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城乡发展局关于2019-2020年苏州高新区农药集中配送、农药包装物及农膜回收处置服务招标公告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城乡发展局关于2019-2020年苏州高新区农药集中配送、农药包装物及农膜回收处置服务招标公告


苏州长昊怡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采购人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城乡发展局的委托,就其所需的2019-2020年苏州高新区农药集中配送、农药包装物及农膜回收处置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编号:SZCHYT2019-N-G-003;

2、采购预算:人民币壹元整(¥1.00);

3、采购内容:2019-2020年苏州高新区农药集中配送、农药包装物及农膜回收处置服务;

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具体根据采购人实际要求;

5、服务地点:苏州高新区(虎丘区)范围内。

6、采购需求简要说明: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背景

农药市场管理关乎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为从源头上防范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规范农药经营行为,强化农业生产投入品管控,杜绝高毒、高残留和假冒伪劣农药流入苏州高新区(虎丘区)。

通过本项目实施选择苏州高新区农药零差率配送及农药包装废弃物和地膜残膜回收处置服务商开展工作。

1.2目标任务

1、农药集中配送:针对目前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农业种植规模及农药经营状况,充分发挥区、镇(街道)两级管理职能,建成“七统一”(即统一“开方”、统一采购、统一标识、统一配送、统一价格、统一补贴、统一管理)的全区农药集中配送体系,农药集中配送基本达到区内全覆盖,农药供应秩序明显好转,农产品质量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2、农药包装物回收处置:对全区因农业生产产生的农药包装物(包括与农药直接接触的瓶、罐、桶、袋等)统一进行回收、分类,集中进行无害化处置。2019年实现全区农药包装物回收率80%以上,回收包装物无害化处置率100%。

3、农膜残膜回收处置:对全区因农业生产产生的农膜残膜(厚度最小不小于0.01mm)进行统一回收、分类、归集,并做相应的处置。2020年实现全区农膜残膜回收利用率达到80%以上。

1.3服务内容

投标人负责全区农药集中配送网点、农药包装物及农膜残膜回收点的设置、采购、调拨、结算等工作。按照“科学、便捷”的原则,采用整合区内符合条件的农资经营单位或直营、加盟、租赁等方式进行企业化运作、科学化布局。

1.4实施范围

对粮油作物、蔬菜、瓜果、茶4大类农产品全面实施农药集中配送,对上述所有农产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农药包装物及农膜残膜实施统一回收处置。

(二)服务要求

1、站点及仓储要求:应设立覆盖主要涉农乡镇的农药产品配送及农药包装物及废弃农膜残膜回收站点,站点不少于1个,配备购置或租赁配送(回收)车辆不少于1辆,建立配(回收)送网络,配送能力能及时满足农业生产的需求,配备相应的废弃物回收设备,在苏州地区设立独立回收仓库,农药和回收仓储面积均总和不得低于50平方米。

2、投标人应具备农药经营资质、综合管理能力、并建立配送回收体现及提供服务能力,配备不少于5人的专业服务团队。

3、投标人根据采购人确认的农药采购品种和数量进行公开竞标或询价采购,确定供货单位;对因病虫害发生变化,需要调整新增农药品种的,报采购人审批后,可实行临时询价采购。

4、所有配送网点要按照统一标准进行建设,在配送农药包装上加贴高新区统一配送农药标识,便于在流通、使用、包装回收过程中进行检查监督。

5、投标人负责将所采购农药按零差价统一配送或销售到各镇(街道)、村的配送网点。对经营规模大、农药用量多的种植大户、合作社基地、农业示范园区等由投标人直接送货上门。

6、集中配送农药统一按招标或议标价格实行零差价销售,具体按照采购人发布的政策性文件执行。

7、投标人根据农药监管和零差率配送销售及农药包装物回收管理平台销售台账核算本站点销售额和农药包装物、农膜残膜回收数量,采购人聘请第三方对全区销售金额和回收数量进行审计,并组织实施验收。

8、投标人应统一制作农药优惠供应卡,建立农药配送和农药包装物及农膜残膜回收电子管理系统。配送网点通过管理系统对各类农户基础数据的查验和农药配送数据跟踪,实现农药规范化管理。监管部门通过该系统对投标人及各配送网点销售和农药包装物及农膜残膜回收情况实时监控。

9、投标人应制定农药集中配送及农药包装废弃物和地膜残膜回收处置工作方案,配送和回收工作管理制度等。

(三)配送及回收服务质量要求

1、中标人根据区城乡发展局的技术要求,及时足量配送(销售)中标农药,确保农药配送的时效性。

2、中标人在各配送(回收)站点积极开展药包装废弃物及地膜残膜回收并及时做好无害化处置工作。

3、中标人经其配送网点有偿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及农膜残膜,集中存放,并进行清点、分类、打包,按相关要求进行无害化处置,建立回收台账记录。

