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粉公司(松下港)建设招标公告

面粉公司(松下港)建设招标公告

福州市面粉公司(松下港)建设项目招 标 公 告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闽建咨业[2011]04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州市面粉公司(松下港)建设项目已由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批准福州市面粉公司(松下港)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榕发改服贸[2011]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市面粉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项目代建单位福州建工(集团)总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福州市滨海工业区(长乐市松下镇首祉村);
2.2.工程建设规模
2.2.1总建筑面积约58566㎡。
2.2.2建筑高度3.6m~38.3m。
2.2.3建筑层数:1层~8层。
2.2.4预算总造价********7元(以福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确定的控制价为准)。
2.2.5建筑结构形式:钢筋混凝土结构及钢结构。
2.2.6工程范围包括平房仓A、平房仓B、机修器材库、仓间罩棚、药品库;油罐A、油罐B、油泵房、发油棚;面粉厂车间、立筒库、成品仓库、副产品仓库、生产辅助用房、栈桥、砖圆仓(圆筒仓);1#门卫、2#门卫、3#门卫、1#地磅房、2#地磅房、驳岸以及预埋件预埋。
2.2.7工程设计用途:粮食储备和加工,施工应满足粮食工艺对工程项目的特殊要求。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为第2.2条款中所涉建筑群体的土建(含桩基)、装修、水电、安装及消防通风、室外附属等工程,具体详见本次招标的工程量清单和招标图纸以及工程规范与技术说明。
2.4.工期要求:总工期510个日历天(其中面粉加工车间工期不超过339日历天,立筒库工期不超过319日历天,成品仓库工期不超过175日历天,其余各建筑物工期不超过14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具体以发包人要求为准,并符合“五大战役”项目和政府相关部门对工期的要求;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0-2001)规定的合格标准以及现行国家粮库、油罐项目竣工验收办法,并争创福州市优质工程(榕城杯)。如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国家实施新的验收规范,则以国家实施的新验收规范为准。
2.6.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 咨询单位: 福建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2.6.2. 设计单位: 中国水电顾问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 ;
2.6.3. 代建单位: 福州建工(集团)总公司 ;
2.6.4. 监理单位: 福建闽华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方为符合本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应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且持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应为《2010年度福建省省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预选承包商名录》(闽建筑[2010]30号)中的施工企业或《2008年度福州市政府投资建设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预选承包商名录》中的施工企业,并且在投标前未被清理出库。
3.1.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就本工程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具备合格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具备《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及《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投标人就本工程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和施工期间无承担其他在建工程施工项目。
3.1.3本招标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家数不超过2家。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一级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预选承包商 为主办方,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各自施工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1.4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1.5.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应具备已通过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注册资本金金额超过拟招标项目预算总造价(以福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确定的控制价为准)之20%的金额;
3.1.6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不属于《福州市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认定及处理办法(试行)》(榕建筑[2007]92号文)中从业限制的当事人。
3.1.7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或被限制参加福州市【含五区二市六县(或五县)】的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1.8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1.9注册地在福州市行政区以外的投标人(或施工总承包企业),应根据榕建筑[2007]110号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其就本工程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从企业登记备案的在榕工程技术、经济管理人员和执业资格人员中选择。
3.2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
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5月30日至2011年6月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地址:长乐市建设局2楼(原长乐市电信局)】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含清单、控制价及电子文档)每份售价200元,招标图纸等资料每份人民币32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6月23日 9 时 00 分,提交地点为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地址:长乐市建设局2楼(原长乐市电信局)】;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招标文件购买票据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建工(集团)总公司;
地址:福州市群众东路99号元一花园元禧楼六层,邮编:350004;
电话:****-********
联系人: 吴工 。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北二环中路150号福苑大厦7层,邮编:350003;
电话:158*****038****-********,传真:****-********
联系人: 李工、黄工 。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湖东支行;
帐户名称:福建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帐 号:****************68
交易中心名称: 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
地址:长乐市建设局2楼(原长乐市电信局)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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