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生态环境局礼县分局关于批准礼县富察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砂石料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陇南市生态环境局礼县分局关于批准礼县富察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砂石料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礼县富察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砂石料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已于2019年7月21日通过我局组织的专家技术审查,专家组认为该报告表编制规范,评价内容较全面,提出的环保措施总体可行,评价结论可行。我局于2019年8月16日依据专家技术审查意见进行批复,现将批复意见向社会公开,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广大利害关系人对该项目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可随时向我局反映,我局业务人员将依据相关规定予以答复。
一、项目名称:《陇南市生态环境局礼县分局关于礼县富察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砂石料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礼环评表发[2019]005号),批复时间2019年8月16日,批复全文如下:
礼环评表发〔2019〕005号
陇南市生态环境局礼县分局关于礼县富察建
筑材料有限公司砂石料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礼县富察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礼县富察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砂石料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 “报告表”)经2019年7月21日我局组织专家进行技术审查,专家组认为《报告表》编制规范,评价内容全面,环保措施可行,评价结论可信。现对该《报告表》批复如下:
一、该报告表编制规范,工程和环境状况基本清楚,环保措施可行,评价结论可信,原则同意江苏苏辰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在《礼县富察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砂石料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结论和建议。项目拟建地位于礼县盐官镇罗堡村,建设性质为新建,工程内容包括主体工程(河滩采砂作业区,岸上冲洗、破碎及分选加工区)、储运工程(运输道路、原料及成品堆场)、环保工程(沉淀池、循环池、管网、遮盖措施及绿化等)、附属设施(办公生活区、危废暂存间及加油棚等)等。项目采砂河段为罗堡村至高楼村3450m的河段,采砂区域为河滩旱采,砂石料加工区(冲洗、破碎及筛分作业区,原辅料及产品堆场)位于原罗堡造纸厂院内。开采的砂石原料用装载车运至原料堆场。项目总投资1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6万元,约占项目总投资的1.58%, 工程可以建设,该《报告表》可以作为项目建设及运营过程中生态环境保护管理的依据。
二、项目建设过程中要求严格落实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依据《报告表》及批复意见落实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及设施,确保环保投资足额到位。职工生活污水及排泄物经防渗旱厕收集,沉淀、消毒处置后定期清运至附近农田还田利用,不外排;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清运至附近垃圾暂存点,由乡镇环卫人员统一妥善处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料(钢材、水泥包装袋等)交由废品回收站回收利用,严禁随意倾倒;合理安排易产生噪声污染工艺环节(原料运输、钢材切割与焊接等)的作业时间,严禁夜间施工作业,杜绝噪声扰民现象发生。
三、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砂石料加工区冲洗废水,职工生活污水及排泄物依托防渗旱厕收集、沉淀、消毒处置后作为肥料还田利用,不外排;砂石料加工区冲洗废水经对冲洗区域水泥硬化、设置围堰、管道收集后经二级沉淀处理后上清液进入循环水池,然后通过专用管道全部回用于冲洗工艺,不外排。
礼县富察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要依据冲洗废水沉淀回用情况增加沉淀池干湿分离机,提高冲洗废水循环利用效率。
四、运营期废气主要为采砂(河滩旱采)作业、原辅料储运过程中产生的无组织排放的扬尘和原料破碎工艺产生的扬尘。采砂(河滩旱采)作业、原辅料储运过程中产生的无组织排放的扬尘通过对厂区及运输道路定时洒水抑尘、原料及成品堆场进行毡布遮盖、破碎工序在半封闭的彩钢棚内进行并安装喷淋除尘和通风装置、加工区周边设置绿化隔离带等措施,最大程度减少粉尘排放量。
礼县富察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要在后期运营过程中,严格按照大气污染防治要求,逐步对原料及成品堆场等进行彩钢棚改造。
五、运营期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和沉淀池污泥,生活垃圾经场区内设置的垃圾箱收集后,定期交由乡镇环卫人员(签订处置协议)清运至盐官镇生活垃圾填埋场安全处置;沉淀池污泥定期清淘,暂存于“三防”措施到位(地面防渗、设置挡墙)的堆场储存,及时清运回填至原料开采区,严禁随意处置。
六、运营期危险废物主要为运输车辆和砂石料加工设备维修产生的废机油、润滑油及粘油的零部件、废抹布等,要求所有危险废物暂存于“三防”设施到位、按相关要求和标准修建的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机构进行安全处置,严禁私自处置、倾倒。由于沙场柴油用量大且运输车辆加油过程在厂区内进行,业主必须配套建设简易加油棚一处,按照相关规定落实环保“三防”措施(场地水泥硬化、周边设置围堰、顶部彩钢遮盖),并按要求配套消防设施。
七、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砂石料加工设备消声、隔音、基础减震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限值;合理安排易产生噪声污染工艺环节的施工时间,严禁夜间施工,杜绝噪声扰民现象的发生。
八、运营期要严格按照《报告表》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成立环保机构,加强环境管理,制定完善环保制度,落实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等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防止项目运营对周边敏感目标和环境造成影响。
九、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规定对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进行验收,相关验收资料报送我局备案。
十、请礼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加强项目环境监督管理工作,你单位应按规定积极配合各级环保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法》,申请人及广大利害关系人对该项目环评及批复文件不服的,有权向我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我局将依法依规开展行政复议工作,复议决定将向社会公开;申请人及广大利害关系人对我局做出的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三、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民哲联系电话:180*****952
联系邮箱:********1@qq.com">********1@qq.com
联系地址:陇南市生态环境局礼县分局环评股
陇南市生态环境局礼县分局
2019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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