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田墘大排洪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田墘大排洪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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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田墘大排洪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田墘大排洪治理工程,经汕尾市水务局“汕水建管[2019] 30号”文件批准初步设计,项目法人为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防洪工程管理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为汕尾市信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项目招标经汕尾市水务局备案,工程已具备施工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建设规模 护岸10.72Km,清淤11.11km,新建沿河路及绿道1.91km;工程造价为********.37元;详细情况请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 3.2 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3 具备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省外企业项目经理需具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5拟投入本项目的:①财务负责1人(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或初级会计师或以上职称证书);②造价负责人1人(具有水利部或建设部的造价工程师的注册证书);③施工员、质检员各不少于1人(具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岗位证书);④资料员、材料员各不少于1人(具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岗位证书);⑤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岗位证书);⑥水利水电类专业工程师2人。上述人员(指3.5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2019年7月至2019年9月以投标单位名义购买社保;上述人员在本项目只能担任一个岗位,不得兼任; 3.6 业绩要求2017年1月1日以来(以中标通知书的签发时间为准)承接过单个合同价在1400万元或以上金额的中小河流治理工程施工项目(中标通知书必须由工程所在地县级或以上交易中心签发盖章); 3.7近三年(2016-2018)财务状况良好; 3.8 2016年1月1日至今无发生诉讼及仲裁、无安全质量责任事故,无不良记录; 3.9已在广东省水利厅已办理信用管理信息录入登记;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资格后审。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申请的企业,请于2019年10月14日至2019年10月18日上午9:00至 11:00,下午15:00至 17:00到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汕尾大道北马思聪艺术中心左侧副楼)申请并购买招标文件,申请时应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亲临现场到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招标代理机构核对身份后递交以下资料: (1)企业法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3)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身份证复印件(省外企业须一级注册建造师)、社保对账单(2019年7月至2019年9月); (4)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身份证复印件、社保对账单(2019年7月至2019年9月); (5)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各人身份证复印件; (6)财务负责人1人、造价负责人1人,施工员、质检员、资料员、材料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各不少于1人)的岗位证书及各人身份证复印件;水利水电类专业工程师2人的职称证书及各人身份证复印件。 (7)企业所在地社保局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开具的上述人员的社保对账单(2019年7月至2019年9月),须提供当地社保局电话及网址核查路径; (8)2017年1月1日以来(以中标通知书的签发时间为准)承接过的单个合同价在1400万元或以上金额的中小河流治理工程施工项目业绩证明资料(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必须由工程所在地县级或以上交易中心签发盖章); (9)至少提供上一年度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复印件; (10)企业2016年1月至今无发生诉讼及仲裁、无安全质量责任事故,无不良记录的声明; (11)已在广东省水利厅办理信用管理信息录入手续证明(含网址的网页截图); 以上资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二份,每页加盖公章,以上报名资料所有人员的劳动合同原件和所有证件类的原件需现场核查后退还。 申请资料审核合格后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6日10时30分,地点为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等媒体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防洪工程管理中心 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汕尾市信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 |
附件:
招标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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