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河镇延河村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设备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延河镇延河村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设备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延河镇延河村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设备采购
竞争性磋商公告
黑龙江中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按照延寿县财政局下达的采购计划和采购人的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对延河镇延河村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设备采购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活动。
一、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名称:延河镇延河村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设备采购;
2.项目编号:ZHZB-2019-HW129;
3.预算资金:财政性资金(采购预算85万元人民币);
4.采购内容:
包号 | 品目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简要技术要求 |
01 | 01 | 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设备采购 | 批 | 1 | 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5.供货期限:合同签订后7日内。
6.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相关专业制造、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供应商将设备配送到交货地点,由采购人进行车上验收,验收不合格不予卸车,不予接收,采购人的损失及供应商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磋商的潜在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2、拟参加本项目磋商的潜在供应商经营范围需满足本次采购要求,并提供产品来源渠道合法的证明文件(包括(不限于)销售协议或代理协议等);
3、拟参加本项目磋商的潜在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4、拟参加本项目磋商的潜在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拟参加本项目磋商的潜在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登记并备案;
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8、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磋商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三、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及售价:
有兴趣的合格供应商可于2019年10月14日至2019年10月18日,每天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30分至15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黑龙江中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支付每包每套500元人民币获取招标文件,文件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2019年10月24日13时30分。
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黑龙江中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2.响应文件提交的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建科大厦B座21层开标大厅。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hljcg.gov.cn/index.jsp)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延寿县延河镇人民政府
地址:延寿县延河镇
联系人:李女士
采购代理机构:黑龙江中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建科大厦B座21层
邮政编码:150008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89*****126
电子信箱:hljzhzb@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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