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市妇幼保健院整体搬迁建设项目设计(第二次)招标公告

浏阳市妇幼保健院整体搬迁建设项目设计(第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浏阳市妇幼保健院整体搬迁建设项目设计(第二次) 已由 浏阳市发展和改革局(浏发改前期【2018】 7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 ,招标人为浏阳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浏阳市妇幼保健院整体搬迁建设项目设计(第二次)

2.2 建设地点:项目地点位于关口长兴片区,道吾山东路以北,占佳岭路以南,李畋路以东,水佳路以西。建设场地内部北侧有小山丘,南侧地势平坦,周边交通便利。

2.3 项目规模: 本项目一次规划,分期建设,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约65067.81平方米(约97.6亩),地上建筑面积60000平方米,地下二层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按800张床位妇幼保健院业务量预期和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建设标准规划设计,建筑密度≤30%,绿地率≥35%,0.5<容积率≤2.0。本期考虑地下600个、地上400个机动车停车位,要考虑人车分流,地下室除应有设备用房外,要以经济合理、近远期相结合的原则,考虑合适的车位设置数量。

1.本项目定位为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建筑面积参照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建设标准、《综合医院建设标准(建标110-2008)》、《妇幼保健机构建筑设计指南》、《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建设标准建标189—2017》,进行项目总体规划设计。一期设计住院床位550张,地上部分建筑面积60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按照妇幼保健机构“三大部”的设置要求,充分体现以妇女儿童健康为中心,临床与保健相结合,建设包括门急诊、孕产、妇女、儿童保健部、医技、住院、行政、后勤等用房,相关用房要充分考虑近期的建设需求与远期发展的有机结合,具体如下:

功能类别

科室用房

建筑面积

(平方米)

门急诊

门、急诊、皮肤专科,美容专科、发热门诊、肠道门诊、危重孕产妇、儿童、新生儿救治中心、孕产保健部(孕产绿色通道、孕产群体保健、婚前保健、孕前保健、孕期保健、产褥期保健、医学遗传与产前诊断)、妇女保健部(妇女群体保健、青少年综合保健、育龄期妇女保健、更年期、老年期保健、中医妇科、辖区妇女保健规划与管理、妇女营养科、妇女心理科、妇女肿瘤科、辅助生殖科、宫颈疾病防治专科)、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计划生育服务指导、计划生育咨询培训、计划生育手术、男性生殖保健、避孕药具储存展示发放等)儿童保健部(儿童群体保健、新生儿疾病筛查、儿童生长发育、儿童营养保健、儿童认知心理保健、儿童眼保健、儿童口腔保健、儿童耳鼻喉保健、儿童康复保健、中医儿童保健、儿童常见病及多发病诊治、儿童行为发育评估)、体检与慢病康复部、健康体检、婚检中心、中医科、生命科学馆、门诊药房、导诊、收费、挂号窗口、楼层及专科候诊区等。

医技

影像科、放射科(CT、核磁共振)、介入(含DSA)、功能检查、内镜检查、检验中心(遗传、病理、输血科)、药剂科、消毒供应中心、中型高压氧仓等功能科室

住院

550床,设产科住院用房、妇科住院用房、儿科住院用房、新生儿住院用房、外科住院用房、内科住院用房、手术室、麻醉科、PICU、OICU、MICU产房、产前控制中心、食堂、大会议室

行政

办公(含工会办公室)、中心监控(含消防监控)、图书阅览室、病案档案室、妇幼保健院数字化信息数据处理中心、多功能学术报告厅(中、小)、教学示教室、婚姻登记处

后勤

文体中心、后勤办公室及值班室、库房(含中心库房、耗材试剂库房、后勤物资库房)、信息机房、空调机房、供电、供水、锅炉房、污水处理、氧气站、中心吸引机房、生活和医疗垃圾储存站、保卫室(含警务室)、门卫室、洗涤房、设备维修间、设备自检室、太平间、消防等

60000

2.二期建设内容:远期住院床位及医疗用房、月子中心、儿童康复中心、医务人员培训基地、实习进修教学基地、专科医疗中心、专家公寓、停车位等。

3.近期用地50-70亩,按550张床位、地上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规划设计;远期用地30-50亩,根据妇幼保健院长期业务发展整体规划设计。

