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0202”工程附属项目施工(A标段)招标公告
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0202”工程附属项目施工(A标段)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0202”工程附属项目施工(A标段),招标人为 中国人民解放军31633部队,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招标编号: GXTZ-ZB-2019第(01295-1)号
建设地点: 崇左市石景林路46号。
建设规模: ①营区道路整修:a段改造道路,清除原沥青路面后重新铺设沥青混凝土面层,总长为262m,宽7米;b段改造道路,清除原沥青路面后重新铺设沥青混凝土面层,其中7米宽的道路长为373m,5米宽的道路长为52m;c段改造道路,原碎石路面找平后做混凝土路面,总长为272m,宽9米;d段改造道路,原碎石路面找平后做混凝土路面,总长为131m,宽7米;e段改造道路,新建混凝土路面,总长为75m,宽7米;f段改造道路,新建混凝土路面,总长为137m,宽7米;道路排水管敷设及新建附属构筑物。②围墙及围栏工程:总长2407米。其中实体墙总长1743米,墙高2.1米,墙厚0.19米;铁丝网围墙664米,墙高2.1米。
合同估算价: 约489.73万元
要求工期: 90 日历天,定额工期 90 日历天
招标范围: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营区7段道路整修,道路排水管敷设及新建附属构筑物,围墙及围栏工程,具体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设计单位: 广西华景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 业绩要求:有要求,要求近三年完成过工程造价在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上质量合格的市政公用工程(道路、建筑)业绩。(已竣工工程业绩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3.5 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投标报名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年 10 月 15 日至 2019 年 10 月 2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5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出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在 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青秀区佛子岭路18号德利东盟国际文化广场B3栋607房)进行现场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5.1 凡通过现场报名者,请于 2019 年 10 月 15 日至 2019 年 10 月 21 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5 时至 17时,由潜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以下资料到现场购买招标文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委托时);(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公司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3)拟投入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五大员(施工员、材料员、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上岗证、身份证复印件;(4)授权委托代理人与项目经理及五大员应为本单位在职在册职工,并提供2019年7月-9月现任职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以上报名材料复印件必须清晰且加盖单位公章清晰(委托授权书为原件)。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核查,复印件须与原件相一致,复印件均要求清晰且加盖公章并按顺序排列,证件合格方可购买招标文件。5.2 招标文件(不含图纸)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 年 11 月 6 日 10 时
00 分,地点为 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民族大道159号凤岭?新新家园A区2栋24层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递交,法定代表人出席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投标保证金转账或电汇凭据原件;被授权人出席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投标保证金转账或电汇凭据原件前往,否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7. 评标方式综合评估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http://www.gxtzfz.cn/Default.aspx)(公告发布媒体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体)发布。
9. 联系方式招标人: 中国人民解放军31633部队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崇左市石景林路46号 地址: 南宁市青秀区佛子岭路18号德利东盟
国际文化广场B3栋607房
邮编: 532200邮编: 530000
联 系 人: 何科长联 系 人:何工
电话: 181*****991 电话: ****-*******
传真: 传真:****-*******
2019 年 10 月 15 日
标签: 项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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