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法院卷宗随案生成外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法院卷宗随案生成外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依据湖北省政府采购预算执行计划书鄂采计[2019]- 18754号文要求,湖北恒越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其所需的卷宗随案生成外包服务1项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报名。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编号、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采购项目的性质

1.项目名称: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法院卷宗随案生成外包项目

2.项目编号:HBHY-2019CS-1008

3.采购内容:卷宗随案生成外包服务1项

4.采购预算:人民币74万元;

5.服务期:1年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体包括——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合格有效,且具备档案整理、档案数字化经营范围);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信誉良好;(提供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良行为记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良行为记录;(提供网页截图加盖公章);

3.供应商具有国家保密局颁发的《国家涉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乙级及以上资质。

4.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与磋商。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

1.获取时间:2019年10月14日起至2019年10月18日止,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止。(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时,供应商代表须携带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原件及下述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①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只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③营业执照副本。(资料缺一不可,未作要求的其他资料无需提供)

3.获取地点:咸宁市银泉大道611号元信花园1栋1405室。

4.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文件售后不退。(不办理邮寄)

四、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

1.截止时间:2019年10月24日上午9时整。

2.送达地点:咸宁市银泉大道611号元信花园1栋1405室。

五、竞争性磋商公告查询

http://www.ccgp-hubei.gov.cn/          (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

http://www.hubeihengyue.com/      (湖北恒越商务服务有限公司网站)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法院

通讯地址:咸宁市咸安区文笔路109号

邮编:437000

联 系 人:江科长

电  话:****-*******

代理机构:湖北恒越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咸宁市银泉大道611号元信花园1栋1405室

邮编:437000

联 系 人:焦志凡

电  话:181*****720



标签: 外包 卷宗 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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