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新疆建工西南分2018年昌建 星悦城三四期烟道专业分包工程 招标公告
中建新疆建工西南分2018年昌建 星悦城三四期烟道专业分包工程 招标公告
烟道专业分包工程招标文件
分包招标编号:XJJG-XNF-YD-FBZB-2018-022
工程名称:中建新疆建工西南分2018年昌建·星悦城三四期
烟道专业分包工程招标
中建新疆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2018年9月11日
目 录
第一章、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二章、投标须知
第三章、合同部分
一、合同条款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二、廉洁从业共建协议
三、安全生产协议书
第四章、图纸
一、施工平面布置图(另附)
二、施工图纸(另附)
第五章、规范及要求
《建筑施工附着升降脚手架管理暂行规定》
《脚手架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普通碳素钢技术条件》
《可锻铸分类及技术条件》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和四川省、成都市、彭州市政府颁布的现行有效的建筑结构和建筑施工的各类规范、规程及验评标准。其它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和四川省、成都市、彭州市政府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
第六章、项目管理规定
一、质量管理规定
二、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三、安全施工管理规定
四、材料管理规定
五、劳务实名制管理规定
六、后勤管理规定
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授权委托书
二、投标函
三、资格审查资料
四、报价部分
五、技术部分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本表关于招标工程的具体要求是对投标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
项目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招标人 | 招标人:中建新疆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成都青羊工业园总部基地E区10栋201 | ||
联系人:夏阳 | ||
联系电话:157*****798 | ||
2 | 项目名称 | 成都昌建星悦城项目三四期总承包施工工程 |
3 | 建设地点 | 彭州新人民医院对面 |
4 | 招标范围 | 成都昌建星悦城项目三四期总承包施工工程范围内的烟道专业分包工程招标 |
5 | 计划工期 | 120天(暂定,以项目部要求为准) |
6 | 标段划分 | 本工程划分为一个标段,拟选取一家中标单位 |
7 | 质量要求 | 四川省级优质工程 |
8 | 安全文明要求 | 四川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 |
8 | 投标人资质条件及要求 | 资格条件: |
1.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必须是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单位,必须是具有独立法定代表人资格的经济实体。 | ||
2.参加该项目投标的施工单位代表,必须是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代表者。 | ||
要求: | ||
1.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通过招标方的资格审查。 | ||
2.投标方投标时,必须提交有效证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和法定代表人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无安全生产许可证为废标)、税务登记证、四川省外企业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企业简介、曾经参与施工的工程名称及质量评定证明以及各管理岗位及特种操作工人的上岗证原件供审验),所提供的资料必须为2017年已年审且加盖单位鲜章 | ||
3.投标人在2015年以来至少有一个及以上类似项目的施工业绩,并将其合同复印件作为投标附件。 | ||
4.投标单位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 ||
9 | 报价方式 | 单项综合包干单价。 |
10 | 投标有效期 | 为30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
11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 万元,招标文件资料费:300元,由中标单位支付。 |
12 | 投标文件份数 | 正本一份。(必须提供excel版报价清单和投标文件pdf版 ) , 必须配合登录云筑网进行投标) |
13 | 踏勘现场 | 投标方自行踏勘现场,踏勘费用自理; 联系人:郑雪连 186*****526 |
14 |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截止日期 | 提交地点:成都青羊工业园总部基地E区10栋2楼 |
截止时间: 2018年9月21日10:00点 | ||
15 | 开标 | 开标时间: 2018年9月21日10:00点 |
开标地点:中建新疆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建发展会议室 | ||
16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标法。 |
17 | 履约保证金额 | 本工程合同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造价的5%,在第一次进度款中扣除。 |
18 | 其他 | 云筑网网址https://yzw.cn/ ,云筑网注册及投标流程详见附件。 |
二、投标须知
1.工程概述
1、工程名称:成都昌建星悦城项目三四期总承包施工工程
2、工程地点:四川省彭州市南部新城南三环路 288 号昌建星悦城项目
3.建筑面积:昌建星悦城项目总建面约 68 万㎡,三期占地约 32235.45 ㎡,建筑面积约为 136868.47㎡,地下一层,地上为 5 栋 11F 住宅、2 栋 32F 住宅。四期占地约 31301.19 ㎡,建筑面积约为 133666.87㎡,地下一层,地上为 3 栋 32F 住宅、1 栋 26F 住宅、2栋1F商业。
建筑形态(三期) | 楼号 | 层数 | 建筑面积 | 备注 |
高层住宅 | 20#楼 | -1F+32F | 33651.19 | |
21#楼 | -1F+32F | 33044.24 | ||
小高层住宅 | 13#楼 | -1F+11F | 5379.80 | |
14#楼 | -1F+11F | 9333.00 | ||
15#楼 | -1F+11F | 9333.00 | ||
16#楼 | -1F+11F | 9333.00 | ||
19#楼 | -1F+11F | 5379.80 | ||
地下室 | 地下车库 | -1F | 31414.4 | |
合计(m2) | 136868.47 | |||
建筑形态(四期) | 楼号 | 层数 | 建筑面积 | 备注 |
高层住宅 | 23#楼 | 32F | 21049.12 | |
24#楼 | 32F | 28561.28 | ||
25#楼 | 26F | 23503.92 | ||
26#楼 | 32F | 28927.36 | ||
商业 | 27#/28#楼 | 1F | 3648.94 | |
地下室 | 地下车库 | -1F | 27976.25 | |
合计(m2) | 13666.87 |
投标人须自行核算建筑面积,招标人给定建筑面积不可修改,建筑面积若有差别需自行考虑到综合单价中,综合单价不再调整
4.结构类型:框架剪力墙结构;
5.质量要求:四川省级优质工程
6.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成都市及四川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四川省级优质工程要求 。
7、工程范围
7.1本工程(三四期)图纸范围内烟道、排气道、止逆阀等的加工制作、运输、安装、装卸车、施工现场搬运、就位、垃圾清运、现场文明施工、交工验收及与其他分包单位的配合工作等全部相关工作内容。
7.2、完成上述承包范围内的所有实体项目以及为完成该实体项目而有必要采取的所有准备工作、措施项目、有关安全文明施工及为本工程建设单位指定分包或独立分包工程提供相应的配合等方面的内容;施工现场每道工序必须达到工完场清要求,需达到甲方对业主承诺的标准:现场随时保持整洁干净,安全防护设施整齐美观,确保进入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
7.3、招标单位在施工现场提供的所有材料、设备,投(中)标单位必须参与验收并同时办理保管和领用手续。材料、设备的归还及允许消耗的数量,执行招标单位现场材料、设备的管理规定以及合同约定的内容。有清理要求的,投(中)标单位不得计算任何费用。投标单位在施工现场损坏其他分包的构件及现场物品的,由投标单位自行维修并承担相关费用;
7.4确保达到“四川省安全文明工地”“四川省级优质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及其他相关零星工作内容所需的人工及费用均包含在固定综合单价中。若达不到按合同价款的 2%对乙方处违约金并将乙方清退出场。施工现场各专业工种的管理均按照四川省安全文明工地要求进行管理。
7.5、我司提供的招标图纸与实际施工图纸出现结构不符或层高等有变化等,属施工设计变更,中标施工时,固定综合单价不变,且综合单价不予调整。
7.6、满足本工程质量目标、工期目标、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等所发生的费用,包含在固定单价中。投(中)标单位认为达到该质量目标应增加的奖励也包含在固定综合单价中。如因自身原因达不到,按合同约定处罚违约金,并达到整改要求。
7.7、投标方还需提供除甲方明示提供材料之外的所有辅助材料、中小型机械设备、二级配电箱之后的所有开关箱、电线电缆、灯具等。
7.8招标文件中所给定的分包清单仅为模拟清单,甲方有权增减清单内容和调整分包方式,投标人不得以此数量、工作内容取消等与甲方发生任何法律及经济纠纷。
甲方有权将模拟清单中某一项另行分包其他单位,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乙方应服从项目工期整体安排。
7.9投标人对所报综合单价均被认为是包含了各项投标人的费用、风险、利润等在内的全部费用,其以任何理由拒绝执行单价项目将被视为违约。若投标人的材料价格表中的材料价格不一致时,以最低的材料价格为准,并调整相应项目的综合单价及合价。
(二)、招标原则及资质要求:
1、招标原则:公开、公平、公正
2、投标单位资质要求:建筑装修专业承包资质(本工程投标单位必须为云筑网已注册单位并存在相应业绩要求)。
3.投标单位必须于现场实地踏勘后方可进行投标报价,否则视为废标!
