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设备招标公告
水利设备招标公告
长丰县相关单位水利设备采购项目
询价公告
2011.5.27
项目编号:ZX2011CG140-1
尊敬的供应商:
受委托,长丰县招投标中心以询价方式为某单位采购水利设备,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需求
本次采购货物分为2包,货物名称、技术参数、数量及供货时间等情况如下表:
包
号产品
名称型号、规格、技术参数数量供货时间承诺备 注
1
潜水排污泵一、具体物品:
潜水泵:
(1)规格型号:200WQ360-15-30
(2)排出口径:200mm
(3)流量:360m3/h
(4)扬程:15m
(5)配用电机功率:30KW
潜水泵和电机一体,含控制柜,含200mm口径出水弯头,配30m电缆及户外型自藕降压启动开关柜,安装方式为移动式。
二、技术参数要求:
1、电机轴材质为:3Cr13,专用综合保护器。
2、潜水电泵等采用优质球墨铸铁铸造,材料性能不能低于HT250
3、潜水电泵及安装系统必须做防腐处理;
4、潜水泵配套开关柜技术要求
(1)户外型自耦降压启动开关柜,有过载、欠压、短路、过热、缺相等保护功能;
(2)开关柜配潜水电泵专用综合保护器,具有接线盒泄露、电机内部进水、绕组过热、油室进水、推力轴承过热等保护功能;
(3)开关柜制造厂家需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其所制造的开关柜须具有3C认证。
(4)开关柜必须符合《低压成套开关设备》(GB7251-2005)和《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基本试验方法》(GB9466-88)、《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IEC439-1)
5、 电机
电机应为鼠笼潜水电机,3相、380V、50HZ,防护等级IP68,绝缘等级F。电机功率的选配应保证在工作范围内任一点运行时,都不会出现过载,定子绕组的平均温升不超过90°C。定子应热压嵌入定子室,并与转子保持合适的间隙。
潜水电动机必须具备能在水下连续使用而不失去其防水性能(根据IP68标准制作),接到电机上的供电和控制电缆必须适用于水下应用且符合IP68防水性能要求,并应采用柔性的防水电线。
潜水电机和水泵必须由同一厂家生产。
6、 电缆和电缆密封
电机应配有控制和动力水下电缆,每根电缆都有一个单独的进口,并进行可靠的密封。电缆应伸进接线室,并用可重复使用的橡胶密封件密封或使用树脂或其他罐装密封材料密封。
电缆要符合国标标准或IEC标准,电缆外套为防油的、不易吸水的氯丁橡胶,具有柔韧性,经得起电缆接口处的拉力。
7. 水泵保护系统
泵应设有一套保护系统,用于绕组超温、轴承超温、电机漏水、接线盒进水等发出指示,应该在电机或主轴出现严重损坏前发出相关信号。
4台套成交通知书发出后20个工作日内
2涂塑水带规格型号:DN200mm
厚度:≥3mm
单根长度:20米
工作压力0.2Mpa
用高强涤纶材料编织成管坯,内外层涂优质PVC
符合GB9496-88标准,耐酸、耐碱、抗老化、橡胶管内外均匀无气泡、气候适应性强、易清洗
塑胶带能卷平易收,移动方便.
配软硬管接头及不锈钢钢条带喉箍1200米成交通知书发出后7个工作日内
备注:本公告提供的货物规格技术参数仅作为说明,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但这些替代标准要相当于或优于技术规格中要求的标准,以满足采购人的需求。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提供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第一包投标人须具有泵生产或销售等类似经营范围,第二包投标人须具有水带、管件生产与销售等类似经营范围。
注: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在规定时间内随报价函一起提交,未按时提交的按废标处理。已提交诚信保证金并通过资格审查进入会员库的会员单位,不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诚信保证金
1、诚信保证金的交纳:本项目须提交诚信保证金 3000 元整,所投包数不限,交纳方式: 银行转帐、电汇、银行汇票、现金缴款单等缴纳方式,以现金缴款单方式缴纳的,必须同时提供公司名称、账户及开户行,因没有提供公司账户而造成的保证金延迟退还,本中心概不负责。提交时间:须于2011年5月30日15:00前,在报价截止前须提交诚信保证金有效银行汇款单据(银行汇票须提交原件),提交方式为传真或现场送达,逾期未交视为放弃报价资格。银行汇单上应注明参与报价项目名称及编号。已提交诚信保证金并通过资格审查进入会员库的会员单位,不需再交纳即可参与报价。
账户名称:长丰县招投标中心
账 号:***************
开户行名称:农行长丰县支行营业部
2、诚信保证金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诚信保证金(会员单位诚信保证金退还按有关规定执行)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诚信保证金在提交由招标人签字盖章的验收合格报告原件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四、报价要求
1、所投产品必须完全符合本文件规定的规格、技术参数,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标准,须有生产厂家规定的售后服务。
2、所投产品报价须包含产品费用、辅材费、售后服务费等所有费用。
3、供应商承诺的供货时间、地点须完全响应本文件规定,产品安装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规定时间内完成。供货地点:长丰县水湖镇及庄墓镇。
4、供应商应按报价函规定格式对所投产品逐项进行报价(报价函格式见附表),在报价函中应就以下条款给予说明:
(1)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承诺;
(2)优惠措施及优惠条件。
5、报价函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6、网上报价的供应商须是长丰县招投标中心会员单位,且上传的资料均需加盖本单位公章。会员办理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为:胡工,****-*******,网上报价技术指导:王工,****-*******
五、供应商报价须知
1、评标方法:在符合资格条件、采购需求及报价要求等规定的情况下,按照报价最低中标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2、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应按废标处理。
