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星怡花园二期电线招标公告
开发区星怡花园二期电线招标公告
开发区星怡花园二期电线采购招标公告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规定,招标人江苏星湖置业有限公司现决定对星怡花园二期电线采购进行公开标,选定供货商。
2.工程概况:
(1)货物名称:电线
(2)交货地点: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具体地点以招标书面通知为准)
(3)工程规模:约 120 万元
3.本招标工程共分壹个标段,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星怡花园二期电线采购。
4.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独立法人持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有关确立法律地位的原始文件);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注册资金 1亿元人民币及以上;
(5)国家质检或技术监督或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 电线电缆 生产许可证;
(6)持有国家相关产品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
(7)具有电线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生产商或其经销商,投标产品还须具有3C认证证书。
(8)资格审查材料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注:资格审查时有关证书、业绩、文件等证明材料,投标申请人必须提供原件核实。
5. 申请人报名的业绩条件:
(1)企业在2010年的总销售额应在4亿元以上;其经销商需提供单笔金额为100万元的合同两份);
6.资格预审须提供的资料:
(1)南通市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书三份(格式自拟,须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及报名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2)本招标公告附件——《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须知》附表1《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规定的材料;
(3)资格预审文件完整版由投标报名人通过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网(www.ntkfqztb.cn)下载。
7.投标申请人报名、资格审查时间与地点:
(1)本工程只接受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 2011年6月2日上午9时至11时。
(3)资格预审要求:
a.投标申请人在递交资格预审材料时,由授权委托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并提供参加本项目投标报名的报名申请书(须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否则,其资格预审材料被拒绝接收或导致资格预审不通过。
b.投标申请人须按本招标公告附件——《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须知》的规定,在规定的资格预审时间内将本招标公告第六条规定的资格预审材料送达。若在资格预审规定的时间内未签到,则作该投标申请人自动放弃资格预审处理。
(4)资格预审材料送达地点: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标投标管理中心(南通经济开发区中央路51号,投资服务中心603室)
8.确定投标人的方式:根据报名人提供的资格预审材料结合招标人及监理等单位联合考察情况综合确定潜在投标人。
9.代理机构:由 南通新世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业主委托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南通市濠东路51号3号楼206室
联系人:高鹏 传真:******** 电话:133*****035 邮 编 :226001
要求本公告的发布时间为 2011 年5月25日至 2011年6月1日
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招标公告附件: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文件
第一章 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须知
项目名称: 星怡花园二期电线采购
招 标 人: 江苏星湖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南通新世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2011 年 5 月 24 日
一、 总 则
1.鉴于江苏星湖置业有限公司作为拟建 星怡花园二期电线采购的招标人,已按照政府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完成了货物采购招标前的所有批准、登记、备案等手续,已具备的采购条件,且已有用于该招标项目的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2.招标人将对本工程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预审。投标申请人可对本次招标的工程项目中的一个 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关于本工程项目的基本情况以及招标人提供的设施和服务等将在附件中说明。
二、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将面向具备本工程供货要求的企业。
5.投标申请人应当向招标人提供充分和有效的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第4条规定的资质条件及附表1的合格条件和能力来有效的履行。所有证明材料须如实填写、提供。
6.投标申请人须回答资格预审申请书及附表中提出的全部问题,任何缺项将可能导致其申请被拒绝。
7.投标申请人须提交与资格预审有关的资料,并及时提供对所提交资料的澄清或补充材料,否则将可能导致其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8.按资格预审要求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均应使用中文。
9.申请书应由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没有签字的申请书将可能被拒绝。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资格预审申请书中应附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
三、 资格预审评审标准
10.对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将依据投标申请人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和附表,以及本须知附件1约定的必要合格条件标准,结合考察及项目负责人答辩情况综合确定。
11.招标人将依据投标申请人的合同工程营业额(收入、净资产)和在建工程的未完部分合同金额,对投标申请人作出财务能力评价,以保证投标申请人有足够的财务能力完成该投标项目的施工任务。
12.招标人将确定每个投标申请人参与本招标工程项目投标的合格性,只有在各方面均达到本须知中要求申请人须满足的全部必要合格条件标准(附件1)时,才能通过资格预审。
四、 联合体
13、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组成的联合体,本项目招标不予接受,其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将被拒绝。
五、 利益冲突
14.近三年内直至目前,投标申请人应:
14.1未曾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有任何的隶属关系;
14.2未曾参与过本项目的技术规范、资格预审或招标文件的编制工作;
六、 申请书的提交
15.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及有关资料须于2011年 6月 2 日 9 时至 11 时送达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地址:南通经济开发区中央路51号,投资服务中心603室];联系人:高鹏,电话:133*****035,迟到的申请书将被拒绝。
16.投标申请人应提交资格预审申请书及有关资料正本一份,副本 二 份。
17.资格预审申请书的编制:
17.1资格预审申请书需用不退水笔书写或打印,手写的需字迹工整、清晰,复印件需清晰;
17.2资格预审申请书及有关资料请统一使用A4纸装订成册,封面上应清楚地注明投标申请人的名称、联系电话及通讯地址。
18.投标申请人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书的同时,应交验下列证书、资料文件的原件,以供招标人审查:
(1)企业法人单位介绍信;
(2)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
(3)授权报名人身份证;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5)国家质检或技术监督或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 电线电缆 生产许可证;
(6)持有国家相关产品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
(7)电线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生产商或其经销商,投标产品还须具有3C认证证书;
(8)企业在2010年的总销售额应在4亿元以上;其经销商需提供单笔金额为100万元的供货合同两份);
(9)企业200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开户银行资信证明;
(10)企业概况、宣传册。
上述(1)至(10)项内容必须完整齐全,并按序统一用A4纸装订成册;
上述(1)至(10)项内容均须提交原件核对。否则,将导致资格预审不合格。
19.资格预审申请书不予退还(证书原件除外)。招标人对投标申请人所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书给予保密。
七、 资格预审申请书材料的更新
20.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投标申请人须对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主要内容进行更新,以证明其仍满足资格预审评审标准,如果已经不能达到资格标准,其投标将被拒绝。
八、 通知与确认
21.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每个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可参与本工程的投标。
22.招标人保留下列权利:
22.1修改招标工程项目的规模、标准及总金额;前述情况发生时,投标申请人只能达到修改后的资格预审条件要求且资格预审合格,才能参与该工程的投标。
22.2接受符合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申请;
22.3拒绝不符合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申请。
23.在资格预审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 30 天内,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申请人其资格预审结果,并向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24.投标申请人接到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后即获得参加本招标工程项目投标的资格。
25.投标申请人应在收到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后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九、 附件
26.《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由招标人确定具体的标准,随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须知同时发布,以便每个投标申请人都能了解资格预审的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27.《招标工程项目概况》。由招标人进行逐项描述,随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须知同时发布。
附件2
招标工程项目概况
一、 项目概况
1. 项目位置: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2. 地质与地貌:
3. 气候与水文:亚热带海洋性气侯。
4. 交通、电力供应与其他服务:齐备。
二、 工程描述
1、项目名称: 星怡花园二期电线采购
2、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星怡花园二期电线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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