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注:经批准采购进口机电产品的项目,应注明相关法律依据)等规定,经财政部门批准的政府采购计划批准,现就来宾市人民医院中心供氧系统的设备采购与安装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中心供氧系统的设备采购与安装服务项目
三、采购组织类型: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内容及数量
标 项 | 采 购 名 称 | 单 位 | 数 量 |
1 | 中心供氧系统 | 2 | 套 |
2 | 中心吸引系统 | 1 | 套 |
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货物,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3、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压力管道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GC3级或以上资质;
(2)具有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
(3)医用中心供氧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用中心吸引医疗器械注册证;
(4)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4、须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七、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1年5月26日至2011年6月1日,上午8:30;下午17:30。
2、发售地点: 南宁市金湖路63号金源CBD现代城7层(530021)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250元(不含图纸清单费),售后不退。
4、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由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法人、项目经理及授权代表持所有资格证明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法人身份证、单位营业执照资料到发售地点购买。
5、以上所有资料、证件必须提供原件核查。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投标总价的1%。投标人应于6月14日17时(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汇票、电汇、支票、现金和保函等形式交至广西壮族自治区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南宁市金湖支行,银行账号:
170*****90027723。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1年6月15日9时(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南宁市金湖路63号金源CBD现代城7层(530021),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1年6月15日9时(时间)在南宁市金湖路63号金源CBD现代城7层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
十一、业务咨询: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2011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