(三)、招标范围:
1、本工程(三四期)图纸范围内烟道、排气道、止逆阀等的加工制作、运输、安装、装卸车、施工现场搬运、就位、垃圾清运、现场文明施工、交工验收及与其他分包单位的配合工作等全部相关工作内容。
以上工作产生的垃圾运至场内甲方指定地点并归堆等,费用均含在综合单价中。投标人还需考虑与甲指分包单位的配合均考虑在综合单价中。
招标方有权根据设计变更、施工进度等原因对施工范围及工作内容做相应调整,投标方不得以此要求调整其他未变动的工作内容的单价或进行任何补偿,也不能因为施工范围和工作内容的增减要求调整合同内的单价或要求其他额外的补偿。
2、完成本分包工程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管理费、实验费用、垫资费用、利润及其他均都包含在本次招标报价中(包括但不限于当地社会环境、政府等外围因素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3、现场的安全及文明施工,需达到招标单位对发包人承诺的标准:现场随时保持整洁干净,安全防护设施整齐美观,确保进入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
6安全文明施工
6.1 达到“四川省市安全文明工地”。
(四)、报价依据和原则、具体要求:
1、报价所包含的工作内容
(1)本工程投标报价中还应包括作业人员的各种工资补帖、管理费、夜间施工增加费、非夜间施工照明费、二次及多次搬运、冬雨季施工、抢工费、已完工程及设备成品保护费、计生费、暂住证费、搭火费、水电费、增值税(具体税率到当地政府缴税部门核定,由分包方自行缴税,向招标单位提供完税发票后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和最终结算款)等。包括工伤保险费,地方政府政策性缴纳及采取其它施工措施等费用。
投标方在充分了解施工现场及水文地质条件、理解设计意图及施工要求的基础上报价,在施工现场范围内烟道专业分包工程的施工过程中,无论现场施工情况、地下水位、气候因素等发生何种变化,综合单价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向政府部门交纳的费用(如城管费、环卫费、噪音费等)生活临建及水电费、安全文明施工费、利润及采取其它施工措施费等。
地勘报告资料(如有)仅供投标方参考,招标人对其准确性不负任何责任;投标单价已包含地勘报告资料及现场实际条件差异而产生的费用;投标人不得以地勘报告与实际地质情况存在差异为由向招标人进行索赔,一切索赔及工期延长均不获批准; 投标人不得以甲方提供图纸为初设图或正式图差异向甲方索赔。
由投标方自备烟道专业分包施工工程施工需用的所有机具及符合要求的照明灯具、电线、二级配电箱之后的电箱、劳保用品(其中:安全帽60元/顶、安全帽由招标人提供,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及其他小型工具等。
(2)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或金额,应包括所需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和企业管理费及利润、规费,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投标人所填报的综合单价,不论其对应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是否完全,都将被视为已包括本合同文件及附件、图纸、标准规范、工程技术要求、招标文件及附件、以及其他相关资料中一个规定计量单位项目的所有工作内容及完成此工作内容而必须的各种辅助工作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并充分考虑风险因素等全部费用,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不得调整,增值税税金按10%计入所报总价中(备注:本项目招标清单为模拟清单,投标人在接收招标文件的同时应根据招标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复核招标清单是否漏项,投标截止日前3日内前进行反馈)。
由投标方自备主体工程施工需用的所有机具及符合要求的照明灯具、电线、末级配电箱、劳保用品(安全帽、安全带由招标人提供,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及其他小型工具等。
综合单价包括本工程图纸范围内烟道、排气道、止逆阀等的加工制作、运输、安装、装卸车、施工现场搬运、就位、垃圾清运、交工验收及安全文明施工等全部内容和全部费用。
(3)工程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价差、材料二次及多次转运等项目费用均包含在投标综合单价中,结算时综合单价不予调整。
(4)自身施工范围内各工序所有需用材料及现场所有架料进场卸车、转运、清理、维护保养、分类堆码,施工层面使用不到的材料必须清理堆码在指定位置。
(5)工程施工中各分部分项工程的内容,不论任何情况均不能增加额外费用。
(6)投标方需查勘施工现场,了解现场情况,对报价负责,因现场施工场地问题导致的各分部分项所有施工材料的运输及多次转运、装卸车费用以及人员的窝工费用,已包含在报价中。
(30)配备足够本工程所必需的现场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各专业工长、安全员、材料员,列清单)且安全员不少于1人、负责安全文明施工人员不少于1人。投标方所配备管理人员必须有相应的岗位证书,尤其是安全员与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投标方现场管理人员及各特殊工种的工资、福利等一切费用均包括在合同综合单价中。
(31)为满足质量、工期、施工便利或其他因素要求而采用的技术措施;为确保冬、雨季、夏季施工期间正常施工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均已包括在合同综合单价内,不作任何调整。
(32)履约期间发生的任何窝工及因气候等原因造成冬、夏季确实无法施工时,投标方必须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自行可调剂施工人员,由此发生的各项费用均已包括在合同综合单价内;
(33)施工期间的工完场清的清扫用工、CI标化现场及CI后期维护用工;迎接突击检查发生的用工,已包含在综合单价内;不另行计价。
(36)由于投标方失误所造成的返工,投标方应无条件返工,返工费用由投标方自行承担,同时招标方追究因投标方失误返工造成的经济损失,并对投标方按造成的经济损失的双倍处违约罚金;
(37)工程整改期及工程保修期内发生的以及在工程交验时自身施工范围内的所有配合用工;
(38)投标方应按照政府有关部门规定需交纳的费用;
(39)自身施工范围内和协助其他分包的成品保护用工;
(41)现场用电由招标方提供至分配电箱(指不能直接给用电设备供电的配电箱),分配电箱以后的开关箱、电缆、电线由投标方提供(投标方提供的配电箱必须为当地政府相关部门指定的品牌);
(42)招标图纸以外的增加工程内容,在施工前发生的任何结构或建筑上的变更,不增加任何费用,按合同相应单价执行;在施工后发生的变更工程造成工程量增加,将按难易程度考虑难度系数。
(43)投标方施工现场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所需发生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综合单价中,投标方不得就此为由而要求任何费用的增加;
(44)春节及其他节假日期间,投标方应严格按招标方要求进行休假,往返费用及休假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综合单价中;
(45)投标方施工现场人员需统一着装,并按照招标方要求佩带胸卡,费用已包括在合同综合单价。
(46)本合同为固定综合单价合同,结算时单价不变,工程量按实结算,工程量计算规则执行《2015四川省清单定额》相应章节。
(47)承包人税金的缴纳和发票的提供执行税务部门有关规定,如投标方不能提供工程所在地主管税务部门认可的发票,发包人有权拒绝付款。
(48)通知投标方中标的三日内,及时交纳履约保证金。
(49)按招标方要求进行实名管理,进场后提供管理人员和工人花名册,每月根据调整人员进行更新,每月按时向甲方提供考勤表、工资表,在甲方支付本月进度款时,提供上月发放给班组或工人的工资支付凭证,否则按2000元/次进行处罚。
(50)质量达到四川省优质工程标准并且确保本工程一次性通过质量验收,
安全生产:确保本工程施工现场达到“四川省安全文明工地”;质量不合格罚款5000元/处·次,安全检查不合格罚款10000元/次。
(51)未尽事宜,以合同为准。
2、承包原则
本工程采用综合单价包干,该综合单价一旦被招标方接受,其综合单价一律包死不调。
3、 设计变更处理原则
遇下列情况,按如下方式结算:
(1)、与合同清单相同的,计价按本合同清单中相应的单价执行.
(2)、与合同清单相似的,参照清单中类似项目单价执行。
(3)、合同清单没有类似项目,套用2015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材料价格按照当期信息价执行,定额工程款按政府规定计取,不计取综合费,不计取规费,税金按合同约定比例计取,但最高价不得高于上述所列清单中相类似项目最高价的相应单价工程.
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价差、材料多次转运等项目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内。
4、付款方式、合同计价模式:
(1)、本工程采用固定单价合同,结算工程量按图计量,涉及变更工程进行现场收方(招标方收方参与人员必须由商务、技术、施工组成)。本项目工程量计算规则执行2015《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相应章节》
(2)、付款方式:
①、本工程无预付款,无延期付款利息;
②、支付节点:
乙方向甲方申请支付工程款时,应同时满足“四项支付条件”:
A、乙方无拖欠工人工资情形;
B、业主(与甲方签订的总承包合同中具有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的一方,以下同此定义)按照总承包合同约定向甲方足额支付了总承包工程款;
C、乙方申请支付工程款依据的工程结算书已经由甲方最终有效确认,付款期限已经届满;
D、乙方已向甲方提供了按结算金额开具的建筑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且甲方已完成发票认证;
乙方应于每两月18日前向甲方提供自上上月16日截止本月15日的进度报告及相关技术资料,甲方审核完毕,在乙方不拖欠工人工资的前提下,工程进度结算按每俩月办理,每两月进度款在结算办理完成后,次月付至结算金额的 70 %,并按本合同规定扣除由乙方交纳的各项款项和税金。分包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乙方交齐合格资料并办理完最终结算后,在乙方无拖欠工人工资前提下,在满足本合同第六条第2款约定的“四项支付条件”的前提下,甲方依据有效的最终结算书,根据业主支付甲方工程款的实际情况支付至分包工程总价款 的 80 %,在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后9月内支付至分包工程总价款的95%,甲方预留分包工程结算总价款的 5%作为工程保修金,保修期满后,扣除保修期内所发生的费用,甲方一次性付清工程尾款。
若投标单位愿意对招标人有更优惠的付款承诺,请在投标书中填写。
5、临建及水电费:
招标方有偿提供办公室及住宿。
施工期间所用施工水电费按结算造价的1%或挂表按实计量确定,施工水电费在进度(最终)结算时扣除。办公住宿管理必须达到招标方和政府相关管理部门的要求及四川省安全文明工地的要求,住宿费按公司标准统一执行。
(五)、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专业分包,按分部分项完成工程量承包,其综合单价一律包死不调。
(六)、工程质量及安全生产要求:
1、质量达到国家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且达到四川优质工程要求,该工程所采用物料和施工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图纸及有关国家或地方标准规范之要求。投标方用于本工程的所有材料均需获得招标方及发包人的许可后方可使用,严禁使用非标材料。招标方有权随时抽检用于本工程的材料,若发现不合格材料或非标材料,招标方有权进行处罚,情节严重者清退出场。
2、安全生产,确保本工程施工现场无安全事故,配合达到“四川省安全文明工地”。
(七)、工期要求:工期暂按120个日历天(具体随建设单位及招标方要求),开工时间以具体的开工指令时间为准。
合同工期包括但不限于任何准备工作、施工机械进场、向有关部门的任何申请、进行总承包工程及有关部门审批等所需的时间。
(八)、招标时间安排:
1、招标文件发出时间: 2018年9月12日;
2、招标文件发出地点:成都市青羊工业总部基地E10-2F
3、交标时间: 2018年9月21日10:00前送达,逾期送达的投标书将视为废标(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4、本工程由招标人组织开标,确定中标单位后,将书面通知中标单位,未中标单位不再另行通知。
5、招标联系人:夏阳(机关)联系电话:157*****798
(九)、投标费用:
1、投标单位在投标过程中的一切费用,不论中标与否,均由投标单位自负。
2、投标方需在领取招标文件时,同时缴纳资料费/ 元,不论中标与否均不退还。
(十)、工程图纸押金:
本工程发送电子版施工图纸,设计图纸押金0元人民币,施工图将由招标方电子邮件发送给投标方作投标使用,投标方不得将图纸作他用,由此引发的一切不良后果由投标方负全责。
(十一)、投标保证金:
1、投标单位必须按要求交纳/ 万元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可以是支票,也可以是现金,以招标单位财务部的凭证为依据;
2、未中标的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在定标后14天内无息退还;
3、中标单位按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并签署合同协议书后,将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4、如投标单位出现下列情况,将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4.1投标单位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4.2中标单位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履约保证金并签署合同协议书进场施工;
4.3中标单位在接到中标通知书7天内不签订合同,中标通知作废,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且招标单位有权另行选定中标单位。
(十二)、投标书的内容及编制要求:
1、经济标内容:
1.1投标书,按附件一的固定格式填报;
1.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复印件,复印件必须盖鲜章;
1.3实质性的响应招标文件的申明(包含对专业分包合同实质性条款的响应);
1.4专业分包方履约承诺书;
1.5不拖欠民工工资承诺书;
1.6安全生产承诺书;
1.7工程材料款支付承诺书。
1.8投标方办理“农民工双卡、劳务工人实名管理及同业推介保函”承诺书
2、技术标内容:
2.1投标单位在技术标中,对本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等,必须有针对性较强的保障措施;
2.2投标单位在技术标中必须对劳动力的安排、各工种的合理配置、文明施工及安全管理(专职安全员配置:按照建质【2004】213号文件设置,并附上相应证件)、拟派项目部的组织机构、项目经理以及主要管理人员名单、试验工(特殊工种人员必须附相关证件)等方面有具体的实施方案。同时要求投标单位,无论发生何种情况,招标单位一旦承诺建设单位需进行抢工,投标单位须无条件接受,自动调节劳动力满足施工需要,并不得因此而要求增加费用和索赔。投标单位的抢工必须遵守关于夜间施工的规定,如果投标单位有确保不扰民的保证措施,须招标单位认可后方可延长施工,采取的保证措施费用由投标单位承担;
2.3工期的保证措施,由投标单位根据招标单位提出的工程进度要求自行调配劳动力,直到满足本工程的进度要求;所有发生的窝工,投标单位在报价中应予充分考虑,招标单位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费用;
2.4投标单位抢工时,必须对自己的产品进行保护,费用由投标单位承担。
2.5技术标内容单独立项以下内容:
2.5.1烟道型号及安装介绍;
2.5.2止回阀型号安装介绍;
2.5.3场内交通组织及材料转运措施;
2.5.4场内垂直运输方案及措施
2.5.5劳动力组织计划
2.5.6场内进度计划及资源配置情况一览表
3、在投标截止期之前,招标人可用遗补书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发出的遗补书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该部分内容,投标人应编进投标书中。
4、投标书的格式
4.1投标书应全部采用A4纸打印;
4.2凡有增加或修正之处均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
5、投标书的递交:
5.1投标人应将投标书全部内容(一份)密封在一个包封内,包封上注明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单位地址、邮政编码,并在包封袋骑缝处以显著标志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签。
6、无效投标文件的界定:
6.1未在投标截止期前递交的投标书;
6.2投标书未按规定密封盖章;
6.3投标书未加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未签字或盖章;
6.4投标书字迹模糊、潦草、无法辨认。
(十三)、开标、评标:
1、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开标,由招标单位招标小组组长或副组长主持开标、评标;
2、根据投标书送达的逆顺序开启标书,并唱标;
3、招标小组各评委根据评分标准,按“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择
优选取中标人;
4、开标及评标过程不邀请投标人参加,投标人对投标、开标、评标过程中所提出的问题或疑议,招标人有权不做任何解释;
