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计生委公务车招标公告
人口计生委公务车招标公告
明光市人口计生委公务车公开询价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M111--2045
明光市人口计生委现以公开询价采购方式购买公务车,欢迎具有相应资质能力的供应商积极参与。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货物需求
1、货物清单
明光市人口计生委公务车采购明细表
包号 | 货名 | 型号 | 技术配置及其他要求 | 单位 | 数量 |
1 | 公务车 | 金杯阁瑞斯 | 08升级版2.4尊领豪华型(长轴11座) | 辆 | 1 |
2、质量要求
报价人提供的货物应是全新、原装、正宗合格正品,完全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和厂方的标准,供货时必须并附产品原产地证书、合格证及其他相关的资料。货物完好,物品配件齐全。
3、质保要求
质保期限如果没有明确要求的应不低于原厂家的承诺。若能提供其他更优质的服务,可在服务承诺中自行提供。该承诺将做为确定成交的参考依据。
4、交货时间地点:合同签订后7日内供货,明光市人口计生委。
5、售后服务要求
保修期内,在接到采购人报修电话后,供应商应在 24 小时内上门服务。
二、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并已按规定时间通过年检的供应商;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
5.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三、报价及报价函要求
1.本次询价采购采取整包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的将不被接受;
2. 报价人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投标有效期60天内投标价格固定不变,其报价均包括产品运输、调试、税费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所有费用;
3. 报价时报价人应就以上货物的技术支持与服务做出书面承诺;中标人提供临时牌照;
4.本项目预算控制价为15.0万元,投标人的报价不得高于此次采购预算控制价、 否则作废标处理;
5.报价函采用密封递交,要经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请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密封函应加盖公章,在封面上标明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编号、报价人名称和地址和“于 2011 年 6 月 2日10时 00 分之前不得开启的字样”
6. 报价时间及地点
本次公开询价在报价前不接受报名登记。
时间:报价人需在 2011 年6月 2日 10时 00 分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
地点:明光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地址:明光市委党校院内
7.报价函及相关文件资料一式三份(一个正本、二个副本)密封后递交至明光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103室。
8.允许投标人以传真形式报价。
四、成交原则
采购人将依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成立询价小组,对所有报价人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
1.由询价小组确认报价人提供货物的数量、质量和服务均符合采购要求后按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果出现技术指标等符合要求,报价等要求相同的情况,将由询价小组抽签确定中标人。
2. 该项报价一经询价小组认可,即为签约的合同价。报价人可以不对本询价函做出报价,但一经做出报价,即为不可撤回。否则,该报价人在今后一年内不得参与明光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的所有招投标活动。
3.报价人提交的报价函,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五、其他事项:
1.如审验后合格的报价人未达到开标规定的3人以上,采购人申请经招标局同意可以现场转为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谈判;如没有合格的报价人则进行二次公开询价采购。
2.报价人应自行对供货及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报价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如需采购人配合,请与 王泽胜(0550--*******)联系。
3.中标人不得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转包,否则采购人有权中止合同。
4.报价人的报价不得高于同期市场平均价,否则采购人可随时终止采购行为和合同。
5、采购函答疑及澄清:如报价人对采购函有疑问,请于2011年5月31日10时前将疑问内容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swjwgj@163.com,采购人将在2011年5月31日17时前以澄清公告形式在明光市招标采购网上予以公告,请各位报价人注意查看有关澄清内容,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报价人自负。
招标局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人:吴桂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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