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东县公共资源交易综合服务中心 招标公告
克东县公共资源交易综合服务中心 招标公告
克东县政府采购货物、服务类
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目名称:克东县环境空气、水质自动监测站运营维护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KDTP2019-007
克东县公共资源交易综合服务中心
TIME \@ "yyyy年M月" 2019年10月
TOC \o "1-3" \h \z \u ********7">目 录...........................................................................................................................PAGEREF _Toc********7 \h - 1 -
********8">温馨提示:供应商谈判特别注意事项............................................................................ 4
********9">第一部分 竞争性谈判邀请.............................................................................................. 7
********0">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11
********1">A 报价方...................................................................................................................... 11
********2">1. 合格供应商的范围................................................................................................ 11
********3">2. 授权委托................................................................................................................ 11
********4">3. 联合体报价............................................................................................................ 11
********5">4. 谈判费用................................................................................................................ 11
********6">B 谈判文件.................................................................................................................... 11
********7">5. 谈判文件................................................................................................................ 11
********8">6. 谈判文件的询问、质疑、投诉和诚实信用....................................................PAGEREF _Toc********8 \h - 12 -
********9">7. 谈判文件的修改................................................................................................PAGEREF _Toc********9 \h - 12 -
********0">C 响应文件..............................................................................................................PAGEREF _Toc********0 \h - 14 -
********1">8. 报价要求............................................................................................................PAGEREF _Toc********1 \h - 14 -
********2">9. 响应文件计量单位............................................................................................PAGEREF _Toc********2 \h - 14 -
********3">10. 响应文件的构成..............................................................................................PAGEREF _Toc********3 \h - 14 -
********4">11. 证明货物(服务)项目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相关文件..............................PAGEREF _Toc********4 \h - 15 -
********5">12. 响应报价..........................................................................................................PAGEREF _Toc********5 \h - 16 -
********6">13. 谈判保证金......................................................................................................PAGEREF _Toc********6 \h - 16 -
********7">14. 响应文件的有效期..........................................................................................PAGEREF _Toc********7 \h - 17 -
********8">15. 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PAGEREF _Toc********8 \h - 17 -
********9">D 响应文件的递交.................................................................................................PAGEREF _Toc********9 \h - 18 -
********0">16. 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PAGEREF _Toc********0 \h - 18 -
********1">17. 响应截止时间..................................................................................................PAGEREF _Toc********1 \h - 18 -
********2">18. 响应文件的修改和退出谈判..........................................................................PAGEREF _Toc********2 \h - 18 -
********3">E 报价、谈判及评审.............................................................................................PAGEREF _Toc********3 \h - 19 -
********4">19. 谈判的报价......................................................................................................PAGEREF _Toc********4 \h - 19 -
********5">20. 对响应文件的初审..........................................................................................PAGEREF _Toc********5 \h - 19 -
********6">21. 响应文件的澄清..............................................................................................PAGEREF _Toc********6 \h - 20 -
********7">22. 报价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或响应无效。..............PAGEREF _Toc********7 \h - 20 -
********8">23. 谈判终止.............................................................................................................. 20
********9">24. 谈判程序及评价标准.......................................................................................... 21
********0">25. 评审标准与办法.................................................................................................. 22
********1">26. 评审过程保密..................................................................................................PAGEREF _Toc********1 \h - 23 -
********2">F 授予合同..............................................................................................................PAGEREF _Toc********2 \h - 23 -
********3">27. 最终审查..........................................................................................................PAGEREF _Toc********3 \h - 23 -
********4">28. 采购方在授予合同时有变更货物(服务)、数量的权力............................PAGEREF _Toc********4 \h - 24 -
********5">29. 采购方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报价的权力..................................................PAGEREF _Toc********5 \h - 24 -
********6">30. 成交通知..........................................................................................................PAGEREF _Toc********6 \h - 24 -
********7">31. 签订合同..........................................................................................................PAGEREF _Toc********7 \h - 24 -
********8">32. 交货时间..........................................................................................................PAGEREF _Toc********8 \h - 25 -
********9">33. 付款方式..........................................................................................................PAGEREF _Toc********9 \h - 25 -
********1">第三部分 主要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PAGEREF _Toc********1 \h - 26 -
********2">第四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及附件................................................................................... 30
********3">1、响应文件封面格式.................................................................................................PAGEREF _Toc********3 \h 31
********4">2、报价函....................................................................................................................... 32
********5">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4
********6">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5
********7">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36
********8">6、资格证明文件.......................................................................................................... 37
********9">6-1、营业执照............................................................................................................ 38
********0">6-2、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内交易当事人信用约束承诺书.................... 39
********1">6-3、税务登记证........................................................................................................ 40
********1">6-4、银行开户许可证................................................................................................ 