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公寓食堂及其它附属工程招标公告
老年公寓食堂及其它附属工程招标公告
老年公寓食堂及其它附属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单位:湖滨新城社会事业局
2、招标项目:老年公寓食堂及其它附属工程
3、招标内容:见施工说明及工程量清单
4、实施地点:老年公寓
5、质量要求:合格
6、工期要求:40天历期
7、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8、最高限价:30万元
9、工程款支付方式:工程完工并经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80%,审计结束后付至审计结算价的95%,余款于质保期(质保期一年)满后一次付清(无息);甲方有权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按合同约定对乙方的罚款。
10、本工程设定投标最低控制价,低于此控制价的视同低于成本,作废标处理。
投标最低控制价设定方式如下:投标最低控制价=有效报价平均值乘以95%
11、投标保证金:5000元,于报名期间缴至晓店财政所,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则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工程验收合格后退还;未中标者待招标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退还。(不计息)
12、本工程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压证制,待工程结束验收合格后退证。
13、资格审查方式:合格制。详见19条A项。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A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民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的企业资质。
B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资格(民用建筑工程专业)和B类安全员资质。
C其它条件:①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
②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③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④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⑤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
⑥投标人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本单位2011年1月份至2011年3月份本单位为其办理的每个月养老保险证明,证明以投标人当地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⑦项目负责人业绩、信誉:具有2008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已完成类似工程业绩;
⑧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15、报名时间:2011年5月19日至2011年5月25日(周日除外)
16、报名地点:湖滨新城管委会办公楼226室
17、报名费:200元。
18、报名联系人:张绍峰 联系电话:0527—********
19、开标须知:
A单独提供材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的养老保险证明,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原件,项目负责人业绩(合同),投标保证金收据(以晓店镇财政所收据为准)。
B投标文件必须密封,密封袋中材料应包括A项单独提供材料(项目负责人业绩除外)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报价函,施工方案,工程预算书。
20、开标时间:2011年5月27日下午15时30分
21、开标地点:湖滨新城管委会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22、招标项目咨询人:倪绍岭 联系电话:137*****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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