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2019年工伤预防培训改善招标公告

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2019年工伤预防培训改善招标公告

镇江华信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受镇江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的委托,现对镇江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2019年工伤预防培训改善项目实施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镇江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2019年工伤预防培训改善项目

项目编号:ZJHX-(2019)竞磋商字第266号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及预算金额

依据《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人社部规〔2017〕13号)及《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 省卫生计生委省安全监管局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通知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165号)的要求,为推进工伤预防工作依法依规开展,加强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规范工伤预防项目实施,镇江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拟对工伤预防培训改善项目的培训机构进行招标。入围的培训机构有资格承担入围后的2019年工伤预防培训改善项目,本次采购确定小于或等于3名的入围培训机构(综合评分分值不低于70分)。(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28.8万元,实际结算金额以预算金额为上限。


序号

区域

总培训单位数量

总培训人数

1

镇江市区

不低于10家

不少于1200人

三、合格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至少一个月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职工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信用记录查询证明)

(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投标人营业范围包含培训或职业指导等类似内容,并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或安全生产监管部门颁发的安全和职业卫生服务资质 。

(三)本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四、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和地点

(一)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时间:2019年10月22日下午14:30;

(二)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9年10月22日下午15:00;逾期送达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三)磋商响应文件接收及投标地点: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镇江市冠城路8号工人大厦裙楼7楼第二开标室);

五、磋商文件的领取(没有登记领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接受现场报名或邮箱报名(如通过邮箱报名,将报名资料扫描发至zjhxztb@163.com,报名费汇至投标保证金账户);

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售后不退;

地点:镇江华信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镇江市庄泉路1号南山华庭商务中心3幢208室)

时间:自招标公告之日起至2019年10月18日,每日9时至16时(节假日除外)

报名联系人:尚文静联系电话:159*****844****-********

标书答疑联系人:高建新联系电话:139*****206

登记领取磋商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详见“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网http://zfcg.ggzy.zhenjiang.gov.cn/zjzc/”部门(分散)采购公告)

(1)营业执照(复印件);(2)“单位介绍信+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法人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人社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或安全生产监管部门颁发的安全和职业卫生服务资质;(4)廉政公约及承诺函,下载本项目招标公告中的附件,不得修改其条款)。

六、采购人联系事项

采购人:镇江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地址:镇江市润州区运河路100号苏南人力资源市场

联系人:何钺电话:139*****088

七、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2份。

八、本次磋商保证金要求

本次磋商收取保证金。供应商在磋商时需交纳人民币5520元(人民币伍仟伍佰贰拾元整)的磋商保证金给镇江华信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磋商保证金仅接受电汇、网上银行支付等非现金形式交纳。磋商保证金必须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到达镇江华信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银行帐户,否则磋商响应无效。磋商保证金支付凭证(复印件)随磋商响应文件一并提交。

收款单位:镇江华信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民生银行镇江润州支行

帐号:****************

九、公告期:公告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在投标截止前,请关注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zfcg.ggzy.zhenjiang.gov.cn/zjzc/有无变更公告。

十、现场查勘

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查勘,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联系查勘。

十一、政府采购政策功能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小型、微型企业在评审时享受扶持政策。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2.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要求,监狱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同比例扣除的优惠政策。监狱和戒毒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同比例扣除的优惠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采购代理机构:镇江华信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改善 培训 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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