41
********2">6-5、涉及本项目要求的相关专业资质.................................................................... 42
********3">6-6、制造商资格声明................................................................................................ 43
********4">6-7、贸易公司(作为代理)的资格声明................................................................ 44
********5">6-8、经销协议或代理协议........................................................................................ 45
********6">6-9、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 46
********7">6-10、联合体投标协议.............................................................................................. 47
********1">6-11、中小企业声明函............................................................................................... 48
********1">6-12、大学生创办小微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声明函........................................... 49
********1">6-13、监狱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声明函............................................................... 50
********1">7、报价一览表............................................................................................................... 51
********4">8、商务条款响应表...................................................................................................... 50
********5">9、应答偏离表.............................................................................................................. 51
********6">10、技术文件................................................................................................................ 52
********7">11、企业质量、服务承诺书....................................................................................... 52
********7">12、供应商单位情况表:........................................................................................... 53
********8">第五部分 采购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54
********9">包一:环境空气、水质自动监测站运营维护采购项目
********9">.......................................................................................................................................... 54
********0">一、项目需求一览表:........................................................................................... 54
********1">二、供应商资质其他要求:.................................................................................. 54
********2">三、商务要求:....................................................................................................... 54
********2">四、货物(服务)技术参数:..................................................................................... 55
温馨提示:供应商投标特别注意事项
一、投标截止时间一到,本中心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因此,请提前到达。
二、关于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数额详见第一部分竞争性谈判邀请;
2、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中汇出,要以支票、电汇、网银等非现金形式汇入到克东县公共资源交易综合服务中心保证金专户。
3、投标人须及时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必须保证其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15:30前到达克东县公共资源交易综合服务中心保证金专户。
4、投标人汇款时,必须写明详细的汇款单位名称、单位账号、开户行全称和标明汇款单位财务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必须标明所投项目编号和所投标段,否则视为没有按规定提交保证金; (必须标明开户行所属城市,若因所属城市不明确导致保证金无法及时退还,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5、投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必须将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装订到投标文件里。
6、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递交一份汇款凭证复印件并标明汇款单位财务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以此件作为退还保证金依据。投标人无须到交易中心财务换取保证金收据。
7、投标人不按照上述要求提交保证金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8、投标人存入投标保证金后,如果想放弃本次投标活动,投标人应填写统一格式的《放弃递交投标文件函》,在开标时间前一个工作日(国家法定假日除外)15:30之前,发至邮箱:kdggzy1 @163.com。如不及时发送《放弃递交投标文件函》,将按无故不参加投标处理,扣留其投标保证金。
统一格式的《放弃递交投标文件函》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齐齐哈尔市克东县分网官方网站重要通知栏中自行下载。
9、招标工作结束后,交易中心将在规定时间内,按投标人原汇出账户退还保证金,请各投标单位注意查收。
10、克东县公共资源交易综合服务中心保证金账户名称:克东县公共资源交易综合服务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克东支行
行号:********7882
三、请正确填写《技术规格偏离表》《商务条款偏离表》。
四、请仔细检查响应文件是否按要求加盖公章、签名、签署日期。响应文件需签名之处必须由投标代表亲笔签署。
五、加★号的条款必须一一响应,且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六、投标文件必须目录清晰并标注页码,按目录顺序编制页码。
七、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八、其其它事宜请投标人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如不能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相关商务或技术条款,从而导致废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九、响应文件格式及附件中所要求的(公章)处,必须加盖公章,否则引起投标无效。
十、在中标(中选)结果公告发布以后,中标(中选)供应商有被质疑的风险,克东县公共资源交易综合服务中心受理质疑后,有可能依法暂停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改变原中标(中选)结果。
十一、在采购人与中标(中选)供应商签订合同之前,请中标(中选)供应商审慎进行各种经济行为(例如:备料、资金借贷、交纳定金等),尽量避免各种费用的支出。如果因为处理质疑暂停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改变了原中标(中选)结果,导致原成交(中选)供应商提前支付的各种费用损失或者带来的其他一切不利后果,均由原中标(中选)供应商自行承担。
(本提示内容非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仅为善意提醒。如有不一致,以招标文件为准。)
第一部分 竞争性谈判邀请克东县公共资源交易综合服务中心受采购人的委托,按照克东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的采购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相关法律法规,克东县生态环境保护局环境空气、水质自动监测站运营维护采购项目以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采购,采购需求已经过采购人审核确认,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克东县环境空气、水质自动监测站运营维护采购项目
1.2项目编号:KDTP2019-007
1.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1.4货物(服务)需求一览表:本项目共划分1个包(单位:人民币元)
包 | 项目名称 | 预算 | 投标保证金 |
1 | 空气、水质自动监测站运营维护采购项目 | 1,843,000.00 | 15,000.00 |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规定;
2.2具备该项目经营资质的供应商(由竞谈小组评定);
2.3投标人须提供如下相关资质文件原件(资格性审查);
2.3.1营业执照;
2.3.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投标代表身份证;
2.3.3银行开户许可证;
2.3.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声明函”格式详见谈判文件);
2.3.5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内交易当事人信用约束承诺书(见第四部分格式);
2.3.6项目具体要求的其他相关资质文件(详见竞谈文件);
说明:以上资质的符合性审定(技术指标及商务条款)以依法组建的评审委员会评审结论最终认定为准。
2.4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提供查询页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网址:
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
说明:响应供应商须将上述资质文件单独封装递交,影印件(扫描件)编制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后,不接受任何补充资料。
2.5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2.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2.7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2.7.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7.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
4、本项目须落实扶持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大学生创新、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环保等政府采购政策(相关声明函格式及相关扶持政策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四部分);按财库〔2019〕9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品目清单查询网址: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5、报名方式:本项目无需报名,直接参与。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质疑
6.1文件获取时间:2019年10月12日至2019年10月15日
6.2文件获取方式:拟参加本项目投标且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可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齐齐哈尔市克东县分网官方网站下载中心自行下载。
6.3对谈判公告及谈判文件的质疑时限:谈判公告6.1响应文件获取时限内以书面形式质疑有效,逾期交易中心不再受理。供应商对资格要求和技术要求的合法性质疑向采购人提出。
6.4 本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7、开标
7.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10月22日13时30分
7.2递交响应文件文件地点及竞争性谈判地点:克东县公共资源交易综合服务中心(314)开标室;
7.3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竞争性谈判会议,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采购人
采购人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克东县生态环境保护局 | 姜忠林 |
9、集中采购机构
名 称 | 克东县公共资源交易综合服务中心 | ||
地 址 | 克东县保安街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 ||
联系人 | 刘晓波 高阳 | 电话 | |
户 名 | 克东县公共资源交易综合服务中心保证金专户 | 账号 | |