5、评标原则:评分办法分报价、工期、质量、付款、信誉和业绩、以往合作情况、承诺优惠条件等几方面综合评分,由招标人选定的合理低价的投标单位为中标单位,具体评分办法如下:
5.1招标单位在开标前制定拦标价,投标人的报价高于投标限价(单价)的报价作零分记,低于拦标价的投标人的最低价为满分60分,其它投标价以与最低投标价的百分比计算分值;
5.2工期响应投标文件工期要求并且有处罚措施的得满分5分,否则得0分;
5.3质量确保投标文件质量要求并且有处罚措施的得满分5分,否则得0分;
5.4付款方式响应投标文件要求并且有优惠措施的得满分10分,否则得0分;
5.5信誉和业绩由评委酌情打分,满分为5分;
5.6以往合作情况经评议属公司合格分承包方或能满足公司分包要求的得满分5分,否则得0分;
5.7承诺优惠条件:按各投标人的优惠条件酌情打分,满分为10分。
6、根据需要,评委可以个别地要求投标人澄清其投标书,有关澄清的要求与答复均采用书面形式,但不允许更改投标书的实质内容。如果投标人试图在投标过程中对合同授予施加影响,则将导致该投标人的投标书被拒绝。
(十四)、其他要求:
1、投标单位根据自身施工能力及经济实力提供详细的施工方案以及合理的价格,并确保该方案技术上可靠,经济上最优。
2、资金实力:具有一定的垫资能力,在招标单位资金暂时不到位时,中标单位必须保证连续施工,并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的需要。
3、履约保证金:本工程要求交纳合同履约保证金。在第一次进度款中扣除履约保证金合同金额的5%。
4、实施本工程施工的人员必须是中标单位自有职工,严禁各种形式的转包。一经发现中标单位有弄虚作假行为,招标单位有权没收中标单位的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合同。
5、招标单位一旦宣布中标结果,中标单位必须在中标结果宣布后三天内与招标单位签订分包合同,并按要求时间进场施工,否则招标单位有权重新选择中标单位。
6、各投标单位必须按照本招标文件提供的报价格式表进行报价。
7、进入施工阶段若因投标单位原因不能实现工期、质量、安全各项目标,招标单位有权解除合同,并将投标单位清除施工现场,结算价按合同价格的90%执行。招标单位保留向投标单位追责的一切权利,投标单位承担一切责任(包括经济、法律责任)
(十五)、投标答疑: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递送前若有疑问,可与招标单位联系。
联系人:郑雪莲 联系电话:186*****526
第三章 合同部分
第一部分 协议书
承包人(全称): 中建新疆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人(全称):(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劳务方资质情况:
1、资质证书号码:
2、发证机关:
3、资质专业及等级:
4、复审时间及有效期 :
二、劳务工程分包概况:
1、工程名称:成都昌建星悦城项目三四期总承包施工工程
2、工程地点:四川省彭州市南部新城南三环路 288 号昌建星悦城项目
3、专业分包工程承包方式:单项综合单价包干
4、专业分包工程承包范围及工作内容:本工程(三四期)图纸范围内烟道、排气道、止逆阀等的加工制作、运输、安装、装卸车、施工现场搬运、就位、垃圾清运、现场文明施工、交工验收及与其他分包单位的配合工作等全部相关工作内容。
三、劳务分包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本专业分包工程定于 2018年11月15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现场通知为准)。
完工日期:本专业分包工程定于2019年3月15日完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120天。
四、质量标准:
专业分包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五、合同价款:
暂定金额(大写):元(人民币)(其中不含增值税金额,增值税税金:)
¥:元(其中不含增值税金额¥元,增值税税金:¥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合同条款
2、本合同协议书
3、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如有)
4、招标文件
5、投标书及其附件(承诺书)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双方签订的书面补充协议、往来函件、会议纪要等。
上述文件规定相互矛盾时,以序号在前的文件为准;同一序列的文件相互矛盾时,以生效时间在后的为准;序列、生效时间均相同的或在同一份文件规定相互矛盾的,由甲方选择适用,乙方无任何异议。
七、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2018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成都青羊工业园总部基地E区10栋2楼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安全生产责任合同》、乙方已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且经双方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l、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款所赋予的定义:
1.1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分包工程施工的条款。
1.2专用条款:是甲方与乙方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发包人:指在总承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甲方:指在总承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总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乙方:指在本分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被甲方接受的具有分包该工程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6总包工程:指由发包人和甲方在总承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7分包工程:指由甲方和乙方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包范围内的工程。
1.8工程师:指在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由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总承包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和甲方在总承包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1.9项目经理:指甲方在总承包合同专用条款和本合同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履行总承包合同及本合同的代表。
1.10分包项目经理:指由乙方在分包合同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履行分包合同的代表。
1.11总承包合同:指发包人与甲方之间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 由协议书、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组成。
1.12总承包合同条款:指经发包人和甲方协商一致的合同条款。
1.13分包合同:指甲方和乙方之间签订的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由协议书、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组成。
1.14工程建设标准:指与分包工程相关的工程建设标准,以及经甲方确认的,对工程建设标准进行的任何修改或增补。
1.15图纸:指由甲方提供的符合总承包合同要求及分包合同需要的所有图纸、计算书、配套说明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1.16报价书:指由乙方根据分包合同的规定,为完成分包工程,向甲方提出的分包合同报价。在甲方采用招标方式确定乙方时,该报价书应与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一致。
1.17中标通知书:指由甲方发出的确定乙方中标的通知。
1.18开工日期:指甲方和乙方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乙方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9竣工日期:指甲方和乙方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乙方完成分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20合同价款:指甲方与乙方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甲方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分包合同完成分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21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分包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款项的情况,经甲方确认后,按双方约定的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22施工场地:指由甲方提供的用于分包工程施工的场所, 以及甲方在现场总平面图中具体指定的供乙方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l.23书面形式:指分包合同、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4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内容,所应承担的责任。
1.25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6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7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休息日或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本合同专用条款;
3、本合同通用条款;
4、中标通知书(如有时);
5、招标文件及补充招标文件;
6、除总承包合同价款之外的总承包合同条件;
7、图纸;
8、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9、投标书及其附件;
10、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协议书
11、廉政协协议书
12、双方确认的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3、质量、安全、甲供材料损耗及其他奖惩协议等。
2.2当合同文件内容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应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乙方和甲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时,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8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法律和行政法规、工程建设标准
3.1语言文字
除本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约定,本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应与总承包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相同。
3.2法律和行行政法规
除本合同适用的法律、法规应与总承包合同中规定适用的法律、法规相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3.3工程建设标准
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的工程建设标准的名称;本合同专用条款没有具体约定的,应使用总承包合同中所规定的与分包工程有关的工程建设标准。
本合同中没有相应工程建设标准的,应由甲方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提出施工技术要求,乙方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甲方确认后执行。
4、图纸
4.1甲方应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乙方提供图纸。乙方需要增加约定以外图纸套数的,甲方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根据总承包合同,甲方对工程图纸负有保密义务的,乙方应负责分包工程范围内图纸的保密工作,乙方的保密义务在分包合同终止后,应当继续履行。
4.2如分包工程的图纸不能完全满足施工需要,并且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深化施工图设计的,乙方应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在原分包工程图纸的基础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进行深化设计,乙方的深化设计须经过甲方确认后方可进行施工。如乙方不具备相应的设计资质,应由甲方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深化设计。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对自行设计的图纸负有全部的法律责任。
4.3甲方提供的图纸不能满足分包工程施工需要时,乙方承担复制、重新绘制、翻译、购买标准图纸等的责任和费用。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三、工期
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四、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
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五、合同价款与支付
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六、工程变更
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七、竣工验收及结算
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八、违约、索赔及争议
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九、保障、保险及担保
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十、其他
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一、适用标准及图纸
1、适用的工程建设标准
本分包工程适用的工程建设标准:国家及地方现行工程建设标准。除以上工程建设标准以外,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与分包工程相关的工程标准均适用于本分包工程。
甲方向乙方提出施工技术要求的时间:根据项目实际情况。
乙方向甲方提出相应施工工艺要求的时间:根据项目实际情况。
2、图纸
2.1甲方向乙方提供图纸的日期:乙方进场后3个工作日内。
2.2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深化施工图设计的委托范围及费用承担:若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深化施工图设计,乙方应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在原分包工程图纸的基础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进行深化设计。费用由乙方承担。
2.3复制、重新绘制、翻译、购买标准图纸的责任和费用承担:费用由乙方承担。
2.4乙方负有对甲方所提供施工图纸、施工方案的保密义务,不得将甲方所发放图纸及方案泄密于除甲乙双方以外的第三人(包括但不限于发包人、监理、相关政府职能部门),若因乙方原因造成泄密,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3、项目经理
姓名: 职称: 电话:
4、分包项目经理
姓名: 职称: 电话:
5、甲方的工作
5.1甲方应完成下列工作:
(1)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时间: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确定 。
(2)组织乙方参加发包人会审图纸的时间:根据甲方通知的时间确定。
(3)向乙方进行设计图纸交底的时间:根据甲方通知的时间确定。
⑷甲方为本分包工程的实施提供的机械设备和(或)其他设施(如有时),及费用承担:甲方有偿向乙方提供必要的临时设施和垂直运输机械或其他设施(如有时)。
