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技侦业务用房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检察院技侦业务用房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LYRZB-11047
一、招标条件:
日喀则地区吉隆县检察院技侦业务用房建设工程项目已由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藏发改基建【2010】77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吉隆县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国家投资。招标人为:吉隆县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名称:日喀则地区吉隆县检察院技侦业务用房建设工程;
(二)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招标内容为:日喀则地区吉隆县检察院技侦业务用房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图包含的所有内容,包括:新建技侦业务用房1380.55平方米、室外道路、给排水、电气等室外配套工程及箱式变电站、监控系统EPS电源、电热水器等设备购置及安装。具体施工内容以施工图为准;
(三)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国家投资,已落实;
(四)建设地点:日喀则地区吉隆县;
(五)工期:2011年06月20日至2011年10月10日,总工期113日历天;
(六)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凡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向招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二)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
(三)拟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建造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并具有类似工程高原施工经验;
(四)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条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申请人于2011年05月26日至2011年06月01日,每日上午10:30分至12:30分;下午15:30分至18: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鲜章并统一装订成册)到日喀则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一)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
(二)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
(三)拟承建本项目的建造师资质证书及其类似工程业绩证明;
(四)安全生产许可证;
(五)投标单位需按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藏建市管[2010]131号”文件要求提供备案证书;
(六)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财务状况良好,且具有为实施本工程所必须的流动资金);
(七)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85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06月16日上午10:00时整(北京时间),各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二)开标时间及地点:2011年06月16日上午10:00时整(北京时间)在日喀则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准时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的单位派代表出席开标会。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吉隆县人民政府
联 系 人:林光明
联系电话:139*****403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良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拉萨市罗布林卡路德丹林小区四幢一单元101号
日喀则办公地址:日喀则市吉培路日喀则地区发改委安居小区
联 系 人:饶新元
联系电话:****-******* ****-******* 139*****564
四川良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11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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