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庐阳区民政局、残联计算机、复印机询价招标

合肥市庐阳区民政局、残联计算机、复印机询价招标

项目编号:LYCG2006-027

尊敬的供应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合肥市庐阳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合肥市庐阳区民政局、残联的委托,拟就 计算机、复印机设备以询价方式进行政府采购,特向贵单位发询价函,望贵单位给予复函:

设备规格要求及数量:

序号

设备名称

技术规格要求

数量

备注

1

计算机

宏基S280 17LCD

6台

标配

2

复印机

佳能IR2016

1台

标配

3

数码相机

索尼T9

1台

含包、512高速卡

4

数码摄相机

松下GS158GK

1台

含电池、三角架、DV带、包、UV镜

宏基计算机要求7月20日前送货

一、报价时间及地址:若贵单位有兴趣,可就以上设备在2006年7月17日上午9时前向我中心密封报价。本报价一经本中心认可,即为签订合同的最终依据。

二、供应商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

2、所投产品的代理证明或生产厂家的授权证明;

3、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的能力;

三、供应商复函须知:

1、报价书应包含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报价函应由贵单位加盖公章。复函报价应包含: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及售后服务、税金等费用。

3、供应商应承诺所提供的货物应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完全符合质量标准的正品,采购人验收时有权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供应商在报价函中应就以下条款给予说明:

(1)报价表;

(2)提供设备或产品的详细介绍(配置、功能等);

(3)交货期、安装时间、完工期、保修期及产品质量承诺;

(4)售后服务承诺。

5、采购合同由成交单位、采购单位与合肥市庐阳区政府采购中心三方签订。询价函、报价函及其澄清文件均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6、合同签订前, 经选定的供应商应按合同总金额向我中心交纳5%的履约保证金或开具银行保函(期限一年)。

四、结算方式:设备安装调试完毕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后,采购中心负责将相关付款资料报送相关部门,审核后一次性支付合同款。

五、联系方法:

单位:合肥市庐阳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濉溪路287号709室

本项目联系人:武宁

电话(传真): ****-*******

开户行:合肥市徽商银行寿春路支行 账号:****************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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