⑸双方约定甲方应做的其他工作: = 1\* GB3 ①进行工程施工指导和管理工作,行使总承包管理职责。对乙方不服从现场管理和违约的行为,有处罚和终止合同的权力。 = 2\* GB3 ②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 3\* GB3 ③对乙方施工的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进行监督。 = 4\* GB3 ④审定乙方编制的施工方案,做好工人入场教育和技术交底。
6、乙方的工作
6.1乙方应完成下列工作:
(1)需完成的设计内容和提交时间:根据甲方的要求。
(2)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生效后3天内向甲方项目经理提交分包工程总体进度计划,乙方向甲方提交年度、季度、月度、周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的进度统计报表时间为:根据甲方的具体要求。
(3)向甲方提交施工组织设计的时间:乙方应于工程开工前10天内向甲方递交两份施工组织设计,阐明为完成本合同工程所采用的方法、施工进度、施工安排、施工设备以及建立临时设施等。
甲方批准施工组织设计的时间:甲方在接到乙方施工组织设计的10天内提出改进意见。
⑷乙方施工过程中应承担施工安全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有责任和义务全权负责。
⑸需乙方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按工程需要由乙方全权负责,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由乙方承担。
⑹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在工程未交付使用前乙方有责任和义务作好所有已完项目的工程成品保护工作,费用由乙方承担。
⑺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乙方负责,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施工现场必须配备专职技术、安全人员及施工人员,负责现场具体施工事项,并接受项目部管理人员监督及管理(现场技术人员及施工人员、安全员对现场施工安全文明施工、质量、进度全面负责)
⑻乙方必须按本合同及投标书进行施工组织,乙方项目管理机构的管理人员在本工程施工期间(包括准备和收尾阶段),均须专职在岗,不得兼任其他项目任何职务。如需变更①人员安排、②机械设备、③施工方案等,必须提前一周书面上报甲方并经同意方可执行,甲方同意乙方项目部管理人员(含项目经理)变动并不代表对乙方免除罚款。
⑼乙方以下人员,经项目甲方同意,必须在24 小时内调离本工程范围,否则每人次扣除乙方人民币500元;同时,乙方应在3 天内用甲方批准的合格的人员代替上述调离的任何人员:
a. 甲方有证据确认无法胜任工作者,包括:施工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负有责任的施工人员、不熟悉本专业工作的施工人员等;
b. 不能积极配合甲方正常工作者;
c. 违反甲方工地现场管理规定者;
d. 无证上岗者(适用于按规定必须有上岗证);
e、与本工程施工无关的人员。
⑽在施工过程中,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引起的暂停施工,乙方不能提出增加费用和延长工期的要求:
a、由于乙方违约引起的暂停施工
b、由于雨雪和非常恶劣气候条件引起的停工
c、为工程的合理施工和保证安全所必须的暂停施工
d、因政府原因引起的停工
e、未得到甲方许可的乙方擅自停工
f、其它由于乙方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
g、正常停电、停水
h、合同中另有规定的
⑾由于乙方原因未能按合同进度计划完成预定工作,乙方应采取赶工措施赶上进度。若采取赶工措施后仍未能按合同规定的完工日期完工,乙方除自行承担采取赶工措施所增加的费用,甲方将给予10000元/天的罚款。
⑿施工期间由于乙方原因造成人员伤亡而导致停工,甲方将对乙方给予10000元/天的罚款,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⒀在施工过程中,一旦发现事故发生,乙方应尽快将事故详细情况报告甲方。若遇重大的交通事故或其他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以现有最快的手段立即报告甲方,并应以最快的速度报告事故现场所在地的公安和相关职能部门。发生上述事故,乙方应采取措施妥善处理。
⒁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以及保修期内,由于乙方原因出现质量问题、安全事故,乙方应承担因此导致发包人对甲方做出的经济处罚以及由此引起的全部责任。
⒂ 乙方须与包括农民工在内的所有工人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劳动报酬等内容,并严格履行,及时足额支付工资等劳动报酬;对甲方支付的工程款,乙方须优先用于支付工人劳动报酬。若因乙方与所雇用的工人发生劳资纠纷,影响工程进度,或受到报纸、电视等媒体的曝光,或受到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10000元/次的罚款,并没收乙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
⒃乙方有拖欠、克扣工人劳动报酬行为的,甲方有权采取下列任一或全部措施,乙方并应赔偿因此而给发包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a、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相应款项,直接支付给乙方所属工人。
b、解除合同。
⒄乙方私自将合同或合同的任何部分或任何权利转让给其他人,或私自将工程或工程的一部分分包出去。甲方将按分包合同总额的10%进行罚款。
⒅已竣工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乙方承担。
⒆乙方负责提供竣工资料给甲方,并配合项目质量验收及备案工作
⒇如乙方中途退场,甲方将无条件按照所报综合单价的50%对已完工程进行结算;如有乙方存在民工闹事等破坏发包人形象的恶性事件发生超过二次(含二次)以上,甲方有权不清算直接将乙方清退出场。
三、工期
7、工期延误
7.1分包工程完工,乙方向甲方报送完整的分包工程完工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安全、经济资料)及完工报告,甲方在7天内对乙方工程是否完工进行确认,如经甲方审核分包工程符合完工条件的,甲方在乙方报送的完工报告中签字确认已完工。
7.2工期延误超过3天,甲方有权安排其他施工单位进行施工,费用由乙方承担;或将乙方清退出场,并扣罚所有工程款,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及发包人带来的一切责任及损失,并负责赔偿。乙方接到甲方的退场通知书的当日,无条件退场。
7.3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对于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抢工,乙方须在工期延误事件发生后3日内书面报告甲方,由乙方、甲方双方共同向发包人办理工期延期及费用索赔手续,工期以监理及发包人批准的延期为准;如果发包人对签证不予认可,则乙方不得以此向甲方提出任何工期及费用要求。
四、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
8、质量检查与验收
8.1双方关于分包工程质量标准的约定:达到四川省优质结构工程
乙方应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确保分部分项工程一次验收达到约定标准,并有具体质量保证措施及承诺。在施工中必须认真按本工程的技术规范及国家及行业有关技术规范要求,达到发包人、总甲方及监理单位要求;严格按照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等有关文件施工。
乙方应配备专职质量员并持证上岗。
9、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
9.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本合同的有关规定,并应对其违反上述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本合同规定所造成的环境破坏以及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负责。
9.2要求签订项目安全管理协议、临电管理协议。
9.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遵守相关安全法律、法规及甲方制定的相关安全制度。
9.4安全文明施工达到中建CI标准。
9.5需设置专职安全员一名、专职电工一名,须持证上岗,人证合一。
9.6由项目统一发放安全帽、反光背心、安全带等,相关费用在进度款中扣除。
9.7安全帽、反光背心由项目部统一提供,费用从进度款中扣除。
9.8施工过程中做到工完场清。
五、合同价款与支付
10、合同价款及其调整
10.1合同价款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合同的形式,综合单价中已包含10%的增值税。
10.1.1 本合同综合单价约定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项目特征 | 暂定工程量 | 综合单价(不含税) | 合计(不含税) | 综合单价(含10%税) | 合计(含10%税) | 备注 |
10.1.2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三四期)图纸范围内烟道、排气道、止逆阀等的加工制作、运输、安装、装卸车、施工现场搬运、就位、垃圾清运、现场文明施工、交工验收及与其他分包单位的配合工作等全部相关工作内容。
(2)分包人已充分踏勘现场,已充分考虑现场施工的复杂性、施工难度及施工工种交叉施工的影响,以现场施工条件为由的一切索赔承包人均不予受理;
(3)分包人须严格按照甲方工期安排进行施工,若因烟道、止回阀等安装等延误工期的,一切损失由分包人承担;
(4)水电费由分包人承担;施工措施、材料转运措施分包人自行负责;分包人自行清理自身产生的建渣至现场指定地点;分包人与项目签订《安全文明施工协议》,达到四川省《标准化施工工地》要求;由于分包人原因引起的分包工程
返工、修补修复而产生的全部费用分包人自行承担;
(5)分包人现场管理人员应满足现场生产及技术需要,承包人要求增加管理或施工人员时,分包人应使相关人员在24 小时内到位 ;若未能按时到位,承包人有权要求分包人承担 1000 元/人*天的违约金;
(6)综合单价包括完成本分包工程必须附带的人工、工人食宿 、材料(含采购、运输、上下车、场内多次转运等)及试验及清理、机械、安全文明施工、成品半成品保护、工完场清、现场管理及利润、税金、验收检测费等所有费用并承担施工期间材料及人工等涨价风险;
(7)提交工程施工过程及验收所需的相关资料;
10.1.3工程量计算规则:本项目工程量计算规则执行2015《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相应章节》
10.1.4合同中所约定的工程量为暂定数量,且不得以此数量、工作内容增加或减少与甲方发生任何法律及经济纠纷。
10.2、以上价格为含增值税包干价,乙方除完成本合同承包范围内的约定工作内容外,并负责履行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应承担的各项义务。合同价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费用:
10.2.1按照合同要求完成该项工程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设备费、设备材料运输及保管费、成品保护费、工程检测试验费用、各类与施工相关的财产、设备、人员的保险费、管理费、利润、税金、各种工资补贴、夜间施工增加费、冬雨季施工费、二次搬运、垂直运输、非夜间施工照明费、甲供材料采管费、计生费、暂住证费、搭火费、水电费等全部费用。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增加费用或提高价格,如市场物价上涨、货币价格浮动、生活费用提高、工资的基限提高、调整税法关税及税务等政策性和非政策性价格上调等因素,都包含在合同价格中。包括工伤保险费,地方政府政策性缴纳(建管,劳管)及采取其它施工措施等费用,并已经考虑政府部门对范围内是否允许的施工要求,并且已经包括工程现场临时道路费用。
10.2.2乙方向政府各部门交纳的相关费用,以及施工中发生的环境保护、治理及采取措施所发生的费用。
10.2.3为保证施工而引起的必要的施工技术安全措施而发生的费用。
10.2.4工程维修费及在合同规定期限内的保修、保养费用。
10.2.5为确保冬雨季施工期间正常施工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均已包括在合同价格内,执行时不作任何调整。
10.2.6达到甲方对现场文明施工要求所发生的费用。
10.2.7与其他分项工程配合所发生的费用。
10.2.8生活及施工用水电费。
10.2.9乙方发票提供和税金缴纳执行以下规定:
(1)乙方在每次进度结算时应提供工程所在地(甲方公司或项目所在地)税务部门认可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加盖与本合同中乙方名称一致的发票专用章(如税务部门要求合同、发票等备案登记的,乙方应办理相关手续)。若汇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则乙方需同时提供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2)如乙方不能提供当地税务部门认可的发票,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3)乙方税金缴纳和发票的提供执行税务部门的法规。乙方开据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应与结算金额一致,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4)乙方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10%;若因乙方为非一般纳税人产生的多余税金由乙方负责。
10.2.10不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或合同约定开具、送达、认证、抵扣增值税发票的情形:
(1)乙方开具虚假发票的(如:虚开增值税发票,开具伪造、变造的增值税发票);
(2)乙方开具发票种类错误的(如:增值税专用发票开成增值税普通发票);
(3)乙方开具发票上记载的信息错误的(如:甲方与乙方基本信息、发票号码、开票时间、金额、税率、税额等错误;字迹不清,压线、错格;项目不齐全;缺少发票专用章;备注栏遗漏填写等);
(4)因乙方迟延送达增值税专用发票导致甲方不能认证、抵扣的;
(5)因乙方开具虚假增值税专用发票导致甲方不能认证、抵扣的;
(6)因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记载的信息错误导致甲方不能认证、抵扣的;
(7)汇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未一并提供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清单》的,或提供的《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清单》上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或合同约定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的。
若乙方开具或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发票存在第10.2.10条情形之一的,则甲方有权拒收增值税发票,并有权暂停支付相应款项直到甲方收到符合要求的增值税发票之日止。
10.2.11乙方在甲方拒收发票之日起7日内重新开具或提供符合要求的增值税发票并送达甲方。若因甲方原因提供错误开票信息的,甲方应在拒收的同时向乙方提供正确开票信息。
10.2.12本款中甲方拒收发票,或甲方暂停支付款项等行为,不视为甲方违约,且乙方不得以此为由中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10.2.13若乙方计税方法发生变化的,或者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发生变化的,并导致甲方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减少或被税务机关要求补缴税款的,则减少的进项税额或补缴的税额应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从将支付的任何一笔工程款中扣除。
10.2.14若甲方遗失增值税专用发票联或抵扣联,则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
10.2.15乙方向甲方开具的全部增值税扣税凭证,均适用于本合同中有关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约定。
11、工程量确认
11.1 乙方合同约定工作内容施工完毕后28天内向甲方提交最终结算书,待核对完毕后由甲方给乙方办理最终结算。结算办理方式:按甲方与发包人核对的最终结算提取合同中第五条“合同价款与支付”中10.1条约定价款结算。
12、合同价款的支付
12.1甲方向乙方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无预付款。
12.2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进度款)的时间和方式:
12.2.1 账号信息:
甲方 | 名 称 | 中建新疆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纳税人身份 | ▇一般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请勾选) | |
纳税人识别号 | ||
地 址、电 话 | 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青年路239号;********660 | |
开户行及账号 | ||
乙方 | 名 称 | |
纳税人身份 | ||
纳税人识别号 | ||
地 址、电 话 | ||
开户行及账号 |