开户行 | 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克东支行 | 行号 | ********7882 |
1.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信誉良好,具备该项目经营资质,且能满足谈判项目具体要求的供应商。
1.2 根据《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报价方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令和条例。
2. 授权委托如报价方代表不是法人代表,须持有《法人代表授权书》(统一格式)。
3. 联合体报价3.1 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谈判。
3.2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谈判的,联合体各方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条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
4. 谈判费用无论谈判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报价方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谈判有关的全部费用。
B谈判文件
5. 谈判文件5.1 谈判文件的制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以及有关法律规定。
5.2 谈判文件由谈判文件目录所列内容组成。
6. 谈判文件的询问、质疑、投诉和诚实信用6.1 询问
采购人负责受理答复投标人对采购人的采购需求和改动采购文件标准格式模板所发生的询问。
交易中心负责受理答复投标人对采购文件标准格式模板(详见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内容的询问。
6.2 质疑
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中采购人的采购需求和采购人改动采购文件标准格式模板的特殊需求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时,可以在质疑有效期限内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标准格式模板(详见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的内容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时,可以在质疑有效期限内向克东县公共资源交易综合服务中心提出质疑;
采购人和交易中心应当分别在收到质疑材料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提起质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采购文件质疑受理期为谈判公告的公告期界满7个工作日内,谈判公告的公告期为3个工作日;对采购过程的质疑,自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内提起;对评审结果的质疑自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起。逾期不予受理。
2、《质疑函》的内容要事实清楚,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事项不得超出招标文件的内容;
3、《质疑函》应以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形式提交,同时提交质疑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三)谈判文件的询问和质疑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人: 详见谈判公告 电话:详见谈判公告
交易中心联系人:详见谈判公告电话:详见谈判公告
6.3投诉
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或克东县公共资源交易综合服务中心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和克东县公共资源交易综合服务中心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6.4 诚实信用
6.4.1 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和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6.4.2 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招投标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交易中心将提请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
6.4.3 供应商不得虚假承诺,否则,按照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处理。
6.4.4 供应商应自觉遵守开标、评标纪律,扰乱开标评标现场秩序的,属于失信行为,交易中心将提请财政监管部门,将失信行为将被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
7. 谈判文件的修改7.1 在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交易中心无论出于对采购人的考虑,还是出于对报价方提问的澄清,均可对谈判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修改。
7.2 对谈判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传真的形式通知已获取谈判文件的每一报价方。补充文件将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报价方具有约束力。未对谈判文件提出异议或要求澄清的报价方,将视为完全理解并默认谈判文件所有条款,并同意放弃对谈判文件有不明或误解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
7.3 为使报价方有足够的时间按谈判文件的修改要求考虑修正响应文件,采购方可酌情推迟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日期和谈判日期,并将此变更通知已获取谈判文件的每一报价方。
7.4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克东县公共资源交易综合服务中心。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7.5 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7.6 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C 响应文件8. 报价要求报价方应详细阅读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有效性,以使其报价对“谈判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不按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的响应文件和资料,可能导致报价被拒绝或响应无效。
9. 响应文件计量单位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谈判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10. 响应文件的构成10.1 响应文件构成部分:(下列各条款为必备条款、否则按响应无效处理)
(1) 报价函;
(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非法定代表人参与的);授权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 报价一览表(不接受单独密封的报价一览表);
(4) 分项报价表;
(5) 商务条款响应表;
(6) 应答偏离表;
(7) 资格证明文件;
(8) 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
(9) 中小企业、大学生创新创业声明函(响应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不提供此文件的则视为非中小企业,不能享受政府采购相关政策优惠,但不作为响应无效处理)
(10)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10.2资格证明文件:
(资质文件原件单独装袋,谈判小组审核后退回,下列各条款为必备条款,需谈判现场出示原件、否则按响应无效处理)
= 1 \* GB2 \* MERGEFORMAT ⑴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包括国税、地税,如果没有需出具所属税务机关的相关证明文件)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
= 2 \* GB2 \* MERGEFORMAT ⑵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非法定代表人参与的);
= 3 \* GB2 \* MERGEFORMAT ⑶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 4 \* GB2 \* MERGEFORMAT ⑷ 联合体协议(如果项目允许联合体参加且供应商为联合体);
= 5 \* GB2 \* MERGEFORMAT ⑸谈判保证金缴纳证明;
= 6 \* GB2 \* MERGEFORMAT ⑹谈判文件要求的其他相关资质原件;
(7)以上资质证明文件及本项目要求提供的相关资质的真实性、合法性,由依法组建的谈判小组审核,资质的符合性审定以谈判小组评审结论最终认定为准。
11. 证明货物(服务)项目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相关文件11.1 货物(服务)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
11.2 对照谈判文件技术规格,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谈判文件的技术规格作出了实质性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的偏差和例外。特别对于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供应商必须提供设备的具体参数值。
11.3 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数据、宣传彩页等,所有证明文件,表达意思必须统一。如需供应商提供样品,证明文件的表述与供应商所提供样品必须完全符合,且均是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否则按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予以拒绝或响应无效。
11.4 供应商应注意谈判文件的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参照品牌、产地或型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供应商可以选用替代标准、品牌、产地或型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必须满足或超过谈判文件的要求。
11.5 根据财政部《关于多家代理商代理一家制造商的产品参加投标如何计算供应商家数的复函》(财办库[2003]38号),对一个包报价的所有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供应商作一家供应商计算。并根据报价、售后服务、企业实力来择优选择一家(谈判小组评定),其它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供应商响应无效。
11.6 招标文件中,凡标有“★”的内容为必须实质性响应条款,必须提供针对“★”技术条款内容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投标将被拒绝(有效证明材料包括:制造商出具的技术参数证明或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等)。12. 响应报价12.1 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报价。
12.2 报价方如需用外汇购入某些响应标的,须折合人民币计入报价中。
12.3 采购方不接受任何选择报价,对每一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12.4 报价函的报价与报价一览表的报价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
13. 谈判保证金13.1、本项目谈判保证金数额详见第一部分竞谈邀请;
13.2、谈判保证金必须从供应商的基本账户中汇出,要以支票、电汇、网银等非现金形式汇入到克东县公共资源交易综合服务中心保证金专户。
13.3、供应商必须保证其提交的谈判保证金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15:30前,到达克东县公共资源交易综合服务中心保证金专户。
13.4、供应商汇款时,必须写明详细的汇款单位名称、单位账号和开户行全称;必须标明所投项目编号和所投标段,否则视为没有按规定提交保证金;
13.5、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必须将提交的谈判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装订到响应文件里。
13.6、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同时递交一份汇款凭证复印件并标明汇款单位财务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以此件作为退还保证金依据。供应商无须到交易中心财务换取保证金收据。
13.7、供应商不按照上述要求提交保证金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13.8、招标工作结束后,交易中心将在规定时间内,按供应商原汇出账户退还保证金,请各投标单位注意查收。
13.9、克东县公共资源交易综合服务中心保证金账户名称:克东县公共资源交易综合服务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克东支行
行号:********7882
13.10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谈判保证金将被没收: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2)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3)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后在响应有效期内,报价方撤回响应文件的;
(4)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5)不按照谈判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6)因严重自然灾害和其他不可抗力事件除外,对已成交的供应商无故放弃成交资格的,其保证金将被没收;