2.4 项目投资估算: 本期项目总投资约4.5亿,其中建安投资约3.17亿,医疗设施设备约0.4亿、土地成本约0.93亿。

2.5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2.6 设计周期: 总周期180日历天,其中:设计合同签订生效后30个日历天内提交中标优化修改方案;建筑方案设计方案审定后50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方案报批,初步设计方案审批后60个日历天内提交报审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须在35个日历天内完成图审和修改工作,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后5个日历天内提交正式施工图设计文件。

2.7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规划建筑全过程设计招标,包括项目总体规划设计、建筑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全过程设计咨询服务,含项目范围内医疗工艺、工程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消防、暖通(供暖及空调系统)、建筑智能化、人防工程、深基坑支护、室内装饰、幕墙、钢结构、室外附属工程(包括且不限于景观绿化、广场、照明、道路、围墙、综合管线布置、门卫室、停车场等)、绿色建筑设计工作,以及医用专项系统(医用净化系统、医用气体系统、中央纯水系统、实验室工艺系统、辐射防护工程等)的设计配套和复核。

2.8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9 其 他: 1、中标单位应派专人(中级或以上职称)在项目施工期间常驻现场服务,食宿等费用自理。中标单位各专业负责人必须按照招标人要求到本项目所在地配合现场施工,各专业负责人应在招标人提出现场配合要求后8小时内到达现场并解决问题。对于不能现场解决的重大技术问题,必须在72小时内给予答复,5个工作日内出具正式变更(联系)单。

2、中标单位熟知《浏阳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设计单位履约管理办法》(详见合同附件)并自愿遵照执行。

3、提交不少于5分钟的PPT演示文稿自动演示。【注:1、采用原色牛皮纸包裹密封(U盘及视频内容不得出现任何能直接判断出投标人名称的内容),与投标电子文件一同提交。2、主流视频格式(无音频)。交易中心电脑能够播放的。如播放不出,投标单位自行承担责任。】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企业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设计专业甲级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 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3企业近 五 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60 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7">********">********54">********24">********7">********">********54">********24">********7">********">********54">********24">********">零个********7">********">********54">********24">********7">********">********54">********24">********7">********">********54">********24">********">一个及以上单项合同 建筑面积不少于40000平方米的医疗类项目 入围工程设计业绩。

3.4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有 建筑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和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 资格(职称证和注册证,注册建筑师的注册单位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3.5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设计负责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如果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则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或相应的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

3.6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应由牵头单位出具授权委托书,并由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且加盖企业法人公章,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其他要求: / 。

3. 8业绩证明材料要求: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为准,以上资料须同时提供;时间以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为准。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0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其他资格要求: ********7">********">********54">********24">********7">********">********54">********24">********7">********">********54">********24">********">根据投标承诺书的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廉洁建设和作风建设承诺书等承诺书原件(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五)

4.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查,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投标担保

5.1采用承诺的形式,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六;

5.6未按要求承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 2019 年 10 月 11 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和资料。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和资料与书面招标文件和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 2019 年 10 月 16 日(含)17时00分前以不署名的形式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提出。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6.3 答疑文件、招标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将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及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19 年 11 月 11 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二楼相应开标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www.bidding.hunan.gov.cn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fwpt.csggzy.cn

9.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9.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及电子标书软件加密锁办理申请表等资料。通过以上途径下载的招标文件为GEF格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GEF格式投标文件。

制作本项目投标文件所使用软件版本号: 长沙市电子化招投标系统V6.1.0(建设工程设计投标版)(免费版)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投标人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电子印章(含CA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包括企业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章、授权委托代理人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

“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及专用U盘、电子印章(含CA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一楼电子招投标软件办理咨询处,咨询电话:****-********

9.2按照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实行公共资源交易事前信用承诺及简化市场主体信息入库流程的通知》要求,投标人应当在参与投标之前,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进行事前信用承诺,提交《信用承诺书》,按流程完成信息填报及入库公示工作。

9.3招标人或行政监管部门需要留存投标文件、评标报告等纸质文件资料进行归档的,应当由招标代理机构从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下载提供。当提供的纸质文件资料与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记录的电子文件资料不一致时,以电子文件资料为准。

10. 招 标 人

浏阳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

监管单位名称:浏阳市发展和改革局 ****-********

标签: 搬迁 妇幼保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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