任何一方如上述信息发生变更,应提前十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如一方未按本合同规定通知而使另一方遭受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乙方提供的收款单位为本合同中乙方全称。若领款经办人非合同签订人或合同约定“委托代理人”,需提供由合同签订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本合同附件2)原件一份并加盖合同签订单位公章,同时提供领款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张,以证明领款人身份。乙方收取尾款时向甲方出具承诺书 。
必须以支票或其他非现金结算方式支付乙方款项,且开出的支票必须填写收款单位,收款单位必须与“合同签订单位名称”一致,若遇特殊情况,需付至其他单位,则应出具委托收款书原件一份(必须有合法、正当理由,如无正当理由,原则上不接受委托收款),加盖公章,并由合同签订人签字。
本合同项下全部工程款均由中建新疆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比例向乙方支付,乙方对此无异议,并不得以此为由与甲方或中建新疆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发生任何法律及经济纠纷。
当乙方收款单位或收款账号发生变动时,应以函件的形式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12.2.2、付款方式:
①、本工程无预付款,无延期付款利息;
②、支付节点:
乙方向甲方申请支付工程款时,应同时满足“四项支付条件”:
A、乙方无拖欠工人工资情形;
B、业主(与甲方签订的总承包合同中具有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的一方,以下同此定义)按照总承包合同约定向甲方足额支付了总承包工程款;
C、乙方申请支付工程款依据的工程结算书已经由甲方最终有效确认,付款期限已经届满;
D、乙方已向甲方提供了按结算金额开具的建筑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且甲方已完成发票认证;
乙方应于每两月18日前向甲方提供自上上月16日截止本月15日止的进度报告及相关技术资料,甲方审核完毕,在乙方不拖欠工人工资的前提下,工程进度结算按月办理,当月进度款在结算办理完成后,次月付至结算金额的 70 %,并按本合同规定扣除由乙方交纳的各项款项和税金。分包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乙方交齐合格资料并办理完最终结算后,在乙方无拖欠工人工资前提下,在满足本合同第六条第2款约定的“四项支付条件”的前提下,甲方依据有效的最终结算书,根据业主支付甲方工程款的实际情况支付至分包工程总价款 的 80 %,在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后9月内支付至分包工程总价款的95%,甲方预留分包工程结算总价款的 5 %作为工程保修金,保修期满后,扣除保修期内所发生的费用,甲方一次性付清工程尾款。
12.2.3最终结算办理后,如乙方违反本合同条款,甲方仍有权按合同约定对乙方进行处罚及追究违约责任,在付款时直接扣除。
12.2.4甲方有权对乙方工人工资的发放进行监督,乙方应按照国家及工程所在地政府部门的相关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工人工资。乙方违约,未按规定支付工人工资而引发劳资纠纷时,甲方有权从乙方工程款中代发代扣,优先支付乙方工人工资;同时,乙方承担因自身违约、拖延发放工人工资而导致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对甲方的处罚等一切责任,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无条件退场并赔偿合同价款10%的违约罚金。
12.2.5 乙方承诺:如因发包人资金不到位,导致甲方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的,乙方放弃向甲方追究违约和计取利息的经济责任,但有权同甲方一起向发包人追究违约和计取利息的经济责任。且在资金不到位的情况下,乙方必须确保工程顺利施工,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12.3工程变更
12.3.1甲方有权根据实际需要随时变更乙方的承包范围或增(减)乙方的工作内容,乙方应按甲方变更内容组织施工,同时乙方须在报甲方同意后自行调节劳动力及机具、材料,并同意不向甲方提出任何与经济有关的索赔要求。
12.3.2甲方对乙方发送的关于合同条款变更的函件,未经甲方委托代理人蒋仁红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的一律视为无效。
12.3.3乙方所有工程变更、签证、索赔单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奖罚单、工程来往函件、工作联系单等非涉及合同变更的函件)须经甲方项目经理:签字确认并加盖项目印章后方可生效;
乙方在工程变更事项确认后3天内,向甲方项目部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甲方书面授权人员签字确认后方可调整工程价款。如甲方项目部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后7天内未办理相关确认手续的,乙方可直接向甲方分公司提出报告。月底项目部与乙方在办理月进度结算时同步办理变更部分的结算,但变更价款只能在分、承包双方办理了最终结算后方可支付。
乙方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未及时提出的,视为乙方放弃该部分变更价款调整的权利,并不得与甲方发生任何经济与法律纠纷。
12.3.4确认工程变更价款
确认工程量变更签证价款遵循以下原则:本工程仅对单份变更签证调增金额超2000元(不含)以上的部分进行调整(如:单份变更确认金额为3000元,则可计入变更调整的金额为3000-2000=1000元);变更签证款项的调减,按实调整。
六 竣工验收及结算
13、竣工验收
13.1乙方提供竣工图的日期:工程竣工后7天内
乙方提供竣工图的份数:陆份
14、结算:
14.1工程完工,乙方向甲方交齐相关的完工资料后应立即书面通报甲方,甲方确定初步验收日期。乙方负责清理现场所有杂物,若10天内仍未清理完毕的,甲方可以进行清理工作,乙方负责全部费用。
14.2、甲方、监理、质检三方共同对乙方分包工程进行初步验收,验收达到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甲方签字认可。对未达到合同要求的,乙方应无条件进行限期整改或返工,在限定日期到达后,乙方通知甲方进行最终验收,达到合同标准后予以签字认可,否则,甲方有权不支付工程价款,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4.3在工程完工验收达到合同要求后28天内,乙方就完成的全部工作内容编制工程最终结算书并报甲方签收。此后提供的任何单据,无论经任何部门盖章和签字,均不得作为最终结算的依据,乙方不得以此要求甲方支付任何款项。若乙方未在合同约定时限内向甲方报送工程结算资料,甲方有权根据已有进度结算资料与乙方办理工程最终结算,乙方不得对结算金额有异议。
14.4乙方承包范围中,凡需向发包人认价的单项工程或材料均由甲方向发包人认价。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发包人的认价结果,并不得以此为由向发包人或甲方提出任何索赔要求和法律纠纷,同时乙方必须保证工程施工顺利进行,否则,甲方有权没收乙方履约保证金,并由乙方承担违约金。
14.5施工中若出现工程变更,乙方必须在施工前按照甲方统一制式表格办理相关签证手续后方可施工。对于需要确定施工造价的变更、洽商需经分、承包双方确定造价后方可施工,如未经甲方确定价格乙方就自行施工变更、洽商内容时,甲方在结算时不接受此结算单,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如甲方需乙方协助向建设方和监理单位办理有关签证资料,在取得建设方和监理确认后方可进入工程最终结算。若最终结算中,发包人不予确认变更、签证部分的相关费用,则该部分工作内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无论何种情况下乙方不得以此为由提出任何经济纠纷和法律纠纷。
14.6在施工过程中,如果发生发包人不确认合同工作内容的费用时,由乙方全权向发包人索取该部分工作内容的相关费用。若最终结算中,发包人仍不予确认,则该部分工作内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14.7除经设计院、发包人、监理单位及甲方确认的工程变更、洽商单外,乙方不得向甲方办理任何费用签证单。同时,乙方需按照甲方要求进行施工,无论发包人是否确认施工内容的相关费用,乙方均不得向甲方提出任何与经济有关的索赔要求。
工长开具工程形象进度(其中变更、签证部分单独列出)。 |
传递 |
质检、安全、文明施工等项目负责人分别对分包工程质量、安全、现场文明施工等做出评价。 |
传递 |
技术负责人对分项施工操作规范等进行评价 |
传递 |
项目经理对所有进度结算资料是否真实进行全面审核 |
传递 |
项目预算员编制工程分包进度结算书(一式三份) |
传递 |
项目经理对工程分包进度结算书进行全面审核确认,并由分供方签字确认。 |
分公司商务部审核,必要时进行调整。 |
商务部呈报 |
分管领导审核,必要时进行调整 |
项目 |
商务部呈报 |
分公司经理审核,必要时进行调整 |
商务部传递 |
第一联商务部留存 第二联交财务科 第三联项目留存 |
本工程竣工验收达到本合同各项要求后,由项目商务人员根据合同约定向乙方办理工程最终结算,送项目经理审核签字之后报甲方成本控制中心、相关领导审核。甲方分公司经理签字确认的金额为最终结算金额。工程最终结算流程如下图所示,流程图中甲方相关人员签字后结算方为有效。
工长填写《工程分包最终结算申请表》,并开具工程形象进度(其中变更、签证部分单独列)出)。 |
传递 |
质检、安全、文明施工等项目负责人分别对分包工程质量、安全、现场文明施工等做出评价。 |
传递 |
技术负责人对分项施工操作规范等进行评价 |
传递 |
项目经理对所有最终结算资料是否真实进行全面审核 |
传递 |
项目商务人员编制工程分包最终结算书(一式四份),填写工程分包结算汇总审核表 |
传递 |
项目经理对工程分包最终结算书进行全面审核确认,并由分供方签字确认。 |
分公司成本控制中心审核,必要时进行调整。 |
商务部呈报 |
分管领导审核,必要时进行调整 |
项目 |
商务部呈报 |
分公司经理审核,必要时进行调整 |
商务部传递 |
第一联成本控制中心留存 第二联交财务科 第三联项目留存 第四联交分供方 |
14.9甲方委托代理人蒋仁红和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双方公章后的结算书作为本工程的最终结算唯一有效依据。
14.10乙方的施工人员住宿问题自行解决,费用已含于合同综合单价内。甲方有偿提供办公室及住宿(如有),办公室收取每间500元/月的费用,常规办公使用水电费不再另外计算(若使用空调,按挂表实际发生收取);甲方有偿提供工人住宿,临时设施按500元间?月(费用已包含水电费(含电扇),空调用电费用挂表另收),不足一个月的按照足月计算,若有损坏,乙方按原价赔偿。若乙方工人要求加装空调、电风扇等消暑设备,由乙方向甲方报告,征得同意后在甲方的监督下自行装配,费用乙方自行承担,临时设施费用在进度(最终)结算时扣除。
14.11施工期间所用施工水点费按结算造价的1%确定,施工水电费在进度(最终)结算时扣除。若甲方未提供外电,则由乙方自行处理,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14.12 劳保用品由甲方统一配置,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劳保费用按分包领料单在进度(最终)结算时扣除,单价按甲方购买成本价执行(安全帽60元/顶,反光背心40元/件)。
七、违约、索赔及争议
15、违约
15.1本合同关于甲方违约的具体责任:无
15.2本合同关于乙方违约的具体责任:
(1)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与发包人或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系,乙方不得直接致函发包人或工程师,也不得直接接受发包人或工程师的指令。如乙方与发包人或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系,将被视为违约,并承担本分包合同总价 1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损失。
(2)乙方不得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的全部或部分再分包给他人。如乙方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转包或再分包,将被视为违约,应承担本分包工程造价1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损失。
(3)因乙方不服从管理或乙方原因造成工程不能按期完工,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承担10000元/天工期延误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一切损失。
(4)分包工程质量应达到本合同协议书和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质量评定标准按照总承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应承担合同造价10%的违约金,甲方可单方面书面终止合同,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5) 乙方不执行甲方的指令或违反甲方关于现场管理的相关规定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甲方可单方面书面终止合同,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6)双方约定的乙方的其他违约责任:如乙方出现任何安全事故或不及时整改甲方提出的安全隐患,甲方可单方面书面终止合同,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7)乙方施工质量奖惩措施按合同附件《分包质量管理协议》执行,甲方有权于过程中增补相关内容。
16、争议
16.1双方约定,在履行分包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者调解不成时,依法向合同签订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7.索赔
17.1若施工过程中发生设计变更,乙方应积极配合,根据变更情况办理变更洽商及价格确认工作。如发包人不确认变更增加的费用,无论任何情况下乙方不得以此为由提出任何索赔要求。
17.2本合同签订后发生发包人改变乙方承包工作范围内的材质或工程作法时,本合同自行终止。甲方有权根据发包人改变的工程作法及材质重新组织招标工作并确定分包单位。乙方进场的材料、机械由乙方自行处理,乙方不得以此为由提出任何索赔要求。
17.3如果属于发包人原因,工程出现无法推测时间的停(缓)建,乙方应立即对现场施工人员及机具进行调整并报甲方认可后执行,尽量减少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同时由双方共同向发包人办理相关索赔签证手续,并向发包人递交工程索赔意向和报告;在发包人认可索赔的基础之上分、承包双方才能协商损失的赔偿事宜。否则,甲方单方面不予认可任何损失的赔偿事宜。
17.4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甲方项目部工作安排失误或工序安排不合理的情况时,乙方应在收到甲方安排后,在后续工序施工前及时以书面形式向甲方项目部及甲方分公司领导如实反映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以便项目做出合理安排。同时乙方不得以此由向甲方提出任何与经济有关的索赔要求。如乙方未对甲方安排提出异议,由此造成的返工、返修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17.5如果工程做法的工序被取消,甲方有权据实核减合同综合单价,乙方不得提出异议和要求赔偿费用。乙方不得以甲方取消或增加某子项工程量为由而延误工程进度和降低工程质量。
八、工程保修、保险及担保
18、工程保修
18.1质量保修期限:本合同约定工作内容的工程质量保修期为5年。自甲方承建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18.2保修责任:在保修期内,乙方在接到甲方质量维修通知后,二天内必须派人前往维修;如果乙方不能在约定的时间内派人进行维修,甲方有权另行安排其他队伍维修,维修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从乙方保修金中扣除,另扣除该项分包工程保修金总额的10 %作为甲方管理费。
19、保险
19..l甲方投保内容和责任:双方各自负责办理自有人员的人、材、物的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
19.2乙方投保内容和责任:双方各自负责办理自有人员的人、材、物的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
20、担保
20.1甲方向乙方提供支付担保,担保方式:无。
担保额度:无。
20.2乙方向甲方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履约保证金(现金)。
担保额度:合同金额的5%。在第一次进度款中扣除。
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时间:当产值完成达到合同额的50%以后7个工作日无息退还。
九、其他
21、材料设备供应
21.1由乙方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如下:
(1)乙方负责采购的材料,须向甲方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质量负责;
(2)乙方在材料到货前24小时通知甲方,由甲方现场代表检验。乙方采购的材料与设计或标准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现场代表的要求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3)乙方采购的材料在使用前,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乙方承担;