(7)违反《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其他行为。
14. 响应文件的有效期14.1 自谈判之日起60日内,响应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报价,将被拒绝。
14.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方可与报价方协商延长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传真形式进行。按本须知第13条规定的谈判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报价方可以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致被没收保证金。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报价方不能修改响应文件。
15. 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5.1 组成响应文件的各项资料(本须知第10条中所规定)均应遵守本条。
15.2 响应文件的装订必须采取无线胶装方式,对于活页式装订(如卡口装订、塑料皮夹装等)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其响应无效。
15.3 报价方应填写全称、同时加盖印章。
15.4 响应文件必须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
15.5 响应文件一式3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2份。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报价金额大小写不一致,以大写为准;单价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
15.6 响应文件的正本必须用不退色的墨水填写或打印,注明“正本”字样。副本可以用正本的复印件。
15.7 响应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同一签署人签字或盖章。
15.8 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报价方负责。
D 响应文件的递交16. 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16.1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密封,内装一份响应文件正本和若干副本。
16.2 未密封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其响应无效。
17. 响应截止时间17.1 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派人送达到指定的地点。
17.2 报价方的谈判保证金:必须按照保证金条款规定及时缴纳。
17.3 采购方推迟响应截止时间时,应以书面(或传真、电报)的形式,通知所有报价方。在这种情况下,采购方和报价方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
17.4 在响应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方拒绝接受,谈判响应无效。
18. 响应文件的修改和退出谈判18.1 如果报价方提出书面修改和退出谈判要求,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方的,采购方可以接受。
18.2 报价方修改响应文件的书面材料,须密封送达采购方,同时应在封套上标明“修改响应文件”字样。
18.3 响应截止时间后,最终报价前报价方不得无故退出谈判,否则谈判保证金将被没收(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谈判情况退出谈判。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谈判的供应商的保证金)。
E 报价、谈判及评审19. 谈判的报价19.1 采购方按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竞争性谈判会议。谈判由采购方主持,竞争性谈判小组成员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
19.2 报价方派代表参加谈判活动。
19.3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到达时,查验响应文件密封情况。
19.4 采购方不公布供应商的第一轮报价。
20. 对响应文件的初审20.1 初审内容为响应文件是否符合谈判文件的要求、内容是否完整、价格构成有无计算错误,文件签署是否齐全及验证保证金。
20.2 初审中,对价格的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修正:
(1)如果单价乘数量不等于总价,应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
(2)如果以文字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应以文字为准修正数字。
(3)若报价方不同意以上修正,则其报价将被拒绝。
20.3 与谈判文件有重大偏离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重大偏离系指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的质量、技术规格、数量及交货期等内容明显不能满足谈判文件的要求。这些偏离不允许在响应截止时间后修正。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0.4 招标文件中,凡标有“★”的内容为必须实质性响应条款,必须提供针对“★”技术条款内容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投标将被拒绝(有效证明材料包括:制造商出具的技术参数证明或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等)。
若制造商出具的技术参数证明、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与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不一致,以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
20.5 采购方对响应文件的判定,只依据响应内容本身,不依靠任何外来证明。
21. 响应文件的澄清21.1采购方有权就响应文件中含混之处向报价方提出询问或澄清要求。报价方必须按照采购方通知的时间、地点派技术和商务人员进行答疑和澄清。
21.2 必要时采购方可要求报价方就澄清的问题作书面回答,该书面回答应有报价方全权代表的签章,并将作为响应文件内容的一部分。
21.3 报价方对响应文件的澄清不得改变响应报价及实质内容。
22. 报价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或响应无效。22.1 未按规定时间交纳谈判保证金的;
22.2 响应文件未按规定密封的;
22.3 响应文件未加盖单位公章和无法人代表签字(盖章)的;
22.4 响应文件未按谈判文件规定要求和格式编制填写,或内容不全、字迹模糊、难以辨认的;
22.5 响应文件逾期(超过响应截止时间)送达的;
22.6 报价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以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为准)未参加谈判会议,或虽参加会议但无证件(身份证)或授权书者;
22.7 扰乱会场秩序,经劝阻仍无理取闹的;
22.8 响应供应商单位与获取谈判文件单位不相符的;
22.9 恶意串通的;
22.10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22.11 谈判现场资格性检查阶段未携带10.2资格证明文件的;
22.12 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22.13 供应商完全复制谈判文件的技术参数内容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的;
22.14 竞争性谈判小组认定响应无效的其它情况。
23. 谈判终止在谈判采购中,出现《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24. 谈判程序及评价标准24.1 成立谈判小组。谈判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4.2 制定谈判文件。谈判文件应当明确谈判程序、谈判内容、合同草案的条款以及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
24.3 确定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并向其提供谈判文件。
24.4 谈判。谈判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对于没有参加谈判的潜在供应商,对于谈判过程中实质性变动的技术、服务及合同草案内容的质疑,交易中心不予受理)。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谈判报价原则上分两次(特殊情况除外,即报价均超预算或者应采购人要求,在征得谈判小组及监督部门认证同意情况下,可以进行多轮报价,但对所有参与谈判的供应商机会均等)。
24.5 确定成交供应商。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技术及商务合格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采购人从谈判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并将结果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未成交的供应商。交易中心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
24.6 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5. 评审标准与办法25.1 评审标准:评审标准的制定依据是《政府采购法》、《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清单》、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的若干意见(黑政发〔2015〕16号)、齐齐哈尔市财政局齐财发【2013】1号文件“齐齐哈尔市财政局关于贯彻执行《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中小企业发展的意见》有关政府采购若干问题的通知”等相关法规政策。
25.2 评审办法:依照最低评标价法
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即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的技术及商务条款且报价最低为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技术条款: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技术参数;
商务条款:营业执照原件、税登记证(国税、地税)原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本项目要求的其他相关资质及售后服务等相关商务条款、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完成时间、付款方式等。
25.3 采购方根据项目要求和特点组成竞争性谈判小组。谈判小组根据谈判结果,对各响应文件中的最终报价、标的技术参数、节能性能、环保性能、供货时间、售后服务及优惠承诺、响应程度、企业业绩及信誉、资格证明文件等方面进行评价,谈判小组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办法》的规定,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
25.4 对于仅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并中小企业有能力提供的货物、工程、服务项目,应当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5.5 对于非面向中小企业(含大学生创业的中小微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根据齐财函【2017】2号的要求,对于中小微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对于大学生创办的中小微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对于中小微企业(含大学生创业的中小微企业)投标环境标志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5.6符合资质条件的中小企业依法组成联合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享受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扶持政策;大企业与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中小企业的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与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
25.7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监狱企业困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03]7号)文件精神,发挥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的作用,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5.8 以上声明函以供应商主体提出,未提供声明函的供应商将被视为放弃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26. 评审过程保密26.1 响应截止时间之后,直到授予报价方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授予合同的意向等,均不得向报价方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
26.2 在评审、谈判期间,报价方企图影响采购方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报价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F 授予合同27. 最终审查27.1 最终审查的对象是谈判项目的预成交方。
27.2 最终审查的内容是对预成交方提供的货物(服务)的技术标准、报价方资格、信誉以及采购方认为有必要了解的其它问题作进一步的考查。
27.3 最终审查的方式:
(1)对预成交方进行询问。
(2)对预成交方进行实地考察。
27.4 接受最终审查的预成交方,必须如实回答和受理采购方的询问或考查,并提供所需的有关资料。
27.5 如审查结果预成交方不符合成交条件,可考虑其它报价方。
28. 采购方在授予合同时有变更货物(服务)、数量的权力在向报价方授予成交通知书时,采购方有权变更货物、数量内容。但所有的变更不能改变采购项目的实质性内容,且符合《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条款。