4、中标人应做到集中配送农药的品种、价格,农药包装废弃物及地膜残膜回收价格等信息在配送网点的醒目处公示,协助区城乡发展局做好农药集中配送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及地膜残膜回收政策、农药科学安全使用、病虫草害防治技术指导等宣传工作。

5、中标人应建立并执行购药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农药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确保购进农药质量安全。

(四)配送及回收考核合同终止情况:

1、配送农药要求:所有配送农药必须来自年度农药使用主推目录,且遵从区城乡发展局的技术要求,若擅自在高新区区域内以零差价配送非年度农药使用主推目录农药,视为违约并终止合同。

2、配送数量要求:农药配送数量根据乡镇(街道)需求情况来定,应符合乡镇(街道)实际种植情况,若存在虚报配送数量、弄虚作假等行为,视为违约并终止合同。

3、配送时效要求:根据区城乡发展局发布的病虫情报,及时将农药配送到各配送网点,各配送网点在规定时间内将农药配送到种植农户。如若出现配送延迟,将作为年终考核重要依据:每年出现3次及以上配送延迟,视为违约并终止合同。

(五)费用补贴与资金结算

1、2019年农药集中配送、农药包装废弃物及地膜残膜回收补贴标准如下:

(1)农药集中配送补贴标准:2019-2020年综合价格补贴差率为中标价的26%,其中10%补贴给中标人,以保证其正常运转;16%补贴给基层加盟配送网点。

(2)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补贴标准:按照农药包装瓶(瓶盖完整)0.5元/只,农药包装袋0.3元/只补贴,回收费用包括瓶/袋收购费、回收过程中的分类、打包、存储、运输、宣传、培训等涉及的物品采购和人工费用。

(3)农业地膜残膜回收补贴标准:按照5.6元/千克回收,回收费包括地膜残膜收购费、回收过程中的分类、打包、存储、运输、宣传、培训等涉及的物品采购和人工费用。

2、资金结算

(1)配送农药包装物及农膜残膜无害化处置及运输费用,由中标人先行垫付,经年终考核验收通过后由区财政支付。

(2)资金结算周期为上年12月1日至当年11月30日,经营主体根据农药监管和零差率配送销售及农药包装物回收管理平台销售台账核算本站点销售额和农药包装物、农膜残膜回收数量,采购人聘请第三方对全区销售金额和回收数量进行审计,并组织实施验收,验收通过后报区财政局下达补贴资金至中标人。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合格投标人的基本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当具备上述基本条件,投标文件中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证明材料和声明。

(二)合格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1、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农药经营许可证。

【说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10月17日(北京时间)。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1)申领CA

未在苏州市(市财政局、姑苏区财政局)政府采购项目申领专用CA证书的供应商登陆“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区级网上报名)进行网上注册及资料填报,并携带相关资料至苏州市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苏州CA)服务网点进行审核并申领CA证书,申领时说明为“高新区政府采购项目专用CA证书”,有效期内的CA证书可以反复使用。

已经申领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项目或姑苏区政府采购专用CA证书的供应商进行网上注册及资料填报后,携带CA证书至苏州CA服务网点开通高新区政府采购项目网上报名功能模块即可。

(2)登录报名

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区级网上报名)”系统,插入CA证书登录后选择具体项目并点击“报名”按钮报名。报名后,系统会显示报名确认单,供应商须打印以供投标使用。供应商报名成功后不可撤销报名。

(3)现场递交文件

报名供应商在开标时点前递交投标文件,并同时递交报名确认单、投标保证金、身份证等资料,所需递交的资料详见具体项目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

投标时点截止前15分钟,系统经代理机构确认可自动解密全部报名供应商。代理机构现场打印出报名供应商名单,并核对相关资料。

(4)依法获取招标文件

供应商进行网上报名后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日期,代理机构不再收取报名费或资料成本费。供应商若有询问,可按网上报名相关流程提出,质疑等相关事宜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要求执行。有关该采购活动的澄清、修正及成交信息亦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请定期关注。

(5)联系方式

供应商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0-850-3300(软件客服);****-********(业务咨询)

四、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信息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9年11月01日09:00-09: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11月01日09:3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19年11月01日09:30(北京时间);

投标及开标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有关信息将同时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网上发布,敬请留意!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采购人: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城乡发展局

地址:苏州高新区科普路58号科技大厦

联系人:邵冬冬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苏州长昊怡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唯新路60号38幢1101室

联系人:卢海波,严丰,晏德光

电话/传真:****-********173*****870

邮政编码:215121

3、苏州高新区政府采购监督电话:****-********

七、其他应说明事项: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供应商“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为供应商进行网上报名后在报名系统中自行下载招标文件,供应商应当打印、保留“网上报名确认单”,在质疑时与质疑函一并提交。

未依照招标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八、公告期: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处置 回收 农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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