(4)甲方现场代表发现乙方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或质量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由乙方负责拆除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5)本合同工程所需的材料将全部通过招标确定或由发包人指定供应商供应。在供应合同中将详细明确材料的具体品种、数量、标准、规格、型号、尺寸、供应办法、供货地点、供货价格和材料款支付方式等实质性条款,并将材料供应合同报贵甲方项目部备案。
(6)乙方应及时支付材料款,每月结算一次,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为一个结算周期;如果乙方延期支付每延期一天按应付款的0.5%支付甲方滞纳金,如延期超过两个月,甲方有直接从工程款中扣留材料款并直接支付给供应商的权利,乙方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全部责任。
22、合同份数
22.1双方约定本合同正本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
23、补充条款:
附件 1、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协议书
附件2、授权委托书
附件3、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
附件4、廉政协议
附件5、分包质量管理协议
附件6、劳务实名制管理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1
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合同)协议书
甲方:中建新疆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在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下,
甲方、乙方双方就昌建·星悦城三期项目烟道专业分包安全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的权力和义务
1、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及公司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及时传达有关安全文件精神。
2、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环境管理的规定,及时传达有关环境保护的文件精神。
3、对乙方现场负责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和环境保护规定的交底。
4、负责监督检查乙方组织的安全思想、知识、技能、环境保护教育情况以及安全知识考试情况。
5、安全帽安全带由乙方在甲方领取,月度工程款中扣除相应费用。
6、如乙方自带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手持电动工具等,必须经甲方认可后方可使用。
7、甲方管理人员随时监督检查乙方施工人员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和施工作业环境情况。
8、甲方对乙方施工人员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服从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等行为,有权终止其继续施工的权力,直至其离开施工现场。
9、对乙方违反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甲方有权按公司安全生产奖罚规定对乙方进行处罚。
10、由甲方违章指挥造成事故损失的由甲方承担。
11、甲方为乙方施工人员提供适当的施工和生活环境。
12、督促乙方每周开展环境保护和安全活动,总结本周安全生产情况和环境保护措施实施情况,布置下周安全生产重点。
二、乙方的权力和义务
1、乙方应配备一名掌握较多安全知识和环境保护知识的兼职安全员,负责监督检查本单位的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工作。
2、乙方施工人员施工前必须组织全体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环境保护知识教育,并进行考试。
3、乙方人员凡未参加考试或考试不及格者,乙方负责人不得安排其进入施工现场操作,否则,发生安全事故或污染破坏环境应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给予主要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 500 元/人的处罚。
4、乙方各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环境保护措施的有关规定。
5、乙方各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和文明施工的管理规定。
6、乙方施工人员应爱护甲方提供的安全防护用品和环境保护设施,以及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宣传牌、安全标志牌等,造成损坏应予以赔偿,发生恶意破坏的除应进行赔偿外,应处以 1000 元/次的额外罚款。
7、乙方施工人员未经许可不得任意拆除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及环境保护设施,如因工作需要经项目领导同意,临时拆除的,工作完成后或无人看守时应立即恢复。
8、乙方施工人员不得操作与本工种无关的机械、电气设备等。
9、经常检查本单位所使用的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漏电保护器等安全防护用品是否完好、有效。
10、乙方负责人或兼职安全员,每星期一晚上负责组织本单位班组学习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知识,分析班组安全生产动态,明确施工中注意事项,并做好记录,接受甲方项目安全员的监督检查。
11、必须保证施工设备合格,有生产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
12、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
13、由于设备自身缺陷和(或)操作不当导致的安全生产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
14、对甲方的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并报告安全部门。
15、由乙方施工人员违章操作、冒险作业、污染环境、不服从指挥等原因造成
的事故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16、乙方施工人员有义务制止别人的违章、冒险作业和污染环境的行为。
17、乙方负责人应掌握本单位人员的思想动态,不得安排有思想情绪和生病人员上岗作业。
18、乙方应遵守甲方与发包人签订的承包合同中有关安全和环境保护方面的规定,并承担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环境污染对甲方造成的损失。
三、其它
甲方原因造成事故的由甲方负责,乙方原因造成事故的由乙方承担,并承担由
此给甲方带来的一切损失。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时间 : 年 月 日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委托单位: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系的法人代表,鉴于我单位与中建新疆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于年月日签订了昌建·星悦城三四期项目烟道专业分包工程合同,现授权委托 的 为我公司的代理人,代理人所签署的一切有关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单位:
住址:
委托单位全称:(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法人代表签字并盖章)
年 月 日
代理人声明:我 系上述的代理人,对以上内容及所留印章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代理人(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法人代表、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附件 3
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
甲方:中建新疆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保障施工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在承包、分包合
同范围内签订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合同,以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责任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等一系列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建设部《建筑安全施工检查标准》(JGJ59-2011)等一系列标准规程及四川省、成都市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第二条 甲乙双方必须遵守集团《安全管理手册》、《施工现场安全标准化防护图册》、分公司安全管理制度以及项目的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文件等一切有关环
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的文件制度。
第三条 乙方所购安全防护用品、材料等必须由甲乙双方按照有关法律及合同要
求进行进场验收,凡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不得进场。
第四条 甲方责任
1、对乙方施工过程中的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负监督、指导、检查责任;
2、对乙方进场人员进行入场教育,施工中进行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督促、检查乙方进行安全活动;除入场教育外,甲方对乙方的教育,一般负责将有关规章制
度及相关要求传达到乙方负责人一级,乙方必须组织传达到每一人操作工人,并做好有关教育记录;
3、根据自有条件,供应乙方要求合格的个人防护用品;
4、向乙方提供的施工现场大、中型设备、用电线路,由甲方派人管理,安装、操作、维护、拆除,小型电动机具及手持电动工具应符合安全要求;
5、发生伤亡事故时,应尽力协助乙方抢救伤员,共同保护事故现场,防止事故扩大,及时向有关方面及上级报告。
第五条 乙方责任
1、乙方应根据自身特点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明确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自学遵守施工项目制定的有关制度、入场教育、安全交
底等内容,服从甲方及有关部门人员的监督、指导、检查;
2、在工人进场 2 天内必须向甲方劳资员提供符合要求的进场人员名单。中途人员有变动,应在 2 天内把名单报告给甲方;
3、保证进场人员符合相关要求,身体情况能适应本行业工作,熟悉现场一般安全规定及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并进行进场岗前教育,未经过培训教育的工人不得安
排进行现场工作;如擅自安排未经教育人员上岗发生安全事故责任应由乙方承担。
4、根据工程特点对施工班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指导并组织班组积极开展安全喊话、安全检查和安全学习活动;所有进场人员不得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更不能进入指定禁区;
5、自行提供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有关要求,并监督、教育工人正确佩戴使用;自觉维护安全防护设施、生活设施,不得私自拆除、破坏;
6、应对自有人员经常进行安全教育,组织安全活动,并做好记录,按甲方要求提供安全书面资料;
7、按建质[2008]91 号文件要求设置安全机构并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劳务分包单位施工人员在 50 人以下的,应当配备 1 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0 人-200 人的,应当配备 2 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00 人及以上的,应当配备 3 名及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实际情况增加,不得少于工程施工人员总人数的 5‰;
8、乙方人员无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不得进行特种作业;
9、乙方自备的设备及工具必须保证环保、性能良好、各安全装置齐全灵敏有效。
进工地前必须报项目监督试机,验收并填写验收表,达不到环保和《JGJ59—2011》
标准的设备及工具严禁在工地使用。
10、乙方自带设备或工具必须相匹配的质量合格的电缆线,并自备符合成都市要求的末级标准配电箱。
11、对乙方人员在施工中因违反本合同发生的事故和发生的费用负主要责任。
12、发生事故时,应积极抢救伤员,保护事故现场,防止事故扩大,按甲方要求
提供事故有关资料,并配合调查;
13、乙方使用工人年龄不应超过 55 周岁,否则出现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
14、所有分包单位必须建立职业健康卫生档案,在进场前必须安排本单位所有作业工人进行体检,并将体检报告报总包项目部备案。
15、分包单位要随时关注本单位工人的健康状况,如工人出现了职业病症状要及时安排就医。
第六条 甲方权利
1、对不执行规章制度的人员,可视情节轻重,按项目奖罚制度进行处罚;
2、甲方有权对安全管理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或发生安全事故的分承包方限期退场或中止分包合同;对安全素质差、不服从管理的个人,限期退场;
3、因乙方责任造成的防护设施、防护用品等损坏、破坏,乙方必须给予赔偿或恢复,由此造成的后果乙方负主要责任;
4、发现乙方有违反国家政策、身体健康不适应本行业工作及私招乱雇,可令其退场,亦可加处罚款。
第七条 乙方权利
1、对违章指挥及危及人身安全而无措施保证的作业可以拒绝施工;
2、对甲方提供的防护用品,有明显缺陷不能使用的可以拒绝使用;
3、对甲方提供的小型电动机、手持电动工具,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可以拒绝使用;
4、对施工现场自已不能整改的安全隐患,向甲方负责人报告,请求处理,事故
征兆明显,有发生重大事故危险的,要暂停施工;
第八条 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目标
1、不发生因承担主要责任而造成的被当地有关部门处罚的环境事件;
2、杜绝重大伤亡事故,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第九条 安全保证金
乙方必须交安全生产保证金(大写) /元,保证金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若不发生安全事故或直接责任不在乙方,待工程完工后随工程款一并付给乙方,同时甲方给予乙方一定的安全奖励;若发生重伤(含重伤)以上的伤亡事故或直接经济损失超过五万元或对我司信誉有较大影响的,没收安全生产保证金,同时所发生的经济损失按第十一条执行。
第十条 由于乙方原因而引发的被当地有关部门处罚的环境事件,已方承担所有罚款;
第十一条 事故处理
1、发生重伤或死亡事故,由甲方主管部门牵头,乙方为主,甲乙双方共同参加,并报请有关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查清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2、由于没有尽到自身安全责任,造成重大伤亡事故,情节严重的主要直接责任者,已触及国家刑律,应提请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3、⑴、对发生直接经济损失在 20 万元以内的事故,如果因工人自身误操作、违章作业、冒险进入施工禁区、损坏安全设施、乙方不按规定对工人进行安全交底、班前活动等,所造成的或主要责任在乙方的伤害事故,所发生的一切责任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⑵、发生直接经济损失在 20 万元以上的伤亡事故,对于金额超出 20 万元部分,在扣除乙方购买的保险理赔相对应的金额后,如果因上述⑴中的原因发生的安全事故,乙方承担不少于总费用的 85%(甲方可考虑承担不多于 15%的费用);如因乙方违章指挥造成伤亡事故的,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
⑶、如果甲方违章指挥造成的责任事故,由甲方承担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
4、因意外事件、第三人侵权以及非因甲方原因造成的伤亡事故,乙方妥善处理,乙方人员在正常或非正常工作时间酗酒、斗殴、吸毒及交通事故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所引起的一切责任及损失,概由乙方及该人员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第十二条 本合同经双方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工程完工或退场后自动失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4