29. 采购方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报价的权力为维护国家利益,采购方在授予合同之前仍有选择或拒绝任何报价方成交的权力,报价方可以请采购方解释原因。
30. 成交通知30.1 如果采购人提出考察认证的要求,可由采购人对所选定的成交方进行考察认证后,下发成交通知。
30.2 在响应有效期内,采购方以书面形式通知所选定的成交方。通知也可以传真的形式,但需要随以书面确认。
30.3 当成交方按第31条规定与买方签订成交经济合同后,采购方将按第13条5款的规定向其它报价方退还谈判保证金。采购方对未成交的报价方不作未成交原因的解释。
30.4 成交通知书将作为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
31. 签订合同31.1 成交方应按成交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与买方签订相关合同,否则将没收其谈判保证金。
31.2 谈判文件、成交方的响应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31.3 由于谈判文件就质量、价款或者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适用《合同法》第61条和62条的规定处理:第一,双方可以协议补充;第二,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第三,适用《合同法》第62条的规定。
32. 交货时间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五部分。
33.付款方式
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五部分。
第三部分 主要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合同编号:1000001 --
克东县政府采购合同
一般服务类
采购单位(甲方)采 购 计 划 号
供 应 商(乙方)招 标 编 号
签 订 地 点签 订 时 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招响应文件规定条款和中标供应商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标的
1、服务一览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主要服务指标 | 数量 及单位 | 单价 (元) | 金额 (元) |
1 | |||||
2 | |||||
3 | |||||
人民币合计金额(大写)(小写) |
第二条质量保证
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质量必须与招响应文件和承诺相一致。
第三条权力保证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服务时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其他权利。
第四条履约地址
乙方提供的服务的地点:。
第五条服务时间和验收
1、服务时间:。
2、乙方提供不符合招响应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服务,甲方有权拒绝接受。
3、乙方应将合同规定时间内完成中标的服务内容。
4、甲方应当在服务完成后进行验收,逾期不验收的,乙方可视同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后由甲乙双方签署服务验收单并加盖采购单位公章,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5、甲方对验收有异议的,在验收后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应自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日内及时予以解决。
第六条付款方式和期限
1、资金性质;。
2、付款方式:财政性资金按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规定程序办理;自筹资金;。付款期限为甲方对货物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付款。
第九条质量保证金
2、合同签订后,将总价款的%即人民币元转为服务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满年后无质量问题,甲方在《政府采购退还质量保证金单》上盖章签字后5个工作日无息返还乙方。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
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50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
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服务等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正;因质量问题甲方不同意接收的或特殊情况甲方同意接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货款额 5%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2、乙方提供的服务如侵犯了第三方合法权益而引发的任何纠纷或诉讼,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
3、因包装、运输引起的货物损坏,按质量不合格处罚。
4、甲方无故不接受合同约定服务的,应向对方偿付违约金。
第十二条合同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三条签订本合同依据
1、政府采购谈判文件;2、乙方提供的响应文件;3、投标承诺书;4、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伍份,政府采购办、县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甲、乙双方各一份。
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甲方(章) 年月日 | 乙方(章) 年月日 |
单位地址: | 单位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电话: | 电话: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号: | 账号: |
邮政编码: | 邮政编码: |
《响应文件格式》是供应商的部分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应参照这些格式编制响应文件。
《响应文件》应设有目录,且准确;《响应文件》必须编排页码,且页码连续。
1、响应文件封面格式克东县政府采购货物、服务类
竞 争 性 谈 判
响 应 文 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单位:(公章)
全权代表:
电 话:
谈判日期:
致:克东县公共资源交易综合服务中心
根据贵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项目采购货物及服务的谈判邀请(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我方签字代表 姓名(职务) 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我方 供应商名称(地址) 进行有关谈判的一切事宜并提交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及副本____份。包括如下内容:
1. 报价一览表
2. 偏离表
3. 按谈判文件中的“供应商须知”和技术规格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
4. 资格证明文件
5. 提交的谈判保证金(大写) 元人民币(¥: 元)。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 所附报价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货物(服务)第一轮总报价为____________________(用文字和数字表示的总报价)。
2. 我方将按谈判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 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谈判文件,包括第 (编号、补遗书)(如果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4. 本谈判响应有效期为自谈判日起_______天。
5. 如果在规定的谈判时间后,我方在谈判响应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谈判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
6. 根据“供应商须知”规定,我方承诺,与买方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我方不是买方的附属机构。
7. 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谈判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
8. 与本谈判响应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 址: 传 真:
电 话: 电子邮件:
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供 应 商 名 称:
公 章:
日 期: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供应商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 (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致:克东县公共资源交易综合服务中心
供应商全称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 为全权代表,参加贵处组织的 项目(项目编号: )竞争性谈判活动,全权处理谈判活动中的一切事宜。
法定代表人签字:
报 价 人(公章):
日 期:
附:
全权代表姓名:
职 务:
详细通讯地址:
电 话: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并加盖公章。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致:克东县公共资源交易综合服务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本公司郑重声明:在经营活动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特此承诺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响应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 期:
6、资格证明文件(视采购项目需求的具体要求而定)
一、提供全国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的供应商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
二、本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填写的内容是真实的和正确的,如提供虚假声明或证明材料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6-2、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内交易当事人信用约束承诺书
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内交易当事人信用约束承诺书
(供应商、投标企业)
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环境,我单位郑重承诺如下:
(一)我单位在参与齐齐哈尔市各级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各项制度规定。
(二)若有违反法律法规及各项制度规定的失信行为,一经查实,本单位愿按照《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市公共资源平台内交易当事人信用约束工作的通知》要求接受相关信用约束,并接受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依法给予的处罚。
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6-3、税务登记证(正本或副本复印件,国税和地税登记证,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6-4、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须加盖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没有的可不提供)6-5、涉及本项目要求的相关专业资质(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6-6、制造商资格声明
1. 名称及概况:
1.1制造商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总部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传真/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成立和/或注册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实收资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5近期资产负债表(到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①固定资产:_________________②流动资产:________
③长期负债:_____________④流动负债:_________________
⑤净 值:_________________
1.6主要负责人姓名:(可选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1)关于制造投标货物的设施及其它情况:
制造商名称地址: 生产的项目:
年生产能力: 职工人数:
(2)本制造商不生产,而需从其它制造商购买的主要零部件:
制造商名称和地址: 主要零部件名称:
3. 本制造商生产投标货物的经验(包括年限、项目业主、额定能力、商业运营的起始日期等):
4. 近三年该货物主要销售给国内、外主要客户的名称地址:
(1)出口销售:(名称和地址) (销售项目)
(2)国内销售:(名称和地址) (销售项目)
5. 近三年的年营业额:
6. 易损件供应商的名称和地址:
部件名称:( ) 供应商:( )
7. 其他情况:
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
制造商名称:
签字人姓名和职务:
签字人签字:
签字日期:
传 真:
电 话:
电子函件:
1.名称及概况:
1.1供应商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总部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传真/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成立和/或注册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实收资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5近期资产负债表(截止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①固定资产:______________②流动资产:_________________
③长期负债:_____________ ④流动负债:_________________
⑤净值:_____________________
1.6主要负责人姓名:(可选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近3年的年营业额:
3.近3年该货物主要销售给国内、外主要客户的名称地址:
(1)国内销售 (2)出口销售
4.同意为供应商制造货物的制造商名称、地址(附制造商资格声明)
5.由其他制造商提供和制造的货物部件,如有的话:
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
供应商全称(公章):
签字人姓名和职务:
签字人签字: 签字日期:
传真: 电话: 电子函件:
经销公司与制造商(或区域总代)的经销协议或代理协议(视采购项目需求的具体要求而定)
(复印件加盖公章)
致:克东县公共资源交易综合服务中心
(制造商名称)主要营业地点设在(制造商地址)。兹指派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贸易公司地址)的(贸易公司名称)作为我方真正的和合法的代理人进行下列有效的活动:
(1)代表我方办理贵方第 号谈判邀请要求提供的由我方制造的货物的有关事宜,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2)作为制造商,我方保证以响应供应商合作者来约束自己,并对该响应共同和分别承担谈判文件中所规定的义务。
(3)我方兹授予(贸易公司名称)全权办理和履行上述我方为完成上述各点所必须的事宜,具有替换或撤消的全权。兹确认(贸易公司名称)或其正式授权代表依此合法地办理一切事宜。
我方于 年 月 日签署本文件,(贸易公司名称)于 年 月 日接受此件,以此为证。
贸易公司名称(公章) 制造商名称(公章)
签字人职务和部门 签字人职务和部门
签字人签字 签字人签字
(视采购项目需求的具体要求而定)
克东县公共资源交易综合服务中心:
_________与___________就项目编号为_________的招标项目投标有关事宜,经各方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由________牵头,_______参加,组成联合体共同进行本招标项目的投标工作。
二、 为本次投标的主体单位,联合体以主体方的名义参加投标,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共同与采购方签订合同,就本中标项目对采购方承担连带责任。
三、主体方_________负责_________等工作;参加方_________负责_________工作,具体工作范围、内容以合同为准。
四、各方对于分享项目成果和知识产权的约定为:_________。
五、各方的责任、权利、义务,在中标后经各方协商后报采购方同意另行签订协议或合同。
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在本项目中单独投标。联合投标的项目责任人不能作为其它联合体或单独投标单位的项目组成员。因发生上述问题导致联合体投标成为废标,联合体的其他成员可追究违约行为。
七、大企业与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需约定:本企业(投标单位名称)为(中、小企业),且中小企业的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百分比)以上的。
八、未中标,本协议自动废止。
主体方(公章): 参加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投标代表签字:
投标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 期:
致:克东县公共资源交易综合服务中心
本公司郑重声明,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8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根据《黑龙江省政府关于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的若干意见》黑政发(2015)16号文件要求,本公司属于法人为______(请填写::1、 高校在校生;2、毕业五年内的 高校毕业生;3、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创办企业。
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企业制造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高校在校生提供入学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毕业五年内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加盖公章;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提供相关证明加盖公章。否则不享受大学生创新创业优惠政策)。
特此承诺!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投标代表签字:
投标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 期:
(后附相关证明附件)
致:克东县公共资源交易综合服务中心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监狱企业困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03]7号)文件精神,发挥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的作用,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投标企业承诺:本公司为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特此承诺!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投标代表签字:
投标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 期:
(后附相关证明附件)
项目编号: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包号: | 项目名称 |
主要标的品牌型号 (主要服务内容) | |
产地、交货时间、地点(服务期限) | |
备注 | |
第一轮报价 | 大写 |
小写 |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全权代表(签字):
包号: | 最终报价 | 大写 | |
小写 | |||
供应商代表 | 报价时间 |
注:第一轮报价制作响应文件时填写;最终报价在谈判现场按谈判文件规定填写。涂改无效。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包号:______
序号 | 谈判文件 条款号 | 谈判文件要求 | 响应文件应答 |
1 | |||
2 | |||
3 | |||
… |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投标代表(签字):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 第 包
序号 | 招标文件 条款号 | 招标文件 条款内容 | 投标文件 响应内容 | 偏离 情况 |
1 | ||||
2 | ||||
3 | ||||
… |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投标代表(签字):
注:1、本表只填写偏离项,如果有商务偏离需将偏离项逐条如实填列;2、如果没有商务偏离则应在偏离情况栏注明:“商务条款全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无偏离”。(所供货物、服务的技术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可以是加盖公章的文字资料、图纸、数据、宣传彩页、制造商出具的技术参数证明或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等,所有证明文件,表达意思必须统一。如需供应商提供样品,证明文件的表述与供应商所提供样品必须完全符合)
11、企业质量、服务承诺书(格式自制,加盖公章)12、供应商单位情况表填表日期:单位名称 | 单位地址 | ||||||||||
法定代表人 | 电话 | 职务 | |||||||||
授权代表 | 电话 | 职务 | |||||||||
单位简历 及机构 | |||||||||||
单位优势 及特长 | |||||||||||
单位概况 | 职工 总数 | 人 | 生产工人: | ||||||||
工程技术人员: | |||||||||||
流动 资金 | 万元 | 资金来源 | 自有资金 | 万元 | |||||||
银行贷款 | 万元 | ||||||||||
固定 资产 | 原值 | 资金性质 | 生产性 | 万元 | |||||||
净值 | 非生产性 | 万元 | |||||||||
占地 面积 | 平方米 | 房屋建筑面积: | |||||||||
厂房建筑面积: | |||||||||||
上一年 主要经 济指标 | 总产值 | 万元 | 实现利润 | 万元 | |||||||
主要 产品 | 1 | ||||||||||
2 | |||||||||||
3 | |||||||||||
主要项目 情况 | 产品名称 | 上年销售量 | 上年销售额 | 主要用户名称 | |||||||
1、 | |||||||||||
2、 | |||||||||||
3、 |
第五部分采购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包一:
一、项目需求一览表
服务名称 | 数量(年) | 主要技术参数和要求 |
空气、水质自动监测站运营维护采购项目 | 3 | 详见技术参数 |
二、供应商资质其他要求
1、无
三、商务要求
1、供货(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15 个工作日内。
2、付款方式: 每年。
3、交货方式:直接送达。
4、质保期等要求:3年。
5、售后服务:3年
四、货物(服务)技术参数
第一部分空气站(含六参数)运维技术参数
一、 机构、人员、车辆、设备配备要求
1、运维单位应在齐齐哈尔市至少设立1个运维技术支持机构。(齐齐哈尔运维公司提供营业执照,外地运维公司提供在齐齐哈尔市的房屋租赁合同)
2、运维单位应保证配备的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与其负责日常维护的站点数量比值不低于1/4。(提供管理人员名单及劳动保险证明)。
3、运维单位应保证配备相应车辆数量满足日常维护的要求(提供运维车辆证明)。
4、运维单位投入本项目的运维人员须取得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运维技术合格证1人;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人员自动监控(水)考试合格证2名。
5、运维单位须为每个县区空气站配备必要的质量控制设备,包括配套的流量计、标准气体、零气发生器、动态校准仪、臭氧校准仪、采样器等。(投标人为质控设备生产厂家的须提供产品说明书,已经购买质控设备的须提供购置发票或采购合同复印件,签订了租赁协议或与生产商签订了保证48小时内供货的供货协议的须提供协议复印件。)
6、投标人为每个区县配备必要的PM10和PM2.5手工比对采样器及手工比对所需的配件如:滤膜、滤膜盒等。要求手工比对采样器仪器通过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认证检测合格。满足手工比对的要求。
7、运维单位须至少为每个 区、县站点配置一套备机,且提供的备机须通过环保部质检中心的质量检测。须提供备机配置清单(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品名、品牌、型号、数量、来源等)。投标人为备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用做备机的库存设备清单,已经购买备机的须提供购置发票或采购合同复印件,签订了租赁协议或与生产商签订了保证48小时内供货的供货协议的须提供协议复印件。
8、为保证运维质量与网络安全,运维单位需提供持有网络信息安全工程师资质证的运维人员1名;提供获得持有计算机网络管理员资质的运维人员1名。
二、运维工作内容运维过程中主要完成以下工作:
1.县区空气站的日常运行维护;
2.县区空气站的日常质量管理;
3.县区空气站的日常安全管理;
4.县区空气站监测数据的日常审核、上报;
5.县区空气站的设备维护保养及维修;
6.县区空气站相关辅助设施的维护、保养、维修。
7.县区空气站数据采集及传输系统的维护及维修,保障县区空气站通讯正常。
8.开展对县区空气站PM10与PM2.5自动监测的手工比对;
9.当仪器出现故障不能及时修复时,应在48小时之内使用备机开展监测;
10.当仪器损坏报废不能修复时,应在48小时之内使用备机开展监测,并同时报告采购方,采购方组织确认仪器损坏情况及原因,酌情处理。
11.对于仪器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导致的仪器报废,运维单位须先行及时使用备机开展监测,同时报告采购方,采购方视情况决定重新采购仪器开展监测,或继续使用运维公司备机开展监测,继续使用备机的将支付相关费用。
12.县区空气站电费和通讯费,以及站房基础设施、电力设施、通讯设施的日常维护费全部由运维单位承担,并包含在本项目投标报价中。
13.当点位需要新增、撤销、变更时,由所在地城市环保部门按照点位管理程序向环保部报批,涉及站点迁移的,运维公司负责监测仪器、辅助设备的搬迁和安装工作。
14.当中标单位与所在地环保部门签订运维合同半年内,运维单位需完成所有县区空气站气态污染物监测设备的第一次量值溯源工作。
(三)、每年对承载空气站的建筑物、楼体及站房的安全性进行一次安全检测。
三、 运行维护工作目标运维单位必须建立完善的的运行维护工作规范与质量管理体系,确保提供及时、准确、有效的监测数据,县区空气站的运行质量应达到以下指标:
1.所获取的各项指标的有效监测数据必须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规定的污染物浓度数据有效性最低要求。
2.数据捕获率达到90%(以小时值计)以上;
3.数据质控合格率达到80%(以小时值计)以上;
4.运维任务完成率100%;
5.异常情况处理率100%。
四、运维工作要求运维单位应遵守采购方关于县区空气站运行管理的各项规定,如运维期间环采购方出台新的县区空气站运行管理规定,则运维工作要求随之执行最新规定。
1、运维工作一般要求(1).保持站房内部环境清洁,布置整齐,各仪器设备干净清洁,设备标识清楚;
(2).检查供电、电话及网络通讯的情况,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
(3).保证空调正常工作,仪器运行温度保持在25℃左右,站房内温度日波动范围小于3℃,相对湿度保持在80%RH以下;
(4).指派专人维护,设备固定牢固,门窗关闭良好,人走关门,非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
(5).定期检查消防和安全设施;
(6).每次维护后做好系统运行维护记录;
(7).进行维护时,应规范操作,注意安全,防止意外发生。
2 、每日工作内容每天上午和下午两次远程查看县区空气站数据并形成记录,分析监测数据,对站点运行情况进行远程诊断和运行管理,内容包括:
