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东部校区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招标公告
一中东部校区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田一中东部校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项目(项目名称),项目业主为福建省大田县第一中学, 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资金来源),招标人为福建省大田县第一中学,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进行邀请(招标方式)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大田县;
2.2.招标范围和内容: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等相关的技术服务。
2.3.编制费用:水土保持方案费用参照《关于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咨询服务费用计列的指导意见》(保监〔2005〕22号文)下浮80%计取,最高限价为(一中项目总投资5亿元,收费104万元×0.2=20.8万元)(包括编制费、技术咨询费、评审费、项目管理费(含税金)等完成项目所有工作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其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投标人的报价中,不再另行支付)。注:报价人的报价总价超过最高限价按无效报价处理。
2.4.编制方案周期:第一阶段:合同签订及材料齐全后10工作日内必须完成初稿,第二阶段:完成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审批并取得批复。
2.5.质量要求:本项目水土保持报告编制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并经行政主管部门审批通过;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须具有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一星级以上水土保持方案单位评价水平证书。具有相关经营范围及同类项目经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设备和经济能力,
3.3本招标项目的负责人应具有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从业人员岗位资格证;
3.4.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3.5.投标人类似项目方案编制业绩要求:无
3.6.投标人其他主要编制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7.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年10月14日至2019年10月18日,每天8时00分至12时 00分,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大田分公司(地址:大田县均溪镇福田路18号2层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500元,相关资料另售,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最低价中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汇到(汇达并解入)指定银行账户的截止时间:2019年11月
3日24时00分(投标截止时间)。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0.4万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形式,银行转账单上需要注明“FJAH[2019]DT011号”②银行保函提交形式。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保函原件一并递交给招标人。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1月4日10时30分,提交地点为大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均溪镇赤岩山路2号七楼);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须出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委托代理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1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23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大田县第一中学;
地址:大田县,邮编:366100;
联系人:胡先生,电话:133*****023;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大田县均溪镇福田路18号2层
联系人:柳女士联系电话:136*****725
投标保证金专户:
全称:大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008 3789 8980 0100 01
开户行:邮政储蓄银行大田县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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