置、功能等);
(3)交货期、安装时间、完工期、保修期及产品质量承诺;
(4)售后服务承诺。
5、采购合同由成交单位、采购单位与合肥市庐阳区政府采购中心三方签订。询价函、报价函及其澄清文件均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6、合同签订前, 经选定的供应商应按合同总金额向我中心交纳5%的履约保证金或开具银行保函(期限一年)。
四、结算方式:设备安装调试完毕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后,采购中心负责将相关付款资料报送相关部门,审核后一次性支付合同款。
五、联系方法:
单位:合肥市庐阳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濉溪路287号709室
本项目联系人:武宁
电话(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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