(1).判断系统数据采集与传输情况;
(2).根据电源电压、站房温度、湿度数据判断站房内部情况;
(3).发现运行数据有持续异常值时,应立即通知采购方,在每日6时~23时出现的故障,应在4小时内解决(通信线路、电力线路故障除外,但应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积极解决);
(4).根据仪器分析数据判断仪器运行情况;
(5).根据故障报警信号判断现场状况;
(6).每日检查数据是否及时上传,发现数据掉线及时恢复。
(7).对二氧化硫、一氧化碳、臭氧、氮氧化物分析仪进行零点检查,如果漂移超过国家相关规范要求,需要进行校准。
(8). 每天通过已和监测科联网的县区空气质量联网管理平台完成对前一日各监测点位原始小时值的审核,并向监测科的空气质量联网管理平台提交小时值审核结果和根据小时值生成的各点位日均值。
各县通过监测科的空气质量联网管理平台对本县运维报送的监测数据进行复核。
待齐齐哈尔市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功能完善后完成。每天通过已县区空气站平台完成对前一日各监测点位原始小时值的审核,并向齐齐哈尔市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提交小时值审核结果和根据小时值生成的各点位日均值。
3、 每周工作内容每周至少巡视县区空气站1次,并做好巡查记录,巡检时需要完成的工作包括:
(1).查看县区空气站设备是否齐备,无丢失和损坏;检查接地线路是否可靠,排风排气装置工作是否正常,标准气钢瓶阀门是否漏气,标准气的消耗情况;
(2).检查采样和排气管路是否有漏气或堵塞现象,各分析仪器采样流量是否正常。
(3).检查各分析仪器的运行状况和工作参数,判断是否正常,如有异常情况及时处理,保证仪器运行正常。
(4).对二氧化硫、一氧化碳、臭氧、氮氧化物分析仪进行零点、跨度检查,如果漂移超过国家相关规范要求,需要进行校准。
(5).检查外部环境是否正常,有没有对测定结果或运行环境存在明显影响的污染源;
(6).检查电路系统和通讯系统,保证系统供电正常,电压稳定;
(7).检查县区空气站的通讯系统,保证县区空气站与远程监控中心的连接正常,数据传输正常;
(8). 检查监测仪器的采样入口与采样支路管线结合部之间安装的过滤膜的污染情况,每周更换滤膜,每周检查监测仪器散热风扇污染情况,及时清洗。
(9).在冬、夏季节应注意县区空气站房室内外温差,若温差较大,应及时改变站房温度或对采样总管采取适当的控制措施,防止冷凝现象。
(10).应及时清除县区空气站房周围的杂草和积水,当周围树木生长超过规范规定的控制限时,应及时剪除对采样或监测光束有影响的树枝。
(11).应经常检查避雷设施是否可靠,县区空气站房屋是否有漏雨现象,气象杆和天线是否被刮坏,站房外围的其它设施是否有损坏或被水淹,如遇到以上问题应及时处理,保证系统能安全运行。
(12).检查站房的安全设施,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13).每周对气象仪器及能见度仪的运行情况进行检查。
(14).每周对颗粒物的采样纸带或滤膜进行检查,如纸带即将用尽或滤膜负载超过50%,及时进行更换。
(15).每周对站房内外环境卫生进行检查,及时保洁。
4、每月工作内容(1).清洗PM10及PM2.5切割器,检查β法颗粒物分析仪仪器喷嘴、压环等部件;
(2).检查PM10及PM2.5监测仪、气态分析仪、动态校准仪流量,超过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及时进行校准。
(3).每两个月在每县开展至少5天PM10手工采样和PM2.5手工采样,和自动监测系统进行比对。每个县区选择1个点位开展手工比对。手工比对时,PM10与PM2.5应同步开展比对。
(4).对仪器显示数据和数据采集仪之间的一致性进行检查;
(5).每月对数据进行备份。
5、每两个月工作(1).更换PM10、PM2.5分析仪滤纸带(必要时),进行系统自检;
(2).校准和检查PM10及PM2.5分析仪的温度、气压和时钟;
(3).用标准气压计、温度计、湿度计、手持式风速风向仪,校准相关的自动仪器。
6、每季度工作内容(1).采样总管及采样风机每季度至少清洗一次;
(2).对PM10和PM2.5监测仪器进行标准膜校准或K0值检查,超过国家相关规范要求时,及时进行校准。
7 、每半年工作内容(1)检查PM2.5、PM10分析仪相对湿度、温度传感器和动态加热装置是否正常工作;
(1)对气态污染物监测仪进行多点校准,绘制校准曲线,检验相关系数、斜率和截距。
(2)对动态校准仪流量进行20点检查,必要时校准;
(3)采用臭氧传递标准对县区站臭氧工作标准进行标准传递,
(4)更换零气源净化剂和氧化剂,对零气性能进行检查;
(5)对氮氧化物分析仪钼炉转化率进行检查。
8 、每年工作内容对所有的仪器进行预防性维护,按说明书的要求更换备件,更换所有泵组件。
9 、运维单位应建立县区空气站维护档案将县区空气站的运行过程和运行事件进行详细记录,并进行归档管理。日常运维中使用的相关记录表格,应当使用中国环境监测采购方制定的统一样式表格。日常运维中使用运行管理相关记录至少应包括:
(1).县区空气站运行维护记录表;
(2).颗粒监测仪校准检查记录;
(3).气态污染物监测仪校准检查记录;
(4).空气自动监测系统仪器设备维修记录表;
(5).空气自动监测系统备品备件管理记录表;
(6).县区空气站主要消耗材料使用登记表;
(7).多点线性校准表格;
(8).县区空气站室内外环境记录;
(9).标准物质使用记录;
(10).空气自动监测系统仪器资料保管清单。
10、日常运维其他相关要求(1).每周更换的气态污染物监测仪器所用滤膜,必须为聚四氟乙烯材质;
(2).应及时制定每月工作计划,并严格按计划执行,若有变更应及时通知采购方。
(3).应每月5日前,将上月各类记录表格交给采购方,用于数据复核。
(4).运维单位保证满足环保部门对县区空气站故障的响应时间要求,当县区空气站每日6时~23时出现故障,应在1小时之内响应,4小时内到达现场解决(通信线路、电力线路故障除外,但应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积极解决)。若仪器故障无法排除,运维单位必须在48小时内提供并更换相应的备机,保证自动站正常运行。
(5).当仪器损坏报废不能修复时,应在48小时之内使用备机开展监测,并同时报告采购方,采购方组织确认仪器损坏情况及原因,酌情处理。
(6).对于因洪水、地震、飓风、台风、站房外部火灾、爆炸、恐怖袭击、武装冲突、蓄意破坏等不可抗力所造成的仪器损坏导致的仪器报废,运维单位要先行提供备机开展监测,并及时报告采购方,采购方视情况决定重新购置监测仪器,或者继续使用备机,继续使用备机的,采购方将支付相关费用。
(7).严禁擅自改变采样管路连接方式和更改仪器参数设置。否则,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
11 、质量控制要求中标方需认真落实质量管理制度,做好相应记录。
(1)量值溯源要求
中标方在每个县区空气站需配备标准气体,所使用的标准气体须为国家环保部标样所或国家标物中心生产的有证标准物质,新购标准气体应做验证实验,形成验证报告。另外,在用标准气体当钢瓶压力低于500PSIG时,标准需要进行重新验证;当钢瓶压力低于150PSIG(1.0MPa)时,标准停止使用。标准气体必须在有效期内使用。
中标方应每年将空气小型站所用的流量传感器、温度传感器、气压传感器等设备溯源到采购方提供的标准设备,中标方所用的流量检查设备应每季度向采购方提供或指定的设备溯源。
(2)日常质量控制要求
分析仪在以下情况下需进行校准和再校准:
①安装时
②移动位置时
③进行可能影响校准结果的维修或维护后
④分析仪暂停工作一段时间后
⑤有迹象表明分析仪工作不正常或校准结果出现变化
⑥达到国家规范或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校准周期或校准要求的。
(3) 异常数据的审核与检验(与采购方正在试点的审核复核衔接)
中标方应对监测数据异常值进行分析,查明原因,如属于系统或仪器故障,应在24小时内处理并上报采购方。
投标单位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异常数据处理的方法。
(4)质量控制资料整理
各种技术与质量文件均保持现行有效,可根据管理需要进行调整或修订,巡检记录、维修记录、日常检查与监督抽查等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记录均须按要求进行填写,每年进行整理归档。
12 、系统设备维修要求(1)运行维修工作界定
中标方负责系统所有设备和仪器的维护、维修和部件更换(包括空调设备等附属设施),并将维修费用计算在运维报价中。
(2)设备维修质量控制要求
监测仪器被修复后,当其检测性能受到影响时,需要进行检验,采用标气测定、颗粒物手工比对等方法进行。
仪器大修后(更换设备测试关键部件),应按顺序进行漂移实验(零点漂移、量程漂移)、重复性及准确度实验、多点线性实验,并提交相应报告。
* 满足《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运行和质控技术规范》(HJ 817-2018)和《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运行和质控技术规范》(HJ 818 -2018)的要求。
五、监督考核要求开展运维管理和质控考核,对达不到运维要求或违规操作的,可以扣减相应的运维费,并有权终止运维合同。
(一)监督管理
* 1、运维单位应承担监测数据的保密责任(签订保密协议),不得利用本项目的数据、档案或有关资料对外开展技术交流、业务联系、数据交换等。否则,县区站有权终止合同。
* 2、运维期间出现调整数据、修改参数、改动设备、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有权终止运维合同。
3、运维期间,运维单位应按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建立安全生产制度,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因乙方违反相关规定或运维服务未能满足甲方要求,甲方终止合同后,将在甲方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开合同终止相关信息。
(二)考核办法
对运维单位绩效每月考核一次。考核采取百分制、单站考核的方式,主要包括单个站点数据有效性,监测数据获取率、数据质控合格率(以下简称“两率”)以及运行维护的内容。
数据捕获率指考核时段内各监测项目实际获取的小时值监测数据量总和除以应获得小时值数据量总和。
数据质控合格率指考核时段内各监测项目实际获取的质控合格的小时值监测数据量总和除以应获得小时值数据量总和。
每日各项目应获得小时值数据量均按24个计,考核时段天数按考核时段内日历天数计。 计算应获得小时值数据量时,应扣除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停止监测的小时数。
1、数据有效性
考核时段内单个站点任一监测项目有效数据量应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中规定的污染物浓度数据有效性的最低要求,否则考核总分为0分。
单站设备数据捕获率必须高于90%(含),否则考核总分以0分计,不予支付运维费用。单站设备数据质控合格率必须高于80%,否则考核总分以0分计,不予支付运维费用。
2、两率及运行维护
符合数据有效性要求后,参照本部分执行。
(1)两率部分(70分)
单站监测数据质控合格率高于90%(含)的,得70分;80%(含)-90%的,得分为70×(数据质控合格率/90%)。
(2)运行维护部分(30分)
运行维护部分每月组织检查核实,核查内容包括日常运维任务完成情况、异常情况处理情况、站房环境保障效果、采样系统维护效果、仪器日常维护效果、质量控制效果、通讯系统维护效果(数据上传发布情况)、人员与档案记录管理情况等,共计30分。参考国家城市空气质量监测国家城市站运维绩效考核办法(暂行)。
(3)考核总分(100分)
考核总分=两率得分+运维得分
考核总分低于80分的,不予支付该站点下一期运维费;绩效考核总分95(含)分以上的,支付该站点下期全额运维费;绩效考核总分在80(含)至95分的,该站点下一期运维费=(实际考核总分/100)×单站点下一期运维费。
六、运维空气站的交接1、交接内容县区空气站运维工作具体交接内容为各县区空气站站房基础设施、监测仪器、辅助设备设施、站房内外视频监控等安防设施、数据采集传输系统软硬件、站房钥匙、仪器密码、仪器说明书、验收报告等档案资料等。
2、交接程序地方环保部门与运维公司共同对交接内容进行确认和移交,并对县区空气站仪器性能进行测试后,由地方环保部门和运维公司相关人员在《空气站交接内容清单》《空气站仪器性能测试表》上签字确认。对于地方环保部门已委托社会监测机构开展运维的县区空气站,相关地方环保部门应于交接前解除运维服务合同并妥善处理有关事宜。
第二部分水站运维技术参数集装箱水站,运维期限3年。要求运维单位应在齐齐哈尔市至少设立1个运维技术支持机构,并在在齐齐哈尔市辖区内工商部门注册。运维单位须有一辆运维工作用车不少于2名运维技术人员,且必须有黑龙江省环保产业协会颁发的“自动监控水运行工”上岗证。
一、小型集装箱水站运维服务小型集装箱水质自动监测站委托社会监测机构负责水站的五参数、氨氮、总磷、CODMn 、流速的建设日常运行维护,含电费、通讯费、集装箱式站房附属配件等费用及数据审核平台等运维工作。
1、运维工作总体要求
为保证水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网的数据连续准确可靠,委托中标人对水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网的水站进行运行维护。
(1)运营维护及管理期间,中标单位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定,本着为招标人负责的精神,依照规范,科学管理,使水站的运行结果达到国家及行业颁布的技术标准和招标人要求的考核指标要求;使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发挥其效能和作用。
(2)运营维护及管理期间发生的水电通讯采暖费用、试剂耗材费用、仪器设备维修费、设施设备的年检保养费和水站安全保障所发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支付。如遇水电通讯条件无法满足运维需要,站房采水等基础设施出现无法解决的重大问题时,可提请当地监测站协调解决并报告招标人。
(3)中标单位须在水站运维三年期间,每年对水站站房进行一次修缮,并做好避雷系统的年检工作。
(4)要求中标单位参加招标人组织的技术培训以及运维质量的相互监督检查。
(5)运维期间,如遇招标人为水站更换或新增仪器,中标单位要配合仪器供应公司做好新仪器的安装调试、试运行等验收前准备工作,以及数据接入系统和后续的运行维护工作。
(6)运营维护及管理期间,水站的全部资产(包括全部产权和建筑物、设备、软件、配套设施、水质自动站和配套监控系统产生的各类数据信息及相关文档资料)属招标人所有。未经招标人同意,中标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各类财产进行出售、抵押或转移。
(7)运营维护及管理期间,中标单位有责任保证上述全部资产的完整、安全并处于良好状态。并协助招标人做好水站固定资产登记管理等工作。
(8)中标人需建立必要的备品备件库,和完善的备机供应渠道。
2、运维目标要求
(1) 运行指标要求
要求中标单位全面维护水站配置的仪器设备,其中 pH、溶解氧、氨氮、高锰酸盐指数以及总磷、总氮分析仪器月运转率不低于 90%,总体仪器(按配置全部仪器统计)月运转率≥90%(除去停水停电,性能测试及其他不可抗拒因素引起的故障)。单台仪器月运行率=该仪器月实际采集数据个数/(月天数×日监测次数)×100%;总体仪器月运行率=∑单台仪器月运行率/n(仪器数量以指标计)
(2) 数据质量要求
要求中标单位参照《国家环境监测网质量体系文件》要求,定期开展仪器校准、标液核查、质控考核、水样比对、加标回收和系统审核工作。对校准、质控和异常等数据要做出标识。
(3)数据数量要求
目前水站采用间歇式测定(4 小时/次),仪器正常运行每天应有 6 组有效数据。中标单位应保证在运营维护管理期内,pH、溶解氧、氨氮、高锰酸盐指数以及总磷、总氮等分析指标的月有效数据率不低于 90%,总体(按配置全部仪器统计)月有效数据率≥90%。
单项指标月有效数据率= 该指标实际采集有效数据个数/(月天数×日监测次数×监测项目)×100%。;
总体月有效数据率=∑单台仪器月有效数据率/n(仪器数量以指标计)。
注:有效数据是指经过审核进入数据库的数据。
3、站房维护要求
