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市金山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委托,对亭林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镇保护发展规划提供服务采购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具有《中国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3)具有城乡规划编制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土地规划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亭林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镇保护发展规划提供服务采购 2、招标编号:SHXM-16-********-****(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16-19-********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为亭林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镇保护发展规划提供服务采购 5、交付地址:金山区亭林镇 6、交付日期:自合同签订起至服务工作全部完成取得相关成果文件止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8、采购预算金额:*******.00元(国库资金:*******.00元;自筹资金:0.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8.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等规定,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19-10-12 00: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10-17 16: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可自2019年10月12日00:00:00至2019年10月17日16:00:00登录“上海市政府采购网”,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招标公告中所有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1)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3)被授权人身份证、(4)资质证书。提出开通网上获取文件申请。审核通过后,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9-10-12 00:00:00至2019-10-17 16: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供应商在上海政府采购网报名成功后请及时电话联系采购代理机构人员。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19-10-22 09: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19-10-22 09:30:00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金山区金山大道2000号8号楼8111会议室 2、磋商地点:上海市金山区金山大道2000号8号楼8111会议室。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的投标人代表持网上签收回执、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法人代表证明、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时所使用的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出席开标仪式(代理单位不提供电脑)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 | 上海市金山区亭林镇人民政府 | 采购代理机构: | 上海市金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 地址: | 上海市金山区亭林镇华亭路25号 | 地址: | 上海市金山区金山大道2000号8号楼8103室(海凌路龙海路交叉口一楼) | 邮编: | 201505 | 邮编: | 200540 | 联系人: | 黄雷锋 | 联系人: | 封琴琴 | 电话: | 159*****908 | 电话: | ******** | 传真: | / | 传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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