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广播电视信息网络有限公司1.61%股权
转让标的名称 | 重庆广播电视信息网络有限公司1.61%股权 |
项目编号 | ********0311 (监测编号:G32019CQ*******) | 转让底价 | 2240 (万元)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19-10-15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 2019-11-11 |
标的所在地区 | 重庆市>市辖区>万州区 | 标的所属行业 | 广播、电视、电影和影视录音制作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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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E6%8C%82%E7%89%8C%E4%BF%A1%E6%81%AF">挂牌信息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或委托会员)现提出申请,将本项目通过贵所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转让。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我方已知晓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贵所交易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2、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产权转让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我国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
3、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4、我方所提交的本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我方如选择以动态报价方式实施产权转让,表明我方已了解并认可贵所《产权交易项目动态报价实施办法》等内容和规定,并不可撤销地授权贵所对各意向受让方的交易资格进行审核并确认,资格确认结果对我方具有拘束力。
6、涉及标的企业其他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我方将在产权转让公告发布之日起五日内,就产权转让公告内容、优先权行权期限、行权方式及后果等通知相关权利人;
7、我方对填写的电话、邮寄地址、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予以确认,请按此送达交易相关通知和函件;
我方若发生违规违约行为,给意向受让方、受让方和贵所造成损失的,我方同意以我方在产权转让公告中设定的交易保证金金额承担违约责任。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重庆广播电视信息网络有限公司 | 注册地(地址) | 重庆市>市辖区>万州区 | 法定代表人 | 李晓枫 | 成立时间 | 2010-07-13 | 注册资本 | 29593万元 人民币 | 实收资本 | 29593万元 人民币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企业(公司)/国有全资企业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经营规模 | 小型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B | 所属行业 | 广播、电视、电影和影视录音制作业 | 经营范围 | 从事广播电视网络开发、投资、规划、设计、安装、维护、运营管理;广播电视网络技术咨询服务;广播电视网络传输软件及设备开发、制造、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开发、生产、销售;通信设备及器材、日用百货、电子产品、数码产品、针纺织品、工艺美术品、家用电器、家具、汽车、汽车饰品销售;电子元件开发、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设计、制作 、代理、发布国内外广告;计算机系统集成;计算机技术开发、咨询服务;从事建筑相关业务;房屋、通讯设备租赁;代售飞机票、车票、船票、景区门票;商务信息咨询服务;企业营销策划;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会务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职工人数 | 3271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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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涉及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外转让的 | 是否已按公司法、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章程要求,履行股东同意手续: 是 股东会决议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1 | 重庆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 51% | 是 | 2 | 重庆市万州区广播电视台 | 7.65% | 是 | 3 | 云阳县广播电视台 | 5.54% | 是 | 4 | 重庆市巴南区广播电视台 | 4.83% | 是 | 5 | 重庆市江津区广播电视台 | 3.05% | 是 | 6 | 重庆临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2.53% | 是 | 7 | 重庆市南川区广播电视台 | 2.44% | 是 | 8 | 重庆市綦江区广播电视台 | 2.11% | 是 | 9 | 重庆市荣昌区广播电视台 | 1.99% | 是 | 10 | 垫江县广播电视台 | 1.94%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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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财务指标 |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 2018 (年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139901.750939万元 | -1820.528145万元 | -1501.303220万元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356115.054464万元 | 317811.615617万元 | 38303.438847万元 | 审计机构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庆分所 |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2019-08-31 | 74501.614169万元 | -6608.499838万元 | -6481.339810万元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月报 | 352945.211431万元 | 321123.112394万元 | 31822.099037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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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 核准(备案)机构 |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财政局 | 核准(备案)日期 | 2019-07-22 | 评估基准日 | 2018-12-31 | 基准日审计机构 |
