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管理局档案整理、利用及数字化扫描设备招标公告
房产管理局档案整理、利用及数字化扫描设备招标公告
新泰市房产管理局档案整理、利用及数字化扫描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编号:TXZB-2011-053
一、采购人:新泰市房产管理局 地址:新泰市开拓路89号
采购代理机构(公章):泰安市同信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新泰分公司
地址:泰安市迎春路13号龙钰大酒店院内北四楼 联系人:张冬
联系电话:****-******* 传真:****-*******
二、采购项目的名称、资金来源、项目简要说明:
1、采购项目名称:新泰市房产管理局档案整理、利用及数字化扫描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3、项目简要说明:
3.1采购范围包括:设备的供货、运输、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等内容。
3.2交货期:按采购人要求及时供货至指定地点并安装完毕。
3.3采购项目简要内容:服务器4套,磁盘阵列柜1套,机柜1台,激光打印机4台,千兆交换机2台及其他设备,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三、合格的供应商:
1、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之规定;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含)50万元人民币,供应商必须具有制造厂商的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原件,同时提供生产厂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年检有效)复印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对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谈判文件。
五、获取谈判文件地点:泰安市同信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新泰分公司(泰安市迎春路13号,龙钰大酒店院内北四楼)
获取谈判文件时间:2011年5月31日到2011年6月7日8:30 -16:00时(节假日除外)
获取谈判文件方式:到招标公司现场购买,售价:200元/份,售出不退。购买时请携带企业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证明、代理商还需提供生产厂家授权书及生产厂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年检有效)复印件)。以上证件均须原件,并提供与原件相一致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保证清晰),并保证所提供的证件的真实性、合法性。
五、报价文件递交及公开报价时间、地点
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及公开报价时间:2011年6月21日上午9:00
接收单位:泰安市同信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新泰分公司
接收地点:新泰市汇丰大酒店九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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