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一路及松林路市政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中南一路及松林路市政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宜昌市中南一路及松林路市政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一、宜昌市中南一路(中南路-松林路)及松林路(中南一路-城东大道)市政工程,已由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宜发改审批 [2010]219号文件批准建设。湖北中天招标有限公司宜昌分公司受业主委托,负责本次工程招投标的具体事宜,现决定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1、宜昌市中南一路(中南路-松林路)及松林路(中南一路-城东大道)市政工程:道路总长622.211米,道路等级为城市Ⅰ级次干道。
其中:中南一路(中南路~松林路),起点为中南路,终点为松林路,全长360米,规划红线宽25米,路面结构为沥青混凝土路面;其中机动车道宽14米,双向四车道,两侧各设置宽5.5米的人行道,人行道结构为荷兰砖。
松林路(中南一路~城东大道),该段道路长262.211米,规划红线宽20米,路面结构为沥青混凝土路面;其中机动车道宽14米,双向四车道,两侧各设置宽3米的人行道,人行道结构为荷兰砖。
2、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路基、路面、排水工程、综合管线、照明、交通基础等相关附属工程。
3、建设资金来源:市财政投入
4、工程建设地点:宜昌市伍家区
5、计划开工日期:2011年6月2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2011年10月30日
工 期: 150 (日历天)
6、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7、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的合格标准。
三、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提供副本原件)
2、投标人应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副本原件)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副本原件)
4、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为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投标单位且是在宜昌市建筑业协会备案手续上记载的备案人员;(提供副本原件)
5、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是在宜昌市建筑业协会备案手续上记载的备案人员;(提供原件)
6、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造价员、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各一人)必须是宜昌市建筑业协会备案手续上记载的备案人员;
7、所有投标人均应提供市建筑业协会办理的有效备案手续,且其委托代理人必须是在宜昌市建筑业协会颁发的备案手续上记载的备案人员;(提供原件)
8、2008年以来投标人独立承担过沥青砼道路工程施工(城市次干道累计长度不小于5km;或一级(及以上)公路累计长度不小于10km)工程施工。(须提供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报告等原件以供核查,但能反映上述全部内容。若提供了业绩的补充证明资料必须是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否则无效。)
9、近三年内没有因骗取中标或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而受到行政处罚或严重违约等失信行为。(须提交企业法人注册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非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无效,出具证明的日期应在招标公告发布开始时间之后);
10、投标人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①水泥稳定粒料搅拌站(300t/h以上)、沥青混合料拌和机(160 t/h以上)宜自有;也可提供商品砼、沥青砼、水泥稳定层供应意向协议书(原件备查)。
②沥青砼摊铺机2台(摊铺宽度9米以上);(必须自有1台)
③双钢轮振动压路机2台(14吨);(必须自有1台)
④轮胎压路机一台(必须自有)
⑤18吨及以上振动压路机2台;(必须自有1台)
自有设备须附采购单据原件或公证书,租赁设备提供租赁意向协议书原件以供核查并提供详细查询方法。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工程投标。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逐项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交相应的原件供评标委员会核查(同时提供原件清单二份),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有可能通过资格审查。
四、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并取得密匙后,方可凭密匙登录:http://www.ycztb.com会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通过网上银行缴纳工本费后下载招标文件及图纸。(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时间为 2011年5月3日至2011年5月16日17:00时,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五、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六、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拾万元,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在会员专区内通过农行网银(应与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中登记的网银账号一致)缴纳投标保证金,并打印投标保证金缴纳成功回执单(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七、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1年5月26日时9:30分整,提交地点为市综合招投标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701开标厅,由招标人接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八、本招标工程的开标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市综合招投标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701开标厅公开进行,投标人企业资质证书中记载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以及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四者之一,及委托代理人应同时携身份证明文件和有效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必须为第二代身份证)准时参加开标会,所参加开标会人员必须是宜昌市建筑业协会备案手续上记载的备案人员,否则视为自动弃权。
九、本工程施工合同必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洽谈并签署。
十、招标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11年4月30日。
招标人: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中天招标有限公司宜昌分公司
地 址:宜昌市西陵一路19号亚洲广场B座704室
联 系 人:陈芳琴
联系号码:155*****833 0717—*******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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