廉政 协 议
甲方:中建新疆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搞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党员干部廉洁自律,保证施工项目安全
优质高效。现根据国资委、中建总公司和集团有关对在建工程建设项目加强廉政建设
的若干意见,以及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订立本廉政合同。
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的有关廉政规定。
(二)严格执行昌建·星悦城三期项目烟道专业分包施工的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条款办事。
(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
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利益和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
度。
(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六)发现对方有严重违反本合同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
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第二条 甲方的义务
甲方的领导和从事该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项目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
守以下规定:
(一)不准向乙方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不准在乙方报销任何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二)不准参加乙方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三)不准要求、暗示和接受乙方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旅游等提供方便。
(四)甲方工作人员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
(五)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不得要求乙方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
料和设备。
(六)甲方工作人员有义务为乙方做好服务工作,不允许向乙方单位吃拿卡要或打击报复。
第三条 乙方的义务
乙方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并
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
品。
(二)不准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准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健身、娱乐和旅游等
活动。
(四)不准为甲方单位和工作人员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
品和装修住房等。
(五) 乙方发现甲方工作人员有索贿受贿事实的,应立即向甲方上级领导和监督
部门举报。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
予党纪或政纪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组织处理;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给予经济处罚或移交司法机
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甲方发现乙方违纪或出现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立即
清除出场,乙方五年内不准在甲方单位投标揽活。
第五条 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执行;由甲方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
围内的裁定意见。
第六条 本合同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结止。
第七条 本合同作为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与工程项目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生效。
第八条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双方的监督单位各一份。
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5
分包质量管理协议
甲方:中建新疆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进一步加强施工质量管理工作,提高施工质量管理水平,保证工程分包项目质量满足施工质量相关法律法规和总包合同约定,规范工程分包质量行为等管理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分包单位必须设立专项质量管理人员进行定期检查。
2、开工前必须对操作人员进行全面细致的技术质量交底。
3、开工前必须配备检测合格的计量器具。
4、所有分包方自行采购的物资,必须在物资进场时向总包单位提供相关的材质证明、出厂合格证,并经总包单位检验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
5、每道工序完成后分包单位必须先进行自检、互检,检查合格后并以书面形式报总包单位验收。
6、分包方的质检人员,必须严格控制施工过程中的质量,不得隐瞒施工中的质量问题;不得弄虚作假,对不合格的分项工程或工序提出纠正措施,并督促操作人员及时整改。
7、对有质量问题的工序不得开展下道工序施工,下道工序作业组不得接受。
8、对总包单位下发的质量整改通知单、工程技术联系单等一系列的施工文件,分包单位必须无条件并认真执行。
9、凡因施工不善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经济损失,一律由分包单位负责。
10、分包方对承包范围内的工程必须满足总包质量要求,达到总包创奖要求(省标化、省优质结构杯、天府杯)。
11、分项工程质量评定由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组织,报总包单位验收合格后,由总包单位报监理单位验收,分包单位必须参加。
12、专业分包施工资料由分包单位负责填写并上报总包单位。各种质量保证资料必须与施工进度同步进行,不得后补,以保证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13、对质量问题或质量事故隐瞒不报,不按施工图纸要求施工,违反工艺标准造成返工的,按总包单位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14、现场分项工程施工前,需按项目部要求制作实体样板,样板经过验收合格后方可大面积施工,如没有样板擅自施工,给予2000元/次的处罚。
15、各分部分项工程经过验收合格后必须做好成品保护,任何人不得故意损坏,否则给予500元/次的罚款。
16、现场各工序施工过程中,必须要切实做到工完场清,则将给予500/次的罚否款。
27、分包队质量检查员必须积极组织验收工作,配合项目工程质量的验收,一次报验不合格,对分包单位处以500~1000元罚款,第二次报验不合格,对分包单位处以1000~2000元罚款,累计超过三次报验不合格的分包质量检查员责令退出现场,分包单位必须另行安排质检人员,并满足项目要求。
18、不履行质量检查验收程序,擅自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的,对分包队处以1000~3000元罚款。
19、任何质量问题的修复、纠偏等工作都必须由项目总工批准,否则对分包队处以1000元∕次罚款。
20、项目在日常检查中发生不合格项,出现质量问题,未进行整改或未提高并重复出现的,对分包处以500~1500元罚款。
21、对于项目质检部下发的质量整改通知单没有及时安排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整改、落实、反馈的,给质量管理工作造成严重影响,甚至造成局部返工的,对分包处以1000~5000元罚款。
22、对总包管理人员工作不支持或现场出现顶撞总包单位管理人员的,对分包队处以2000元/次的严厉处罚;若出现打架伤人事件对分包队处以10000~20000元/次。
23、如若总包单位因质量问题受到业主、监理或其它政府职能部门处罚,项目部有权对相关分包单位处于双倍处罚。
24、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报告期限的,对分包队处以2000~10000元罚款。
25、在甲方和监理指出存在问题第一次整改,若再发生类似的问题罚500元/次。
26、本工程使用的所有材料必须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必须有出场合格证,必须在复检合格且资料完整后才能使用,否则发生一次罚款2000元,且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事故。
27、爬架工程严格按施工验收规范验收,若发生安全、质量问题分包单位必须无条件修复,若因爬架安全质量问题发生重大经济损失,全部由分包单位承担,且罚款20000~50000元。
本制度所处罚的各项罚款3天内均以现金方式交于项目商务部,如若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现金,均以双倍处罚从工程款内扣除。
本制度未提及到相关质量问题的处罚,项目部有权根据具体问题的严重性决定处罚对象、处罚金额。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建分包单位。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6:
关于执行中建新疆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劳务管理相关规定的承诺函
致中建新疆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我司参加贵司昌建·星悦城三期项目烟道专业分包工程的施工工作,现已经详细学习了贵司关于劳务管理的各项规定,在合同的执行期间将严格按照贵司的相关规定执行,并作如下郑重承诺:
1 我司承诺按贵司要求设置 1 名专职劳务管理员,分别为:(姓名): , (身份证号):,参与项目的日常劳务管理工作,不兼职其他工作;如特殊情况变更或撤换劳务管理员将及时通知贵司项目部,并立即增补经贵司项目部审核后合格的劳务管理员继续执行相关工作。
2 我司承诺在施工现场所用的劳务人员全部按贵司实名制管理流程要求进行管理,包含提交劳务花名册、劳务人员入场教育考试、与每一个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与每一个班组签订班组承包协议、办理实名制IC卡、配合项目日常考勤、按照政府要求支付农民工工资并向项目部上报真实的工资发放表等等劳务全过程管理的相关手续;如中途进行劳务人员的变更按照劳务管理规定要求书面报告贵司项目部,并及时进行信息的录入和其它相关工作。
3我司承诺在施工期间不使用没有合法身份信息和已经被贵司和我司列入劳务黑名单的班组和人员。
4如果我司的劳务人员发生恶意讨薪或越级上访事件,我司承诺全力配合贵司项目和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5如施工期间我司的劳务人员有不认真或抵制执行劳务管理相关规定,经教育后拒不整改的,我司服从贵司项目部的管理,立即更换相关人员或班组。
6如我司未能兑现以上承诺,愿意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承诺方盖章: 法人签字:
委托人签字:
现场队长签字: 年 月 日
四、报价部分
投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中建新疆西南分成都昌建星悦城
三四期烟道专业分包工程招标
投
标
文
件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
日 期:2018年9月21日
中建新疆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已收到的招标编号为 :XJJG-XNF-YD-FBZB-2018-022的中建新疆建工西南分成都昌建星悦城项目烟道专业分包工程招标文件,我单位经充分考察现场和仔细研究施工图纸及上述工程招标文件后,我方报价清单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 | 单位 | 暂定工程量 | 不含税金额 | 含税金额(10%税金) | 备注 | ||
综合单价 | 合价 | 综合单价 | 合价 | ||||||
1 | 成品烟道制安 | 530*430,具体做法参见07J916-1,A-1页,A-CH | m | 5312 | |||||
2 | 烟道止回阀制安 | 与烟道配套,具体详设计 | 个 | 1736 | |||||
3 | 合计 | 元 |
投 标 书
备注: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0%已含在投标人总价报价中;完成整体提升外架施工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所需的人工、材料、中小型机具及辅助材料、施工范围内的安全文明施工、与其他分包的配合工作、专家论证、检测费用等均已包含在综合单价中。上述投标人包干总价中包含工期3%、质量2%、安全文明施工2%、工完场清3%共计10%的机动单价,根据完成的实际情况依照甲方考核结果进行过程结算 ;
其他优惠条件:
1、总价包括但不仅限于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税金(营改增政策实施前开具建安发票给招标方,营改增政策实施后按相应规定执行开票完税且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不得以税制改革要求调整合同单价),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和保修。我方已仔细研究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其工作内容无论在上述报价表中是否列出,均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合同工期要求内完工,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标准,若工期拖延愿意接受5000元/天的违约处罚。
3、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规定同意在第一笔工程款中扣除UU合同金额的5%UUU为履约保证金。如果我方违约,我方同意将履约保证金和安全生产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的一部分,你方有权不予返还。
4、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
5、我方将金额为人民币UUU/UUU元的投标保证金与投标书同时递交。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邮政编码:
电话、传真:
开户银行名称、帐号:
开户行地址:
日期: 年 月 日
专业分包方履约承诺书(附件一)
致中建新疆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有关法规规章的要求,在充分了解贵司的企业情况、管理体制与制度以及项目(简称本工程)的情况下,为了保证工程合同简称主合同项目施工的顺利进行,确保本工程建设的质量、进度和安全,为此我司特向贵司慎重承诺。
1.工程施工管理与组织
1.1我司承诺,若我司中途退场,我司将无条件接受招标方按照已完工程量的50%进行的结算。
1.2我司将自觉遵守招标人对本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各项管理制度,服从贵司统一指挥和协调。
1.3我司将指派符合施工要求的技术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试验员等管理人员常驻施工现场。
1.4根据工程施工需要,我司将及时组织劳动力进场,按所在省市和贵司的有关劳务管理的要求,办理施工人员的有关证件,且办理证件的费用也一并由我司负责。
2.工程报价
2.1我司愿意按UUU以上所报价UUU施工,如果在投标书中有漏项、漏算均由我司自行负责,决不因此向贵司要求调整综合单价。
3.履约保证金与结算
3.1我司有能力承担发包人招标文件和主合同中约定的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履约保函)的支付,并按时将保证金汇入贵司指定帐户。
3.2我司接到中标通知签订合同后10天内,我司提交UUU合同金额的5%UUU履约保证金,若未缴纳同意在第一次进度款支付中予以双倍扣取,保证金以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目标的实现,如未达到以上目标,我司同意贵司罚没履约保证金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并接受贵司的处罚。
3.3及时于贵司接洽,办理劳务分包合同签订事宜;施工过程中按贵司的规定及时办理结算。
3.4本工程施工范围内的签证由我司提出,以贵司项目审核后以贵司名义送至监理和发包人,监理和发包人签字盖章后的有效签证作为甲、乙双方结算的依据。
4.工期保证
4.1我司保证按分包合同约定(招标人要求)的工期按时完工,若工期拖延愿意接受UUU5000UUU元/天的违约处罚。
4.2若工程中途出现不能连续或正常施工时,我司将妥善安排好本工程施工人员自行承担窝工期的所有费用.
