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江上游拉哇水电站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西藏部分)独立评估招标公告
金沙江上游拉哇水电站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西藏部分)独立评估招标公告
依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水电工程验收管理办法》(国能新能[2011]26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水电工程先移民后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能源[2012]29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促进水电健康有序发展有关要求的通知》(国能新能[2013]155号)以及西藏自治区出台的相关政策法规等,现由昌都市水利局和华电金沙江上游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拉哇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或“发包人”)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聘金沙江上游拉哇水电站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西藏部分)独立评估机构,承担电站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西藏部分)相关的独立评估工作。特请愿意承担本评估工作且符合资格条件的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参加投标。
1.1 工程说明拉哇水电站是金沙江上游河段规划13梯级开发的第8级电站,上游为叶巴滩水电站,下游为巴塘水电站。工程坝址位于西藏自治区、四川省交界处拉哇乡拉哇沟口河段,建设征地主要涉及四川省甘孜州巴塘县、白玉县和西藏自治区昌都市芒康县、贡觉县。电站至巴塘县公路里程19km,至芒康县、昌都市公路里程分别为115km、550km;至成都市公路里程为790km。
拉哇水电站坝址控制流域面积17.6万km2,多年平均流量861m3/s,正常蓄水位2702m,相应水库淹没长度86.55km,相应库容23.14亿m3,水库面积30.34km2,死水位2672m,死库容14.9亿m3,调节库容8.24亿m3,为季调节水库。电站装机容量2000MW,多年平均年发电量84.24/90.89亿kWh(岗托投入前/后)。拉哇水电站工程开发任务以发电为主,并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拉哇水电站为一等大(1)型工程,坝顶高程2709m,坝顶宽度15m,坝顶长度390m,挡水建筑物采用混凝土面板堆石坝。根据工程进度计划,电站计划于2028年下闸蓄水。
移民安置规划规划基准年采用2016年,规划设计水平年采用2028年,枢纽工程建设区移民搬迁截止时间采用2018年。拉哇水电站西藏部分至规划水平年2028年(其中枢纽工程建设区推算至搬迁截止年2018年)生产安置人口为395人。规划采用货币安置232人;采用自主安置163人。拉哇水电站西藏部分基准年2016年搬迁安置人口为297人,推算至规划水平年2028年(其中枢纽工程建设区推算至搬迁截止年2018年)搬迁安置人口为339人,规划全部采取分散安置方式安置。
规划复建4.5m宽连接道路7.66km,路面硬化4.5m宽连接道路6.324km,复建3.5m宽连接道路35.461km,复建人行道27.47km,复建长度310.1m人行吊桥一座,建设码头3处,规划新建10kV电力线路1km,配电变压器1台100kVA,规划新建供水管道2km。
根据《金沙江上游拉哇水电站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报告》(西藏部分),移民静态总投资为111445.38万元。
1.2 工作范围本次招标移民安置独立评估的工作范围为金沙江上游拉哇水电站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西藏部分)的移民区和移民安置区。
1.3 工作内容对金沙江上游拉哇水电站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西藏部分)涉及的移民生产生活水平恢复、专项设施迁(复)建功能恢复、区域社会环境适应性及后续发展情况、移民合法权益保障、移民和移民安置区社会稳定风险、移民安置实施工作情况、移民安置规划实现程度和安置效果等情况进行独立、客观、公正的评估,发现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1.4 工作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金沙江上游拉哇水电站移民安置(西藏部分)竣工验收完成的一年后为止。竣工验收时间暂定为2029年(工期暂定10年),以实际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1.5 招标人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招标人为昌都市水利局和华电金沙江上游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拉哇分公司。
评估工作费用来源于金沙江上游拉哇水电站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西藏部分)投资概算。
1.6 投标人资格条件1.6.1投标人应是独立企业或事业法人,具有进行移民政策分析、社会经济调查和对移民实施与管理进行评估的工作能力和工作经验,掌握移民政策,熟悉移民安置独立评估业务;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商业信誉,无不良行为记录。
1.6.2投标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咨询甲级资质,并具有5年以上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综合监理或移民安置独立评估工作经验。
1.6.3拟任本项目的负责人应具备高级技术职称、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或注册咨询工程师资格。其他主要技术人员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或行业注册证书。
1.6.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营体和联合体投标,同时中标人不得将合同分包或转包。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包括控股公司),不得对本项目同时投标。
1.6.5为保证拉哇水电站移民工作的质量和按期顺利完成拉哇水电站移民工作任务,现担任有其他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综合设计、综合监理或独立评估工作等其他项目的负责人或其他相关技术人员,不能同时担任本项目负责人或本项目的其他主要技术人员。
1.6.6为维护独立评估工作的独立性和公正性,现承担金沙江上游拉哇水电站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综合设计或中标综合监理工作的单位,不得参与投标。
1.7 购买招标文件1.7.1本项目招标文件将于2019年10月14日至2019年10月18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华电办公楼南408室(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蜀绣西路100号)发售。
1.7.2购买时需提交的资料
(1)投标人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人法人代表签发的购买招标文件的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
(4)购买招标文件的经办人身份证,留复印件。
(5)标书款交款凭证。
1.8 招标安排1.8.1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可从招标人得到进一步的信息。
1.8.2潜在的投标人将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电汇至招标人,其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和账号如下:
账户名称:华电金沙江上游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拉哇分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都分行
财务联系人:王鑫妮 联系电话:158*****540
每套招标文件收取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元),无论中标与否,此费用一律不退。
1.8.3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可根据情况自行组织现场查勘,并应于查勘前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将进行有关配合工作。
1.8.4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必须按投标须知要求密封。
递交投标文件(包括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2019年11月5日 10:00 时,递交地址为华电办公楼南414会议室(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蜀绣西路100号)。招标人于2019年11月5日 10:00 时在华电办公楼南414会议室(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蜀绣西路100号) 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其授权代表出席。
1.8.5投标时应携带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8.6投标文件应附上一份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未附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8.7上述时间若有变动,招标人将及时发出书面通知。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发布。
招 标 人:昌都市水利局
华电金沙江上游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拉哇分公司
招标人地址:成都市高新区蜀绣西路100号南408
联 系 人:郑昱
电 话:135*****263
邮 箱:********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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