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一级定商定价物资采购特殊鼓励政策的通知

关于给予一级定商定价物资采购特殊鼓励政策的通知

    关于给予一级定商定价物资采购特殊鼓励 政策的通知

    2019/10/14

  • 关于给予一级定商定价物资采购特殊鼓励

    政策的通知

    各供应商:

    为做好吉林油田库存积压处理工作,鼓励供应商回购库存物资,完成集团公司降库存指标,现对集团公司一级定商定价物资创新开展降库存采购方式,即:在集团公司确定的一级定商定价物资范围内,中标供应商如回购吉林油田库存积压物资,则采取一比十的比例配置采购订单,例如:中标供应商回购积压物资一万元,则相应给予十万元左右中标物资的采购量。此方式执行期限为2019年10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请中标供应商与对口业务科室了解吉林油田库存物资情况,积极参与此项工作,感谢合作。

    吉林油田物资供应处

    2019年10月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政策 特殊 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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