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交通换乘枢纽工程装饰施工招标公告

公共交通换乘枢纽工程装饰施工招标公告

费县公共交通换乘枢纽工程装饰施工招标公告

费县公共交通换乘枢纽工程已经临沂发改委批准,批准文号为临发改政务[2011]74号,建筑面积为9845.2平方米,局部四层,框架结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决定对本工程装饰施工实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装饰施工单位。

一、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1、本次招标工程的主要内容包括:外墙装饰和外墙幕墙及外墙漆等内容。

2、工程建设地点为:费县北外环327国道南侧,日东高速连接线西侧。

3、施工工期:日历天数为60天。

4、资金来源:自筹。

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二、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饰工程施工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且带建筑幕墙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建造师资格等级为二级(含二级)以上。

三、报名提供资料:

1、营业执照(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2、资质证书(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3、法人委托(原件)

4、建造师注册证(交原件)

5、计价资格手册 (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6、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7、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8、外地企业进临备案证明。

9、企业当地招标办出具的无违法违纪证明

10、费县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由代理公司统一查询)

11、拟承建本工程项目经理近三年来承揽同类型工程承发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其他相关材料(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12、拟承建本工程建造师资格证件、劳务合同、身份证、养老保险交费凭据(2010年度),凡提供的证件与投标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均无效。

13、企业所在地清欠办出具的清欠证明。(原件)

14、工程所在地出具的农民工工资储备金缴纳证明(原件)

以上证件原件审查,复印件按顺序胶装成册,并在封面上清楚注明“费县公共交通换乘枢纽工程装饰施工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及投标申请人名称并加盖公章,本次招标工程需提供4份资格预审申请书。另:本工程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及资格预审时间: 2011年5月29日16:00时至2011年6月3日17:00时前,到费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登记(费县党校西办公楼三楼),联系电话:****-*******,过时不予受理。报名后到临沂恒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办理资格预审(费县党校西办公楼三楼),电话:****-*******。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企业才能参加该工程投标。

招标人:山东省临沂交通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李明忠 电话:139*****738

招标代理单位:临沂恒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娟 电话:0539—5682332

时 间:2011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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