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委托,对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警务系统配套升级警务中台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企业,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采购。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响应。3.3 符合《上海市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第六、七条规定。3.4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警务系统配套升级警务中台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1-********-****(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01-19-45404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主要内容为对现有警务系统配套升级,在浦东36个街镇部署智能感知数据汇聚转发软件,将各街镇感知数据根据规范要求汇聚接入,实现数据分发给分局各应用系统,同时将数据上传至市局汇聚中心进行上云,最大限度发挥社会面视频监控应用效能、提升社会治安防控能力与水平。本项目最高限价同预算金额。 5、交付地址:上海市丁香路655号。 6、交付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8、采购预算金额:845300.00元(国库资金:8453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19-10-14 10: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10-21 10: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无。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9-10-14 10:00:00至2019-10-21 10: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无。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19-10-31 13:15: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19-10-31 13:15:00。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www.zfcg.sh.gov.cn。 2、磋商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399号4楼4A05室。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自行携带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网卡、数字证书(CA证书)。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1、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采购相关活动在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供应商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供应商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在线服务”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2、答疑时间:定于2019年10月22日13:30时(北京时间),答疑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399号4楼4A05室举行答疑会。 八、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