(1)站房内外环境整洁,日常用具摆放有序;供水供电通讯设施运转正常;工作区生活区界限分明。
(2)站房内空调正常工作,保持仪器运行温度在 18~28℃之间,站房内温度日波动范围小于 5℃,相对湿度保持在 80%以下。
(3)站房内应保持各仪器干净清洁,内部管路通畅,流路正常。对于各类分析仪器,应防止日光直射,保持环境温度稳定,避免仪器振动。仪器设备标识清楚。
(4)进行自动站维护时,应规范操作,注意安全,防止意外危害事故发生。
(5)保证采水系统的保温、防冻、防压、防淤、防撞措施有效。
(6)水站应具备必要的防火能力,站房内应适当配备干粉灭火器。
(7)水站的避雷设施、变压器等应定期检测和维护。
4、运维服务要求
中标单位应根据招标人的运维内容与要求制定自己的运行维护管理办法与方案,明确水站各个系统(采水系统、配水系统、分析系统、数采系统、通讯系统以及辅助系统)的维护方法、周期、内容及技术保障等。水站现场配备必要的操作手册、管理规章和现场记录本等。每次维护后做好系统运行维护记录。
1)、常规监视
水站运维技术人员每天上午和下午两次通过中心站软件远程下载水站监测数据,并对站点进行远程管理和巡视,内容包括:
(1)根据仪器分析数据判断仪器运行情况。
(2)根据管路压力数据判断水泵运行情况。
(3)根据电源电压、站房温度、湿度数据判断站房内部情况。
(4)对数据进行审核并上报。待齐齐哈尔市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功能完善后完成。
发现数据有持续异常值出现时,应立即通知运维技术人员前往现场进行检查和处理,必要时采集实际水样进行实验室分析。
2)、例行巡视
水站运维技术人员每周巡视水站不少于1次,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
主要作业内容包括:
(1)检查水站电路系统、通讯线路是否正常。
(2)查看各台分析仪器及辅助设备的运行状态和主要技术参数,查看仪器测试过程温度、工作时序是否正常、有无漏液,及管路是否有气泡、搅拌电机是否工作正常等,判断仪器运行是否正常。
(3)检查采水系统、配水系统是否正常,如采水浮筒固定情况,水泵运行情况等。
3)、定期养护
(1)水泵与取水管路(主要为河道中):水泵应定期清洗过滤网。对于自吸泵,应定期清洗采水头;对于潜水泵,应定期清洗泵体、吊桶。取水管路应检查是否出现弯折现象,是否畅通,并清理管路周边杂物,在泥沙含量大或藻类密集的水体断面应视情况进行人工清洗。一般每月一次。
(2)配水与进水系统:每月对仪器采样适配器,包括过滤头、水杯和进样管等以及配水板上的管路和观察窗等进行清洗。
(3)仪器分析系统:定期清洗各个电极、采样杯、废液桶和进样管路测量室等;检查试剂用量。
(4)空气压缩机:每月检查气泵和清水增压泵(部分站没有清水增压泵)工作状况一次,并对空气过滤器放水。
(5)检查通讯设备是否正常,一般每月一次。
4)、试剂更换
(1)按仪器说明书的要求配制试剂并定期更换。
(2)试剂的使用周期不得超过30天。
5)、易耗件与零配件的更换
(1)应依据断面水质状况和水站环境条件制定易耗品和消耗品(如泵管、滤膜、活性碳及干燥剂等)的更换周期,做到定期更换;对使用期限有规定的备品备件,必须严格按使用规定期限予以更换。
(2)应根据不同零配件和易耗件的更换周期,提前订货。
6)、年检与保养
对于部分需要定期聘请专业人员维护维修的仪器设备和设施,如:避雷设施、变压器、碳刷式稳压电源、水泵等应按规定进行年检,或定期的维护保养。
7)、特殊情况处理处置
(1)突发污染事故
当水站监测数据发现异常或发现所在断面发生污染事故时,须在2 小时内报告招标人和当地环境监测站。同时保证系统仪器正常运行,数据传输畅通,并协助当地环境监测部门进行手工监测。
(2) 系统仪器故障
水站运维人员在确认自行无法排除的故障后应在 24 小时内向仪器设备供货单位报修,并以书面形式报告水站招标人单位。
(3) 停站申请
如遇河流断流等不可抗拒的因素导致的采样系统无法正常采集、监测水样,或自动站站房、供电设施等故障导致仪器不能正常工作运行,需停站维护时,应及时上报,并填写“地表水环境质量自动站停运申请表”报批。
(4) 数据补测
为保证水站监测数据的连续性,在停站或测试仪器故障期间,需采用手工监测方式进行补测。监测频率每周两次,两次采样间隔不低于两天。
监测项目包括水温、pH、DO、高锰酸盐指数和氨氮等。
(5) 复站要求
停运的水站一旦故障解除,需对仪器重新进行校准、标液核查和实验室比对,新更换的仪器还要进行仪器性能测试,上述测试合格后,方可恢复运行,上传监测数据。同时填写“地表水环境质量自动站恢复运行申请表”及上述测试的相关表格上报招标人备案。
8)、停机维护
(1) 短时间停机(停机时间小于 24 小时):一般关机即可,再次运行时需关注仪器各项参数,必要时重新校准。
(2) 长时间停机(停机时间超过 24 小时):如果分析仪需要停机 24 小时或更长时间,一般需关闭分析仪器和进样阀,关闭电源。并用蒸馏水清洗分析仪器的蠕动泵以及试剂管路;清洗测量室并排空;对于测量电极,应取下并将电极头浸入保护液中存放。
9)、运行维护记录
水站运维人员应认真做好仪器设备运行维护记录工作,详细记录水站系统运行状况和维护维修内容,如实填写以下各种记录表(详见附表),定期备份原始数据。做好记录的归档工作。
《地表水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现场值守情况记录表》;
《地表水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记录表》;
《地表水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试剂定期更换记录表》;
《地表水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易耗品定期更换记录表》;
《地表水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仪器设备维修记录表》;
《地表水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停运申请表》;
《地表水环境质量自动站恢复运行申请表》。
5、质量控制要求
中标单位应根据招标人的质控要求制定自己的质量控制保障方案。
1)、基本要求
(1) 定期按照仪器设备操作规程对自动监测仪器进行校准。
(2) 标准溶液和试剂的配制按实验室分析测试的要求进行。
(3) 所有使用的试剂必须为分析纯或优级纯级别,且未失效。
(4) 标准溶液贮存期除有明确的规定外,一般不得超过三个月。
2)、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措施
(1)标准溶液核查
使用国家认可的质控样(或按规定方法配制的标准溶液),对自动监测仪器进行标准溶液核查,按照《标准溶液核查结果纪录表》记录核查结果。标液核查不能使用仪器校准以及制作校准曲线的标准溶液。
(2)实际水样比对
采用实验室方法对自动监测项目进行一次比对实验。在自动监测分析的同时,采集实际水样送实验室按照常规监测分析方法进行分析,并与自动监测仪器的测定结果相比对,按照《比对实验结果纪录表》记录比对实验结果。
(3)仪器性能测试
a、精密度与准确度
仪器经校准后,选择仪器测试上限40%~60%浓度的标准溶液,连续测定6~8次,将测试结果填入《仪器精密度和准确度测定结果记录表》,根据测定结果计算仪器的准确度和精密度。
准确度以相对误差(RE)表示,计算公式如下:
式中:x—质控样品多次测定平均值。
c—质控样推荐值或标样配制值。
精密度以相对标准偏差(RSD)表示(即多次测定结果的标准偏差 SD 与多次测定结果的平均值之比),计算公式如下:
b 、线性检查
按仪器规定的测量范围均匀选择 6 个浓度的标准溶液(包括空白),按样品
分析方式测试,将测试结果填入《仪器线性检查测定结果记录表》,并计算其相关系数。
C 、检出限
仪器经校准后,按样品分析方式连续测定空白溶液或配制的低浓度标准溶液 6~8 次,仪器的检出限采用实际测试获得的检出限,将测试结果填入《仪器最低检出限测定结果记录表》,检出限计算公式如下:
DL=3Sb
式中,3—常数。
Sb—多次测定结果的标准偏差(mg/L)。
(4)质控措施实施要求
对于水站配置的常规仪器设备,主要为 pH、溶解氧、氨氮和高锰酸盐指数等,采取周核查月比对的质控措施。其他选配仪器如叶绿素、VOCs、重金属等,则适当降低采取质控措施的频次。具体见下表。
必须如实记录各种质控实验的结果,作为水站运行管理的档案保存。
序号 | 项目 | 标液核查 | 样品比对 | 性能测试 | 试验结果 |
1 | 水温 | — | 每周 | 每年 | 评价 |
2 | pH | 每周 | 每月 | 每年 | 评价 |
3 | DO | 每周 | 每月 | 每年 | 评价 |
4 | 电导率 | 每周 | 每月 | 每年 | 评价 |
5 | 浊度 | 每年 | 不评价 | ||
6 | 氨氮 | 每周 | 每月 | 每年 | 评价 |
7 | 高锰酸盐指数/TOC | 每周 | 每月 | 每年 | 评价 |
8 | 总磷 | 每周 | 每月 | 每年 | 评价 |
(5)质控数据评价原则
a标准溶液核查
标准溶液核查测试中,标准溶液浓度尽量控制在仪器测试上限的 20%~80%范围。
仪器测定结果与标准值的误差在 10%之内,核查结果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pH 值与标准值误差不大于±0.2pH 时,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b 实际样品比对
实际水样比对测试中,以实验室国标分析方法的测试结果为标准计算两个测定结果的相对误差。
由于地表水的污染物浓度相对较低,特别是水质优良的地表水其测试项目的浓度常常是未检出。因此,在实际样品比对测试中,满足下列条件者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Cx>BⅣ,比对试验的相对误差≤±20%。
BⅡ<Cx≤BⅣ,比对试验的相对误差≤±30%。
3DL<Cx≤BⅡ,比对试验的相对误差≤±40%。
其中:Cx—仪器测定浓度;B—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相应水质类别标准限值。
3DL—定量分析下限。
当自动监测数据或实验室分析结果双方都未检出或有一方未检出、另一方的测定值低于BI时,均认定比对试验结果合格。
pH 值,当比对结果误差不大于±0.5pH时,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c精密度
选择仪器测试上限 40%~60%浓度的标准溶液,测试样品的相对标准偏差不大于±5%时,仪器的性能指标满足要求,否则为不合格。
d 准确度
同1.5.3.1
e 线性测试
按仪器规定的测量范围均匀选择 6 个浓度的标准溶液(包括空白)按样品方式测试,根据测试结果计算其相关系数。当相关系数大于 0.998 时,仪器的性能指标满足要求,否则为不合格。
f 检出限
为了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的测试要求,仪器实际测试的检出限应低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Ⅰ类标准限值(BI)的 1/4。否则仪器的性能指标不满足要求。
(6) 质控测试记录
水站运维人员应认真做好水站实施质量控制测试的记录工作,如实填写如下表格并定期归档。
《地表水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水质便携仪器使用记录表》;
《地表水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标准溶液核查结果记录表》;
《地表水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仪器精密度和准确度测定结果记录》;
《地表水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比对实验结果记录表》;
《地表水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仪器线性检查测定结果记录》;
《地表水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仪器最低检出限测定结果记录表》;
《地表水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关键试剂质量评价汇总表》;
《地表水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使用标准物质汇总表》。
a 建立水站质控档案管理制度
水站应建立严格的质控管理档案,认真做好运维及质控情况的记录,包括水站日常数据检查情况、试剂配制情况、每周巡检的作业情况、周核查、月比对等质控测试结果、自动监测系统日常运行情况等的记录。
b 质控报告
根据水站运行质控措施和实施要求的执行情况按招标人要求编制质控报告(月报、季报、年报)。
二、考核方法与评价原则1、考核方法
每季度对中标单位开展一次运营维护工作考核。考核以每个水质自动站为单位进行。考核标准依据运维目标中规定的指标。考核方式以软件统计为主,辅以现场检查和其他外部质控检查。
上述维护内容就维护质量和相关指标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分,满分为 100 分,每次平均分小于 80 分为不合格;平均分大于 80 分为合格。考核评审由招标人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具体考核内容与打分标准分别见表1。考核合格后按照合同要求支付该季度的运行费。
表 1水质自动监测站运维情况考核表
2付费原则
按季度对每个站点单独考核,其中:
(1)考核结果在 80 分以上为考核合格,按照合同要求支付该季度的运行费。
(2)考核结果在 70 分以上,80 分以下,为初级警告,扣除当季度 10%的运行费,并责令整改;
(3)考核结果在 60 分以上,70 分以下,为二级警告,扣除当季度 30%的运行费,并责令整改;
(4)考核结果平均分在 60 分以下,为特级警告,扣除当季度 50%的运行费。
(5)无论何种原因,水站按不运行时间比例扣除运行费用。中标单位如有 20%以上的水站处于警告级别,招标人有权提出经济赔偿;中标单位如有 20%以上的水站处于特级警告级别,招标人将适时终止委托合同,并有权不支付已发生的合同款项。
(6)一旦发现虚假数据,招标人将按照环保部印发的《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环发[2015]175 号)的相关条款进行处理处罚,在终止合同的同时,招标人有权提出经济赔偿。
三、水站的交接工作
1、交接内容县区运维工作具体交接内容为各县区水站的站房基础设施、监测仪器、辅助设备设施、站房内外视频监控等安防设施、数据采集传输系统软硬件、站房钥匙、仪器密码、仪器说明书、验收报告等档案资料。
2、交接程序
地方环保部门与运维公司共同对交接内容进行确认和移交,并对县区水站的仪器性能进行测试后,由地方环保部门和运维公司相关人员在《县区水站交接内容清单》《县区水站仪器性能测试表》上签字确认。
表 1水质自动监测站运维情况考核表
2付费原则
按季度对每个站点单独考核,其中:
(1)考核结果在 80 分以上为考核合格,按照合同要求支付该季度的运行费。
(2)考核结果在 70 分以上,80 分以下,为初级警告,扣除当季度 10%的运行费,并责令整改;
(3)考核结果在 60 分以上,70 分以下,为二级警告,扣除当季度 30%的运行费,并责令整改;
(4)考核结果平均分在 60 分以下,为特级警告,扣除当季度 50%的运行费。
(5)无论何种原因,水站按不运行时间比例扣除运行费用。中标单位如有 20%以上的水站处于警告级别,招标人有权提出经济赔偿;中标单位如有 20%以上的水站处于特级警告级别,招标人将适时终止委托合同,并有权不支付已发生的合同款项。
(6)一旦发现虚假数据,招标人将按照环保部印发的《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环发[2015]175 号)的相关条款进行处理处罚,在终止合同的同时,招标人有权提出经济赔偿。
三、水站的交接工作
1、交接内容县区运维工作具体交接内容为各县区水站的站房基础设施、监测仪器、辅助设备设施、站房内外视频监控等安防设施、数据采集传输系统软硬件、站房钥匙、仪器密码、仪器说明书、验收报告等档案资料。
2、交接程序
地方环保部门与运维公司共同对交接内容进行确认和移交,并对县区水站的仪器性能进行测试后,由地方环保部门和运维公司相关人员在《县区水站交接内容清单》《县区水站仪器性能测试表》上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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