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公安局心理指导中心建设项目比选公告

泸县公安局心理指导中心建设项目比选公告


泸县公安局心理指导中心建设项目施工

比选公告

一、本项目经泸县公安局党委2019年第八次会议以 泸县公纪委[2019]8号文件批准建设。本项目现通过固定价比选方式(E方式)随机抽取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泸县限额以下项目工程队伍储备库房屋建筑工程类行业分库的企业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

比选人(项目业主)

泸县公安局

项目名称

泸县公安局心理指导中心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泸县公安局战训基地二楼

实施时间

拟于2019年9月10日前开工

建设工期:45日历天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室内建筑面积约270㎡,包含团队活动室、音乐放松室、个体咨询室、心理宣泄室、室内休闲区等。

建设资金

资金来源已落实。

其他


三、比选内容(合同段划分)(表二)

施工

泸县公安局心理指导中心建设项目工程

四、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 泸县限额以下项目工程队伍储备库房屋建筑工程类行业分库的企业。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

(3)其他要求:①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资格:建造师,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资格,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建造师和技术负责人参加本项目比选时没有在建项目。②比选申请人提交比选保证金时,请注明“泸县公安局心理指导中心修建项目工程比选保证金”。③现场审核通过的资料必须提供一份加盖法人鲜章的复印件。④本项目严格按规定实行压证施工制度,派驻施工现场的建造师和技术负责人必须和承诺的人员的证书原件相符。⑤特别说明:中选人在申报工程款时,应向比选人提供项目所在地(泸县)税务部门开具发票和完税凭证,如未能提供发票及完税凭证造成工程款项不能结算的,比选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4)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luxian.gov.cn/xzfbm/jyzx)下载工程图纸、工程预算控制价清单、比选申请函样本及合同样本,待自检可以接受比选人确定的工程图纸范围的发包总价以及清单中的固定单价(同比例下浮后的),再自愿报名(不现场报名、缴纳投标保证金即为报名成功)。

(2)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2019年8月23日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2019年8月28日 16时0分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比选保证金的交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具体金额见表三。比选申请人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户  名: 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泸县支行

账  号: ****************2984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

(4)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工程发包价(含清单中的单价同比下浮)、工程图纸和合同样本,按照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唯一中选人,并实施工程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总价包干发包(发包价即竣工结算价)。

(5)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工程发包价、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 单位:元

合同段

报价方式

报价

要求

工程

发包价

比选保证金(工程发包价的5%)

备注

施工

E.固定价

/

(预算价-暂列金)*0.85+暂列金=248395

12419.75

暂列金23345.45

六、随机抽取中选人

(1)比选人定于抽取时间即北京时间2019年8月29日10时0分,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须提供比选申请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的现场监督下,在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速路连接线泸州医药产业园区科技创新创业服务中心三楼)公开举行随机抽取活动,从符合资格条件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 1 个作为中选人。

(2)中选后,签订合同前,中选人应提供以下资料交比选人审核,同进提供一套加盖法人鲜章的复印件交比选人存档。

①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或拟任项目负责人有效身份证、建造员(师)原件(绿化等行业未规定的除外);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行业未规定的除外);

⑤企业为拟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缴纳的最近6个月养老保险原件;

⑥报名企业交纳比选保证金(工程发包价的5%)的银行转账回单;

⑦比选申请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中选后2日内,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拒签合同的,比选人将没收中选人的比选保证金。

七、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全称): 泸县公安局

地  址: 泸县福集镇玉蟾大道588号

邮  编: 646100

联 系 人: 赖枢翰

联系电话:180*****988

传  真:

电子邮件(E-mail):

附件:1、Jpeg格式施工图;

2、发包价清单(含固定单价);

3、比选申请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格式;

4、合同样本。

                泸县公安局

2019年8月19日

附件(9).zip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心理 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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