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0”二期工程招标公告
“3.20”二期工程招标公告
高淳县政府采购中心受高淳县公安局委托,对高淳县“3.20”二期工程(项目名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投标人投标。
1、项目编号: GCZC-*******
2、项目名称:高淳县“3.20”二期工程
3、招标文件获取办法:请符合资格条件供应商至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网址:www.njzc.gov.cn)免费下载。
4、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4.1 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2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必须是江苏省公安厅《关于公布全省道路监控网“3·20”工程前端系统设备12家中标供应商名单的通知》(苏公厅[2010]650号)文件中列明的中标供应商。
(2)投标供应商须在南京市设立常驻售后服务机构,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在本市的维修地点、维修车辆和设备、维修人员配备情况的证明材料(如房屋产权证或租赁协议、车辆行驶证、维修人员合同及社保证明等)。
5、投标保证金数额及交纳办法:投标人应从本单位帐户支付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000元整,采取汇票、本票、电汇(其他形式不予接受)方式交纳。保证金不需封装在投标文件中,随投标文件一并送达开标现场,并在开标前缴纳。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6、投标开始时间:2011年6月16日上午9:00;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1年6 月16日上午 9:30。
7、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高淳县公安局3楼东会议室 ,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8、现场勘查集中地点时间:2011年6月1日上午9:30,集中地点为:高淳县公安局三楼会议。此次采购为省公安厅320项目,后台及现场基础施工的方案及报价尤为重要。供应商应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查勘,在投标时做出合理的设计、设计图纸和报价。故供应商应准时参加现场勘察,不参加或不能准时参加勘查现场的供应商将丧失投标资格。
采购单位联系人:陈启明 电话:***-******** 138*****188
高淳县政府采购中心 电 话:***-******** 传 真:***-********
以上若有变更将通过原招标公告媒体发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关注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有关本招标项目有无变更公告。如果没有及时关注公告导致误投标,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开户银行:高淳县预算外资金管理办公室
银行帐号:江苏高淳农村合作银行
开户名称:********5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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