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交通换乘枢纽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公共交通换乘枢纽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费县公共交通换乘枢纽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费县公共交通换乘枢纽工程已经临沂发改委批准,批准文号为临发改政务[2011]74号,建筑面积为9845.2平方米,局部四层,框架结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决定对本工程监理实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监理单位。

一、工程项目概况:

1、工程概况:费县公共交通换乘枢纽建设工程项目,框架结构,建筑面积为9845.2平方米。

2、工程建设地点:费县北外环327国道南侧,日东高速连接线西侧。

3、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4、资金来源:自筹。

5、招标内容:费县公共交通换乘枢纽工程施工图内的全部施工内容的监理。

二、工程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投标申请人要求:

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资质以上(含丙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凡具有相应投标资质的单位,于2011年5月29日16:00时至2011年6月3日17:00时前须携带以下证件到到费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登记(费县党校西办公楼三楼),联系电话:****-*******,过时不予受理;报名后到临沂恒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办理资格预审(费县党校西办公楼三楼),电话:****-*******。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该工程监理投标。

(1)、工程施工监理资质证书(查看原件、复印件留存)

(2)、营业执照(查看原件、复印件留存)。

(3)、法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其 (身份证查看原件、复印件留存)。

(4)、拟监理本工程的总监近3年来承揽同类型工程(面积、造价均须与本工程相当或高于本工程)承发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其他相关材料以及总监资质证书、身份证(查看原件、复印件留存)。

(5)、拟监理本工程总监、监理人员资格证件、劳务合同、身份证、近期养老保险交费证明 (查看原件、复印件留存),凡提供的证件,与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均无效。

(6)、出具企业所在地市级以上的招投标监管部门出具的近三年内承揽工程无违法违规行为证明(原件、复印件) 。

(7)、费县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查询)。

以上证件原件审查,复印件按顺序胶装成册,并在封面上清楚注明“费县公共交通换乘枢纽工程监理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及投标申请人名称并加盖公章,本次招标工程需提供4份资格预审申请书。另:本工程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山东省临沂交通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李明忠 电话:139*****738

招标代理单位:临沂恒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娟 电话:0539—5682332

时 间:2011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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