5.质量保证
5.1确保我司承包范围的工程质量,经发包人、监理单位和有关部门验收达到建安工程验评标准的UUU优良UUU等级。
5.2若因我司承包范围的工程质量达不到本工程的要求造成返修返工或其它损失,我司愿承担合同金额的UUU10%UUU的违约责任并接受贵司的处罚。
6.安全保证
6.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规范规程进行施工。
6.2严格执行贵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6.3在施工现场发生的所有安全事故均由我司承担其费用和责任。
7.文明施工保证
7.1严格执行贵司有关文件施工的管理规定。
8.我司保证严格遵照本承诺书各项条款执行,本工程由我司直接组织施工决不转包,我司若违约或背离贵司要求,愿意承担贵司处罚直至清理退场,并向贵司支付专业分包合同造价UUU15UUU%的违约金。
9.本承诺书自我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劳务分包合同有效期满结束。
10.本承诺书一式2份双方各执1份。
一旦中标,我单位同意按此条款签订分包合同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不拖欠民工工资承诺书(附件二)
致中建新疆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有关法规规章的要求,为贯彻国务院关于杜绝拖欠民工工资的指示精神,保证主合同工程项目施工的顺利进行,确保本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我司向贵司承诺:
1.我司保证每月28日前及时足额支付施工人员当月工资,不以任何借口拖延,并接受贵司的监督和检查。
2.贵司一经发现我司存在拖欠参加本工程项目施工的民工工资的行为,我司保证将无条件筹集资金立即发放所拖欠的民工工资,并愿意接受贵司的任何针对性的惩罚措施。
3.我司承诺一旦发生拖欠民工工资的情况,我司将无条件接受贵司代扣本工程项目的进度款直接支付给民工的权力,并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全部责任。
4.我司承诺不会发生堵门断电等恶性讨薪事件,如若发生,我司愿接受贵司50000元/次的罚款。
5.本承诺书自我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主合同有效期满结束。
6.本承诺书一式2份双方各执1份。
一旦中标,我单位同意按此条款签订分包合同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安全生产承诺书(附件三)
致中建新疆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我代表公司,对你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做如下承诺:
一、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遵守你司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坚决做得安全生产。
二、保证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身体健康,无建筑施工作业禁忌的身体疾病,不使用18岁以下工人(童工及未成年工),不使用年龄超过45岁以上的人员。
三、及时向你司上报作业人员名单,接受你司安全教育,保证不私招乱雇工人。
四、按照合同约定,保证为工人配备合格有效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并认真教育和督促工人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保证安全生产。
五、听从管理人员指挥和安排,加强施工过程中的管理和督促,教育作业人员遵守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六、严格执行施工方案及作业指导书,按照安全技术交底的要求进行作业,不违章冒险作业。
七、保证特种作业人员经教育培训合格持有效证件上岗,自带各类工具符合国家及行业安全要求,不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淘汰的设备和工具。
八、按照合同约定,进场前交纳安全生产保证金。
九、按建质[2004]213号文件要求设置安全机构并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员必须持证上岗,纳入总承包方的管理,并按要求履行职责。
一旦中标,我单位同意按此条款签订分包合同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材料款支付承诺书(附件四)
致中建新疆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有关法规规章的要求,为了落实对供应商的材料款支付到位保证主合同工程项目施工的顺利进行,并确保本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我司向贵司承诺:
1.本合同工程所需的材料将全部通过招标确定或发包人指定供应商供应。在供应合同中将详细明确材料的具体品种、数量、标准、规格、型号、尺寸、供应办法、供货地点、供货价格和材料款支付方式等实质性条款,并将材料供应合同报贵司项目部备案。
2.我司保证及时支付材料款油料款,每月结算一次,上月25日至本月24日为一个结算周期;如果我司延期支付每延期一天按应付款0.5%支付贵司滞纳金,如延期超过两个月我司同意贵司直接从工程款中扣留材料款并直接支付给供应商的权利,并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全部责任。
3.本承诺书自我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主合同有效期满结束。
4.本承诺书一式2份双方各执1份。
一旦中标,我单位同意按此条款签订分包合同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五证”复印件(加盖企业红章)及法人委托(附件五)
授权委托书(附件六)
委托单位: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系公司的法人代表,现授权委托公司的为我公司的代理人,并以我的名义办理中建新疆建工西南分成都昌建星悦城项目烟道专业分包工程的投标工作。代理人所签署的一切有关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
单位:
住址:
委托单位全称:(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法人代表签字并盖章)
年 月 日
代理人声明:我系上述公司的代理人,对以上内容及所留印章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代理人(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法人代表、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附件七)
招标方:中建新疆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方: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保障施工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在承包、分包合同范围内签订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合同,以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责任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等一系列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建设部《建筑安全施工检查标准》(JGJ59-2011)等一系列标准规程及四川省、广元市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第二条 甲乙双方必须遵守集团《安全管理手册》、分公司《安全管理办法》、《施工现场安全标准化防护图册》以及项目的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文件等一切有关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的文件制度。
第三条 乙方所购安全防护用品、材料等必须由甲乙双方按照有关法律及合同要求进行进场验收,凡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不得进场。
第四条 甲方责任
1、对乙方施工过程中的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负监督、指导、检查责任;
2、对乙方进场人员进行入场教育,施工中进行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督促、检查乙方进行安全活动;除入场教育外,甲方对乙方的教育,一般负责将有关规章制度及相关要求传达到乙方负责人一级,乙方必须组织传达到每一人操作工人,并做好有关教育记录;
4、发生伤亡事故时,应尽力协助乙方抢救伤员,共同保护事故现场,防止事故扩大,及时向有关方面及上级报告。
第五条 乙方责任
1、乙方应根据自身特点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明确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自觉遵守施工项目制定的有关制度、入场教育、安全交底等内容,服从甲方及有关部门人员的监督、指导、检查;
2、在工人进场2天内必须向甲方项目部提供符合要求的进场人员名单。中途人员有变动,应在2天内把名单报告给甲方;
3、保证进场人员符合相关要求,身体情况能适应本行业工作,熟悉现场一般安全规定及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并进行进场岗前教育,未经过培训教育的工人不得安排进行现场工作;如擅自安排未经教育人员上岗发生安全事故责任应由乙方承担。
4、根据工程特点对施工班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指导并组织班组积极开展安全喊话、安全检查和安全学习活动;所有进场人员不得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更不能进入指定禁区;
5、乙方自行提供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且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
6、乙方应监督、教育工人正确佩戴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自觉维护安全防护设施、生活设施,不得私自拆除、破坏;
7、应对自有人员经常进行安全教育,组织安全活动,并做好记录,按甲方要求提供安全书面资料;
8、按建质[2008]91号文件要求设置安全机构并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劳务分包单位施工人员在5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0人-200人的,应当配备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00人及以上的,应当配备3名及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实际情况增加,不得少于工程施工人员总人数的5‰;
9、乙方人员无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不得进行特种作业;
10、乙方自备的设备及工具必须保证环保、性能良好、各安全装置齐全灵敏有效。进工地前必须报项目监督试机,验收并填写验收表,达不到环保和《JGJ59—2011》标准的设备及工具严禁在工地使用。
11、乙方自带设备或工具必须相匹配的质量合格的电缆线,并自备符合广元市要求的末级标准配电箱。
12、对乙方人员在施工中因违反本合同发生的事故和发生的费用负主要责任。
13、发生事故时,应积极抢救伤员,保护事故现场,防止事故扩大,按甲方要求提供事故有关资料,并配合调查;
14、乙方使用工人年龄不应超过55周岁,否则出现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
15、所有分包单位必须建立职业健康卫生档案,在进场前必须安排本单位所有作业工人进行体检,并将体检报告报总包项目部备案。
16、分包单位要随时关注本单位工人的健康状况,如工人出现了职业病症状要及时安排就医。
第六条 甲方权利
1、对不执行规章制度的人员,可视情节轻重,按项目奖罚制度进行处罚;
2、甲方有权对安全管理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或发生安全事故的分承包方限期退场或中止分包合同;对安全素质差、不服从管理的个人,限期退场;
3、因乙方责任造成的防护设施、防护用品等损坏、破坏,乙方必须给予赔偿或恢复,由此造成的后果乙方负主要责任;
4、发现乙方有违反国家政策、身体健康不适应本行业工作及私招乱雇,可令其退场,亦可加处罚款。
第七条 乙方权利
1、对违章指挥及危及人身安全而无措施保证的作业可以拒绝施工;
2、对甲方提供的防护用品,有明显缺陷不能使用的可以拒绝使用;
3、对甲方提供的小型电动机、手持电动工具,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可以拒绝使用;
4、对施工现场自已不能整改的安全隐患,向甲方负责人报告,请求处理,事故征兆明显,有发生重大事故危险的,要暂停施工;
第八条 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目标
1、不发生因承担主要责任而造成的被当地有关部门处罚的环境事件;
2、杜绝重大伤亡事故,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第九条 安全保证金
乙方必须交安全生产保证金(大写) / 元,保证金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若不发生安全事故或直接责任不在乙方,待工程完工后随工程款一并付给乙方,同时甲方给予乙方一定的安全奖励;若发生重伤(含重伤)以上的伤亡事故或直接经济损失超过五万元或对我司信誉有较大影响的,没收安全生产保证金,同时所发生的经济损失按第十一条执行。
第十条 由于乙方原因而引发的被当地有关部门处罚的环境事件,已方承担所有罚款;
第十一条 事故处理
1、发生重伤或死亡事故,由甲方主管部门牵头,乙方为主,甲乙双方共同参加,并报请有关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查清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2、由于没有尽到自身安全责任,造成重大伤亡事故,情节严重的主要直接责任者,已触及国家刑律,应提请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3、⑴、对发生直接经济损失在20万元以内的事故,如果因工人自身误操作、违章作业、冒险进入施工禁区、损坏安全设施、乙方不按规定对工人进行安全交底、班前活动等,所造成的或主要责任在乙方的伤害事故,所发生的一切责任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⑵、发生直接经济损失在20万元以上的伤亡事故,对于金额超出20万元部分,如果因上述⑴中的原因发生的安全事故,乙方承担不少于总费用的85%(甲方可考虑承担不多于15%的费用);如因乙方违章指挥造成伤亡事故的,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
⑶、如果甲方违章指挥造成的责任事故,由甲方承担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 本合同经双方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工程完工或退场后自动失效。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招投标现场查勘确认书(附八)
致:中建新疆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我司由法人或授权代理人参与本工程投标,已对现场进行了查勘,并查看了相关的设计及地勘资料,投标的综合报价已充分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也考虑到现场情况等因素,现对此表示进一步确认。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廉政协议(附九)
招标方(甲方):中建新疆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方(乙方):
为搞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党员干部廉洁自律,保证施工项目安全优质高效。现根据国资委、中建总公司和集团有关对在建工程建设项目加强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订立本廉政合同。
第一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的有关廉政规定。
(二)严格执行本工程施工的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条款办事。
(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利益和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六)发现对方有严重违反本合同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第二条 甲方的义务
甲方的领导和从事该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项目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准向乙方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不准在乙方报销任何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二)不准参加乙方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三)不准要求、暗示和接受乙方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旅游等提供方便。
(四)甲方工作人员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
(五)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不得要求乙方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
(六)甲方工作人员有义务为乙方做好服务工作,不允许向乙方单位吃拿卡要或打击报复。
第三条乙方的义务
乙方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并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
(二)不准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准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健身、娱乐和旅游等活动。
(四)不准为甲方单位和工作人员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和装修住房等。
(五)乙方发现甲方工作人员有索贿受贿事实的,应立即向甲方上级领导和监督部门举报。
第四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或政纪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组织处理;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给予经济处罚或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甲方发现乙方违纪或出现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立即清除出场,乙方五年内不准在甲方单位投标揽活。
第五条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执行;由甲方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
第六条本合同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结止。
第七条本合同作为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与工程项目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生效。
第八条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双方的监督单位各一份。
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
一旦中标,我单位同意按此条款签订分包合同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其他
1、中建新疆建工西南分成都昌建星悦城招标文件(PDF电子版),电子版施工图纸。
2、以上资料将从招标方指定电子邮箱********0@qq.com发至投标方指定接收邮箱(必须填写并加盖公章)。
我单位确认已收到以上资料.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