沟塘回填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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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盐城东方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的沟塘回填工程已经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批准建设。工程建设资金自筹、已落实。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施工承包人。
二、盐城天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沟塘回填工程。
(2)工程地点: 盐城经济开发区新能源汽车产业园围墙外侧。
(3)工程规模:计划总投资约90万元。
(4)发包方式:包工包料。
(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6)工期要求:计划2011年6月10日开工,工期20日历天。
四、发包范围: 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沟塘清淤、基坑排水、土方回填等项内容包工包料施工。详细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有效书面文件为准。
五、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的独立法人,申请人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资质和要求: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项目负责人投标时须提供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或临时执业证书原件,三级施工资质的项目负责人需提供小型项目管理师证书原件),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反映人需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
(4)投标人须保证委托代理人、投标项目负责人及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投标人应提供委托代理人、拟报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含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等不少于3人】 2010年7月—2010年12月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向投标人所在地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原件(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须附有效期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劳动保险部门证明,须有名单并注明缴费起止期间)及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
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六、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的方法确定潜在合格的投标人。
七、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八、请申请人于2011年05月26 日至2011年06月 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携带投标申请人单位介绍信到盐城天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盐城市大庆中路鼎盛时代广场1#-404;联系电话:****-********138*****036;邮箱:yctx404@163.com)购买招标文件后方可参加投标。
九、申请人除不可抗力情况外,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十、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报名。
十一、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二、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投诉电话:****-********

建设单位(签章):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联系人:孙泉 联系人:蒋蓉

联系电话:0515- ******** 联系电话:****-********
138*****036
地址:盐城经济开发区招商中心 地址:大庆中路156号1—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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