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乐都区大峡口景观绿化工程项目监理(第二次)
海东市乐都区大峡口景观绿化工程项目监理(第二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东市乐都区大峡口景观绿化工程项目监理 (第二次)已由海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东发改农产【2019】562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东市林业和草原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海东市林业和草原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乐都区大峡口
(2)规模:1.整理土地500亩。2.人工造林绿化面积500亩,约需各类苗木8.74万株。3.购置塑料软管3060米、抽水机2台。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并在人员资格、业绩、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4)信誉要求: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 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黑名单时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如有所有本项目需要的编制参考资料)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获取方式自2019年10月12日09:00时至2019年10月18日17:30时止,潜在投标人应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自行免费下载。
4.2 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领取纸质资料或登记。
4.3 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 “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1月01日 13时30分,开标地点为:海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东市乐都区南凉路)。潜在投标人在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在开标现场递交一份相同内容的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当上传的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时使用移动设备电子文件导入。
5.2 如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平台不予受理。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潜在投标人应携带CA数字证书出席开标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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