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元洪区国际食品物流产业园A区及配套基础设施工程PPP元城次三路南段、元城次招标公告
福州市元洪区国际食品物流产业园A区及配套基础设施工程PPP元城次三路南段、元城次招标公告
福州市元洪区国际食品物流产业园A区及配套基础设施工程PPP项目元城次三路南段、元城次四路、元城次五路、洪嘉大道和滨海大道物流园段道路工程沥青混凝土工程专业分包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福州市元洪区国际食品物流产业园A区及配套基础设施工程PPP项目
招标编号:cscec********813
招标单位:中建海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内容:
1、招标分包内容:福州市元洪区国际食品物流产业园A区及配套基础设施工程PPP项目元城次三路南段、元城次四路、元城次五路、洪嘉大道和滨海大道物流园段道路工程沥青混凝土工程专业分包工程招标。本分包采用专业分包模式,计划招标时间为2019年10月10日,计划开标时间为 2019年10月30日,分包合同价按实际。投标人应根据附后的《福州市元洪区国际食品物流产业园A区及配套基础设施工程PPP项目元城次三路南段、元城次四路、元城次五路、洪嘉大道和滨海大道物流园段道路工程沥青混凝土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要求,进行报价承诺,一经报价即认为投标人对合同已作出实质性响应。
2、工期要求:必须满足招标人的总体进度计划要求。
3、质量要求:本工程要求达到的质量等级为合格,要求获得的质量奖项或需达到的质量评定标准为: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总包合同约定的质量奖项及质量评定标准。
4、商务条款:进度款支付按每月完成并经承包人确认的工程量的80%支付,工程完成后经承包人审核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85%,竣工结算经业主审核确定后一个月内办理结算手续并支付至97%,剩余的竣工结算金额的3%为质量保修金,按照质量保修金的相应条款支付。
5、分包商要求:
(1)投标人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并能合法运作,具有法人地位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2)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及其质量认证证明。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4)具有符合相适应的资质证书。
(5)具备国家有关部门、行业或公司要求必须取得的质量、计量、安全、环保认证及其他经营许可;在有关部门和行业的监督检查中没有不良记录,与中建云筑网集采平台中没有不良合作记录。
(6)必须在中建海峡合格分包商名录当中。
(7)本次入围本分项投标的分包商需缴纳标保证金1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未入围分包商无需缴纳。
(8)投标人在报名的同时需要上传相应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文件,未上传附件的,视为不符合要求。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9年10月11 日
公告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10月14 日
招标开标时间:2019年10月30日
联系人:林航
联系电话:134*****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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