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交通换乘枢纽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公共交通换乘枢纽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费县公共交通换乘枢纽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费县公共交通换乘枢纽工程已经临沂发改委批准,批准文号为临发改政务[2011]74号,建筑面积为9845.2平方米,局部四层,框架结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决定对本工程实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施工队伍。

一、 招标工程项目概况:

1、本次招标工程的主要内容:施工图内的土建、安装工程内容。

2、工程建设地点为:费县北外环327国道南侧,日东高速连接线西侧。

3、施工工期日历天数为240天。

4、资金来源:自筹。

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二、投标企业条件:

投标企业需满足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资质等级二级(含二级)以上;建造师资格等级为二级(含二级)以上。

三、报名提供资料:

1、营业执照(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2、资质证书(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3、法人委托(原件)

4、建造师注册证(交原件)

5、计价资格手册 (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6、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7、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8、外地企业进临备案证明。

9、企业当地招标办出具的无违法违纪证明

10、费县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由代理公司统一查询)

11、拟承建本工程项目经理近三年来承揽同类型工程承发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其他相关材料(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12、拟承建本工程建造师资格证件、劳务合同、身份证、养老保险交费凭据(2010年度),凡提供的证件与投标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均无效。

13、企业所在地清欠办出具的清欠证明。(原件)

14、工程所在地出具的农民工工资储备金缴纳证明(原件)

以上证件原件审查,复印件按顺序胶装成册,并在封面上清楚注明“费县公共交通换乘枢纽工程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及投标申请人名称并加盖公章,本次招标工程需提供4份资格预审申请书。另:本工程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及资格预审时间: 2011年5月29日16:00时至2011年6月3日17:00时前,到费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登记(费县党校西办公楼三楼),联系电话:****-*******,过时不予受理。报名后到临沂恒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办理资格预审(费县党校西办公楼三楼),电话:****-*******。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企业才能参加该工程投标。

招标人:山东省临沂交通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李明忠 电话:139*****738

招标代理单位:临沂恒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娟 电话:0539—5682332

时 间:2011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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