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资产总计 | 356115.05万元 | 业务无法提供 | 负债总计 | 317811.61万元 | 业务无法提供 | 净资产 | 38303.44万元 | 133500.00万元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2149.35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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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信息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1、最近一期财务报表中的数据为2019年1-8月份的累计金额。 2、据评估报告显示:(1)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房屋建筑物共计415项。其中部分房屋为机房、仓库用房、综合用房、办公室等共计137项无房屋产权证,标的公司出具关于《房屋权属的承诺函》,承诺上述房屋所有权均为标的公司所有,如因房屋权属引起的纠纷由标的公司承担全部责任。(2)2015年8月25日,标的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北支行签订《权利质押合同》(合同编号:****************22),将有线电视收费权质押给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北支行;被担保主债权为固定资产贷款,本金数额为1.65亿元,质押财产价值2.********亿元,有线电视收费权质押比例为16.84%。质押期限8年,质押到期日为2023年8月24日。(3)2014年4月28日,标的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两江分行签订《应收账款(收费枝)质押合同》(合同编号:建渝两江权质2013年013号),将重庆渝北、北碚、巴南区等31个区县有线电视收费权的8.48%质押给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两江分行,质押权到期晶为2023年11月17日。(4)2013年10月18日,标的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中支行签订《最高额质押合同》(合同编号:2013年上清(质押)字0027号),将重庆渝北、北碚、巴南区等31个区县有线电视收费权质押,质押合同金额5.5亿元,质押财产价值为188.59434亿元,质押年限9年,质押到期日为2022年10月17日。(5)2014年9月18日,标的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签订《项目融资借款合同 》(兴银渝江南项字*******号),将重庆市渝北、北碚、巴南区、万州、长寿、云阳、南川、壁山、奉节、永川、荣昌、万盛、綦江、垫江、城口、彭水、巫山、梁平、黔江、酉阳、秀山、石柱、丰都、江津、巫溪、大足、潼南、铜梁、忠县、开县、武隆31个区县有线电视收费权及其应收账款(评估净值188594.34万元)质押给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质押金额覆盖标的公司贷款本息,共计2.45亿元)质押期限为五年。双方已签订编号为兴银渝江南项质字*******号的《应收账款质押合同》。根据转让方拟写的说明,标的公司已于2019年9月17日将该笔贷款本息还清。(6)依据《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文件,自2019年4月1日起,重庆网信公司适用原16%的增值税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的税率调整9%。(7)其他未尽事项详见评估报告。 3、备查资料:(1)2018年度审计报告;(2)资产评估报告(评估方法为收益法);(3)2019年8月财务报表;(4)法律意见书。
|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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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 转让底价 | 2240 万元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待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受让申请受理通知书》后,方证明其已向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提交受让申请;意向受让方应在交易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就此次转让项目的交易保证金人民币672万元汇至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2、若挂牌期满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若挂牌期满有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3.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重交所交易服务费后,转让方有权扣除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1)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若有其他意向受让方或原股东有效报价,交易达成的可豁免);(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3)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4)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行为的;(5)其他违反公告或公告附件的情况。 4、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以按产权交易合同约定转为交易价款;其他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若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在受让方产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5、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剩余交易价款至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因受让方原因导致合同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的,转让方有权单方面终结交易并将标的另行处置。 6.交易及过户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含转、受让双方应当向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支付的费用等)按相关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按渝联交发[2018]76号文收取。 7.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文件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按本项目产权公告的内容,以现状受让本项目。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由于转让标的公司属于有线电视传输骨干网,根据国务院《关于非公有资本进入文化产业的若干决定》(国发[2005]10号)第九条“非公有资本不得投资设立和经营通讯社、报刊社、出版社、广播电视台(站)、电视台(站)、广播电视发射台(站)、转播台(站)、广播电视卫星、卫星上行站和收转站、微波站、监测台(站)、有线电视传输骨干网等 ”, 故非公有资本不得投资竞买此次转让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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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设定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672 万元 | 交纳时间 |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 交纳方式 | 电汇、转账、网上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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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广播电视台 | 注册地(住所) | 彭水自治县绍庆街道河堡街190号 | 法定代表人 | 刘将彬 | 注册资本 | 200万元人民币 | 经济类型 | 国有事业单位,国有社团等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事业法人 | 所属行业 | 广播、电视、电影和影视录音制作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4E | 经营规模 | 小型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1.61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61 | 国资监管机构 | 市级(区县)其他部门监管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财政局 | 批准单位名称 |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财政局 | 决议类型 | 文件 | 内部审议情况 | 台长办公会议纪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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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挂牌信息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 20]个工作日 |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发布媒体名称 | 重交所网站 |
交易机构 | |
受托机构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