3、投标报价一经认可,即为签订合同的最终依据。采购合同由成交供应商与采购单位双方签订,长丰县招投标中心鉴证。询价函、报价函及其澄清文件均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4、供应商应当查看采购单位需求的商品能否按时供货,如所需供货时间超过采购单位要求,则不应进行报价,否则如到期供不了货将承担违约责任(包括赔偿采购单位损失及影响企业资信等级考评等)。
5、供应商在竞价过程中应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在竞价及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供应商有欺诈等不诚实行为及违反合同约定等行为,将会受到列入“黑名单”、网上通报等处理。希望各竞投供应商在认真阅读询价文件各条款后再进行报价。
6、付款方式:货物安装完成,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并出具验收报告后,由采购单位办理转账支付手续,转帐金额应扣除合同金额5%作为质量保证金(期限一年)。
六、验收
1、采购人验收时,应成立由业主、专家、技术人员、纪检等相关人员组成的三人以上验收小组,验收小组应严格依照采购文件、中标通知书、政府采购合同及相关验收规范进行核对、验收,形成验收结论,并出具书面验收报告。
2、涉及安全、消防、环保等其他需要由质检或行业主管部门进行验收的项目,必须邀请相关部门或相关专家参与验收。
3、检测、验收费用均由合同乙方(中标人)承担。
七、报价时间、地点及方式
网上报价接收时间:2011年 5月30日10:00-15:00;
传真报价接收时间:2011年 5月30日14:00-15:00;
密封报价接收时间:2011年 5月30日14:30-15:00。
规定时间段以外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传真号码:****-*******
密封报价函递交地点:长丰县招投标中心开标一室。密封报价须在规定时间、地点递交,登记后经投标人签字确认方有效。
八、联系方式
单 位:长丰县招投标中心
地 址:长丰县水湖镇长丰路92号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551-*******
邮 箱:Florian725@163.com
邮 编:231100
附件一: 报价函
包
号货物
名称要求技术参数所投产品品牌、
型号及技术参数
(须详细描述)参数
响应
情况数量单价合价供货时间承诺
1
品牌
型号
参数
2品牌
型号
参数
供应商报价的同时应作以下说明:
1、供货时间、地点、方式;
2、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承诺;
3、优惠措施及优惠条件。
供应商盖章(单位章):
公司法人(签字盖章):
附件二:长丰县政府采购供货合同
长丰县政府采购供货合同
需方: 供方:
为了保护供需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及本项目政府采购相关文件,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采购产品 品牌 型号 数量 单位
产品单价 总价 (大写)(¥.00)
产品技术参数(以招标文件规定的参数为准):
二、售后服务及质保:乙方按行业和制造标准提供必要的培训和质保期服务,其它部件保修按保修手册执行.质保期内乙方实行包修,包换,包退,包维护保养.质保期内,如因设备本身故障非不当使用原因致停用时间累计超过30天,则质保期在状态恢复正常时重新起计.
三、交(提)货地点、时间、方式:
四、验收标准:严格按照国家标准验收(文本详见验收单)。
注:为保护采购人利益,请采购单位严格把好验收关。
提出异议时间和方法:甲方在验收中如发现产品的品质规格不合要求,应及时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且有权停付货款.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2天内负责处理并函复甲方处理情况,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五、付款方式:设备安装调试完毕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后,采购单位将采购资金划入政府采购专户,由政府采购专户支付相应款项。
六、违约责任:
⑴乙方不按合同规定期限交货或货物质量不符合采购要求的,甲方有权拒收产品, 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同时将供应商纳入不诚信供应商黑名单,并将其上网通报,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甲方的一切损失(不可抗力等原因除外)
⑵如出现采购单位需求的商品的生产厂家在一定时期内由于某些技术部件生产紧张,造成乙方逾期供货的情况。则应按合同约定的供货时间,每延迟一天供货,收取乙方1‰的滞纳金。
七、履约保证金 从货款中抵扣(期限一年)。
八、需方如发现供方所供产品有非人为因素造成的质量问题,应在履约保证金期限内向长丰县招投标中心提出书面反馈,在中心查实后,按相关规定处理。如需方在履约保证金期限内未对供方所供产品的质量提出书面投诉的,中心将于履约保证金期满后全额退还至供方帐户。需方因违章操作或保管,保养不善等人为原因造成产品出现异常的,应及时向招投标中心或供货商联系售后服务,属售后延伸服务的,应支付相关成本费用。
九、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1、双方协商解决(√);2、向授权公司投诉();3、请仲裁();4、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授权公司投诉电话:
长丰县招投标中心投诉电话: ****-*******(督查科)
十、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须供需鉴证方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内容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需方 供方 鉴证方
需方(盖章) 供方(盖章) 鉴证方(盖章)
需方代表: 供方代表: 鉴证方代表
电话: 电话: 电话
本合同为供应商与政府采购单位买卖合同,一式四份,供方、需方、长丰县招投标中心、长丰县会计核算中心各一份。
长丰县招投标中心地址:长丰县水湖镇长丰路92号 邮编:231100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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